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云上浅酌
27、027
不想背后多出一个跟屁虫, 桑洱没有告诉冬梅自己要去做什么,吩咐她将点心放下,随便吃了两块, 就假装犯困了。
平时的下午,原主也是要睡午觉的。冬梅没有怀疑, 给桑洱盖好了被子, 就轻手轻脚地掩门离去了。
等人走远了,桑洱猫着腰, 将桌子上的点心扫荡一空, 全包了起来,溜出了门。
之前, 那个名叫绮语的侍女带她走过的那条僻静的路, 桑洱已牢记于心。一路上, 果然没碰到闲杂人等。熟门熟路地找到了尉迟兰廷的房间。
秋高气爽。书房的门开着。
尉迟兰廷站在檀木桌后, 正执笔练字静心。
房间内外, 都安静极了。只偶尔有纸页哗哗的声音。
桑洱从门后探出了一颗脑袋, 观察了片刻。
这么近的距离, 只要不瞎, 都能看见她。尉迟兰廷却一次也没有抬眼,当然, 也没有训斥她走。
“……”桑洱试探性地跨了一只脚进去, 眨巴了一下眼。
尉迟兰廷依旧没说话。
桑洱这才放下心来,走了过去,在桌子旁的圆凳上坐下, 没敢打断他,支着腮,瞄向画纸。
字真漂亮, 有一种难言的潇洒意气。
不愧是男主。
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字写得难看的男主吧?
系统:“那也未必。”
桑洱:“什么?”
系统:“暂时没什么。以后你就懂了。”
桑洱:“?”
桑洱在脑内和系统说话,眼睛盯着纸上的墨水,看在旁人眼里,就是有点出神的样子。
忽然,尉迟兰廷开口:“你怀里藏了什么?”
等了半天,他终于理人了。桑洱腾地坐直了,扬起了高兴的笑容,将怀里的点心包裹打开,献殷勤似的,往他的方向推了推,眼巴巴地看着他。
显然是投桃报李来了。
吃了他几筷子凉菜,就要用多多的糕点报答他。
“放着吧。”尉迟兰廷随口说。
片刻后,他的鼻端飘入了一阵热乎乎的香气。
一只小手,握住了一枚点心,递到了他的唇边,停住了。
桑洱站了起来,粉腮桃面,杏眼明亮,把“你不吃,我喂你”六
个大字都写在了脸上。
尉迟兰廷看着她的眼睛,半晌,终于屈尊降贵地张嘴,咬了一口。
却没有吞下去。
投喂成功,桑洱明显很雀跃。接着,她做了一个尉迟兰廷完全没想到的动作——毫不犹豫地将剩下半块糕点塞进自己嘴里。丝毫没嫌弃这是他吃剩下的,嚼了几口,满足地咽了下去。
红润的唇边,沾了点白色的糕点渣。
尉迟兰廷盯着那处,喉结轻轻地滚了一下。移开目光,才慢慢将藏于舌下的那口糕点吞了。
果然很甜。
一试就成,桑洱再接再厉,又挑了一块,递到了尉迟兰廷的唇边。
——当着人家的面,吃他吃剩的东西,是活脱脱的痴汉行为。
桑洱倒不是故意做这种事来恶心尉迟兰廷的。
起因是,她刚才得知,最快减低霉值的方法,就是和尉迟兰廷亲密接触。
“吃剩饭”就是一个自然又有用的办法。
当然,桑洱有自知之明、同时也不敢让尉迟兰廷吃她的口水,那就干脆反过来。毕竟现在是她有求于人。而且,在原文里,原主就是绕着尉迟兰廷摇尾巴的小狗勾。
镀了一层名为“傻子”的外壳,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好像都说得过去。
桑洱得意道:“我是傻子我怕谁。”
系统:“……”它的宿主好像get到了化弱点为强项的核心技术了。
只可惜,桑洱发现这方法有次数限制。最初几次,每喂一块,霉值都会降低。
从第六次开始,它就纹丝不动地停在了10。看来一个方法用久了就会失效。
正好,桑洱也有点撑了,就擦干净手,重新坐了下来,听见尉迟兰廷道:“嫂嫂可会写字?”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主自然不会。
待在冯家的时候,一个古板的老先生教原主和假千金一起学习。
假千金不仅字漂亮,还会作诗。原主却交不出一张像样的功课,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桑洱低头,玩着手指,假装没听见。
“别的不提,好歹,名字应该学学。”尉迟兰廷懂了,轻轻笑了一声,让了一个身位:“过来吧。”
桑洱意外地抬起
了头。
尉迟兰廷提笔,在纸上写了个桑字,随后,就将笔递给了她。
不会写字的人可以尽情模仿别人的笔迹。而本身就会写字的人,要装作不会,并掩饰一些习惯,难度就大得多了。
桑洱故意手腕放软,将这个字写得结构分离,还将“桑”下方的木字最后一撇拉得很长,滑稽得很。
写了几个桑字,她的目光仿佛被字帖一角吸引了,开始一笔一划地模仿那个字。
兰。
比“桑”简单多了,寥寥五笔,写出来也像模像样的。
这显然给了桑洱很大的成就感。
尉迟兰廷站在她的身后,评价道:“倒也不全笨,知道要挑最简单那个字写。”
桑洱:“……”
桑洱决定装作听不懂,趴在桌上,继续写字。
很快,纸上出现一排兰字。有大有小,从狗爬体至渐渐工整秀气。
日光也在渐渐朝西走去。或许是受到原主爱睡午觉的习惯影响,桑洱开始有点犯困了,不知不觉,就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桑洱迷蒙地动了动,睁开眼,看见一片日照西斜的橙光。她正躺在书房一张美人塌上,应该是尉迟兰廷平时看书累了会躺的地方。
她怎么会躺在这里?
莫非是她睡着后,尉迟兰廷嫌她碍事,将她弄到这里来了吗?
睡了一觉,【霉值】倒是消除了。
尉迟兰廷的好感度,也涨到了15/100。
这张美人榻与外面只有一道屏风之隔。书房内并未点灯。夕阳穿过雕花屏风的缝隙,扭曲的光影落在她身上。
桑洱动了动,想坐起来,却忽然听见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她定住了身体,屏息细听。
外面有两个人在说话。
其中一个是尉迟兰廷。另一方是个年轻男人,声音有些耳熟。
桑洱:“……”
她记得了,这声音的主人,不是那个名为尉迟邕心腹、实为尉迟兰廷安插之奸细、叫做方彦的男人么?
通常在电影里,炮灰撞见别人密谋的情景,被发现了,都是死路一条。
还是继续装睡吧。
外面,方彦的声音还在持续:“……这一届修仙大会要在蜀
地昭阳宗举办,大公子已经打算参加仙猎比赛了。看来是想在仙门百家面前好好挽回面子,出一下风头。”
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桑洱的动作轻轻一滞。
【修仙大会篇】是原著里面一个跌宕起伏的重要篇章。桑洱附身的原主,作为尉迟邕的妻子,也在受邀之列。
关键是举办的地点,在昭阳宗。
对桑洱而言,时空跳转,不过是弹指一瞬的功夫。
但对故事里的人来说,离她死去的日子,已经实打实地过了五年时光。
来到姑苏几天,由于哑巴和傻子设定的双重限制,桑洱从未离开过尉迟家。自然,探听不到半点昭阳宗的近况。
昔年的故人,郸弘深,莲山真人,蒲正初……现在都过得如何呢?他们还记得她吗?
平时的下午,原主也是要睡午觉的。冬梅没有怀疑, 给桑洱盖好了被子, 就轻手轻脚地掩门离去了。
等人走远了,桑洱猫着腰, 将桌子上的点心扫荡一空, 全包了起来,溜出了门。
之前, 那个名叫绮语的侍女带她走过的那条僻静的路, 桑洱已牢记于心。一路上, 果然没碰到闲杂人等。熟门熟路地找到了尉迟兰廷的房间。
秋高气爽。书房的门开着。
尉迟兰廷站在檀木桌后, 正执笔练字静心。
房间内外, 都安静极了。只偶尔有纸页哗哗的声音。
桑洱从门后探出了一颗脑袋, 观察了片刻。
这么近的距离, 只要不瞎, 都能看见她。尉迟兰廷却一次也没有抬眼,当然, 也没有训斥她走。
“……”桑洱试探性地跨了一只脚进去, 眨巴了一下眼。
尉迟兰廷依旧没说话。
桑洱这才放下心来,走了过去,在桌子旁的圆凳上坐下, 没敢打断他,支着腮,瞄向画纸。
字真漂亮, 有一种难言的潇洒意气。
不愧是男主。
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字写得难看的男主吧?
系统:“那也未必。”
桑洱:“什么?”
系统:“暂时没什么。以后你就懂了。”
桑洱:“?”
桑洱在脑内和系统说话,眼睛盯着纸上的墨水,看在旁人眼里,就是有点出神的样子。
忽然,尉迟兰廷开口:“你怀里藏了什么?”
等了半天,他终于理人了。桑洱腾地坐直了,扬起了高兴的笑容,将怀里的点心包裹打开,献殷勤似的,往他的方向推了推,眼巴巴地看着他。
显然是投桃报李来了。
吃了他几筷子凉菜,就要用多多的糕点报答他。
“放着吧。”尉迟兰廷随口说。
片刻后,他的鼻端飘入了一阵热乎乎的香气。
一只小手,握住了一枚点心,递到了他的唇边,停住了。
桑洱站了起来,粉腮桃面,杏眼明亮,把“你不吃,我喂你”六
个大字都写在了脸上。
尉迟兰廷看着她的眼睛,半晌,终于屈尊降贵地张嘴,咬了一口。
却没有吞下去。
投喂成功,桑洱明显很雀跃。接着,她做了一个尉迟兰廷完全没想到的动作——毫不犹豫地将剩下半块糕点塞进自己嘴里。丝毫没嫌弃这是他吃剩下的,嚼了几口,满足地咽了下去。
红润的唇边,沾了点白色的糕点渣。
尉迟兰廷盯着那处,喉结轻轻地滚了一下。移开目光,才慢慢将藏于舌下的那口糕点吞了。
果然很甜。
一试就成,桑洱再接再厉,又挑了一块,递到了尉迟兰廷的唇边。
——当着人家的面,吃他吃剩的东西,是活脱脱的痴汉行为。
桑洱倒不是故意做这种事来恶心尉迟兰廷的。
起因是,她刚才得知,最快减低霉值的方法,就是和尉迟兰廷亲密接触。
“吃剩饭”就是一个自然又有用的办法。
当然,桑洱有自知之明、同时也不敢让尉迟兰廷吃她的口水,那就干脆反过来。毕竟现在是她有求于人。而且,在原文里,原主就是绕着尉迟兰廷摇尾巴的小狗勾。
镀了一层名为“傻子”的外壳,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好像都说得过去。
桑洱得意道:“我是傻子我怕谁。”
系统:“……”它的宿主好像get到了化弱点为强项的核心技术了。
只可惜,桑洱发现这方法有次数限制。最初几次,每喂一块,霉值都会降低。
从第六次开始,它就纹丝不动地停在了10。看来一个方法用久了就会失效。
正好,桑洱也有点撑了,就擦干净手,重新坐了下来,听见尉迟兰廷道:“嫂嫂可会写字?”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主自然不会。
待在冯家的时候,一个古板的老先生教原主和假千金一起学习。
假千金不仅字漂亮,还会作诗。原主却交不出一张像样的功课,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桑洱低头,玩着手指,假装没听见。
“别的不提,好歹,名字应该学学。”尉迟兰廷懂了,轻轻笑了一声,让了一个身位:“过来吧。”
桑洱意外地抬起
了头。
尉迟兰廷提笔,在纸上写了个桑字,随后,就将笔递给了她。
不会写字的人可以尽情模仿别人的笔迹。而本身就会写字的人,要装作不会,并掩饰一些习惯,难度就大得多了。
桑洱故意手腕放软,将这个字写得结构分离,还将“桑”下方的木字最后一撇拉得很长,滑稽得很。
写了几个桑字,她的目光仿佛被字帖一角吸引了,开始一笔一划地模仿那个字。
兰。
比“桑”简单多了,寥寥五笔,写出来也像模像样的。
这显然给了桑洱很大的成就感。
尉迟兰廷站在她的身后,评价道:“倒也不全笨,知道要挑最简单那个字写。”
桑洱:“……”
桑洱决定装作听不懂,趴在桌上,继续写字。
很快,纸上出现一排兰字。有大有小,从狗爬体至渐渐工整秀气。
日光也在渐渐朝西走去。或许是受到原主爱睡午觉的习惯影响,桑洱开始有点犯困了,不知不觉,就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桑洱迷蒙地动了动,睁开眼,看见一片日照西斜的橙光。她正躺在书房一张美人塌上,应该是尉迟兰廷平时看书累了会躺的地方。
她怎么会躺在这里?
莫非是她睡着后,尉迟兰廷嫌她碍事,将她弄到这里来了吗?
睡了一觉,【霉值】倒是消除了。
尉迟兰廷的好感度,也涨到了15/100。
这张美人榻与外面只有一道屏风之隔。书房内并未点灯。夕阳穿过雕花屏风的缝隙,扭曲的光影落在她身上。
桑洱动了动,想坐起来,却忽然听见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她定住了身体,屏息细听。
外面有两个人在说话。
其中一个是尉迟兰廷。另一方是个年轻男人,声音有些耳熟。
桑洱:“……”
她记得了,这声音的主人,不是那个名为尉迟邕心腹、实为尉迟兰廷安插之奸细、叫做方彦的男人么?
通常在电影里,炮灰撞见别人密谋的情景,被发现了,都是死路一条。
还是继续装睡吧。
外面,方彦的声音还在持续:“……这一届修仙大会要在蜀
地昭阳宗举办,大公子已经打算参加仙猎比赛了。看来是想在仙门百家面前好好挽回面子,出一下风头。”
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桑洱的动作轻轻一滞。
【修仙大会篇】是原著里面一个跌宕起伏的重要篇章。桑洱附身的原主,作为尉迟邕的妻子,也在受邀之列。
关键是举办的地点,在昭阳宗。
对桑洱而言,时空跳转,不过是弹指一瞬的功夫。
但对故事里的人来说,离她死去的日子,已经实打实地过了五年时光。
来到姑苏几天,由于哑巴和傻子设定的双重限制,桑洱从未离开过尉迟家。自然,探听不到半点昭阳宗的近况。
昔年的故人,郸弘深,莲山真人,蒲正初……现在都过得如何呢?他们还记得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