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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 桑洱和尉迟兰廷在桃乡定居了下来。

    没有了仆从,在这个安然自得的山中小镇里,生活中的各种事情都要自己来做。烧水沐浴, 做饭, 洗衣,修补漏风的门窗。

    别人家里, 这些琐事还能由夫妻儿女分担着来做。到了尉迟兰廷和桑洱这里,就全都是他一个人的活儿了。

    偷懒不干活,是身为小傻子的权力。既然尉迟兰廷这么上道,桑洱正好可以当米虫。

    但自从目睹尉迟兰廷三次将锅里的菜烧成了焦糊状, 饭煮得夹生, 因用力的方式不对、将好好的衣服硬生生搓烂了, 桑洱才明白,是自己放心得太早了。

    好在,就在桑洱为了自己的肠胃着想,忍不住想出手时, 几个救星登场了。

    虽然尉迟兰廷如今的通身打扮很入乡随俗, 但邻里的几个热心肠的大婶, 一看他那温文尔雅的模样, 就道他肯定是出身不凡的贵公子。再说直白点,就是一直被伺候, 自己没干过活儿。

    长得好看的人去到哪都受欢迎。再说,这位兰公子不让他媳妇儿干活,这可太少见了, 几个大婶十分惊叹,不吝赐教,教了尉迟兰廷几道乡间家常菜做法, 还有肉要怎么腌制。开春后,还可以弄点鸡苗,在院子里养着,那就能吃上鸡蛋了。

    作为回报,尉迟兰廷答应帮这些大字不识的婶娘们代笔写信。他写得一手好字。但谨慎起见,全换成了左手来写,竟也写得不差,比普通人要工整秀气多了。

    今天,桑洱睡到了自然醒,隔着窗户,听见院子里传来了说话声。

    这间房屋的灶台在后院,桑洱这房间的窗户支开后,恰好能看见土灶台的情况。

    后院的灶台旁,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婶站在旁边,乡音飘满空。

    尉迟兰廷坐在小板凳上,神色肃然,仿佛触及到了未知领域,眉头紧锁,被指正后,时不时地喃喃一句:“原来如此。”

    在大婶的教导下,他竟也显出了几分小学生似的虚心和乖巧,袖子卷起来,颊上沾了点柴灰都不知道。

    看到他谨慎的动作,泼辣的大婶忽然一瞪眼,高声“哎”了一声,一着急,她挥手,像教训小孩子一样,“啪”地轻打了尉迟兰廷的后脑勺一下:“错了错了,现在放肉太早了!”

    尉迟兰廷:“…………”

    大概是从来没有被人用这样朴实的方式教训过,尉迟兰廷猝不及防,被打得身子往前一倾,额头上,仿佛有青筋跳了跳。

    桑洱第一次看到他吃瘪,觉得神奇又乐不可支,一下子没憋住,“咕”地笑了一声。

    明明是很轻微的声响,还隔了一段距离,尉迟兰廷却还是听见了这声淡淡的嘲笑,蓦地侧头,两道视线直直地射来,一下子就捕捉到了窗下偷看的她。

    神色沉沉的,有些不善。

    桑洱:“……”

    桑洱立刻不笑了,老实地合上窗户,蜷成了龟状,缩回了被窝里

    尉迟兰廷盯了那窗户一会儿,这才收回了目光。

    快到午饭时间,大婶见他差不多会了,也就回了自己家。

    后院很安静,前些天下的小雪,稀稀落落地堆在砖墙上,半露出了深褐的枯枝。空气寒冷又湿润,冷意仿佛往骨头缝里钻。这里的房屋都很低矮,越过屋瓦矮墙,是绵延遥远的青山。

    灶台上,在火焰的烧炙下,锅里的肉菜飘出了香气的白烟。烧水的铫子里,发出了气泡的咕噜咕噜声,是粗粝而有生命力的响声。

    尉迟兰廷放了一根干瘦的柴枝到炉灶里,指腹已粘了一层灰。他望着手心出神。

    自有记忆以来,还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过这样的生活。

    不论是山中那哑奴为伴的小囚笼,还是姑苏那座深广的府邸,都是高处不胜寒的云端。不必忧心吃不饱穿不暖的事儿,却仿佛一根绷紧的弦,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沉眠少得可怜,偶尔还会做坠落的梦。

    现在,情况却刚好反了过来。

    曾自以为无所不能,但原来,还是要笨拙地从头开始学习如何“活着”,如何照顾别人。

    明明琐事比在姑苏的时候多得多。但很奇异地,尉迟兰廷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觉得自己偷来了偏安一隅的时光,有一种意外的安然感觉。

    ……

    冬天的被窝太有诱惑力。桑洱的回笼觉睡到了正午,才迷迷瞪瞪地爬了起来,吸了吸鼻子。

    跑出客厅,正好见到尉迟兰廷放下了两碗米饭。桑洱火速看了一圈,米饭是熟的,菜里焦黑块状物只有零星几点,肉也切得比之前规整多了。

    大婶的“□□”果然有用,这次好歹能入口了。

    尉迟兰廷没和她计较刚才的事儿,挽起袖子,坐了下来:“吃饭吧。”

    桑洱坐在他对面,捧着碗,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看到她吃得那么欢,尉迟兰廷怔了怔,也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疑惑地放进了嘴里。

    果然,即使这是他自己的手艺,他也不能违心地夸一句“好吃”,至多是“还过得去”的程度罢了,和以前他们吃的差多了。

    其实他刚才在厨房已经尝过了。没想到端上来,她会吃得两腮都鼓囊囊的。任何人见了她这个模样,连食欲也能平白增添几分。弄得尉迟兰廷还以为自己真的做出了什么难得的美味佳肴。但一尝,就知道想多了。

    不是因为真的好吃。是因为这是他带来的,所以她无条件地接受。

    还有,他可没有问过她愿意与否,就直接带她来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还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仿佛只要和他在一起,怎么样都可以。

    尉迟兰廷垂下了眼,心里涌动着难言的感觉。

    太傻了。

    他的身边,大概找不到比她更傻的人。

    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和鞋子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很是暖和。桑洱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在越坐越近。

    以前不管多冷的天气,她都像个火炉。如今却好像比以前怕冷多了。这会不会也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这里的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距离冬至也近了,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好保暖的衣鞋给她才行。

    .

    天儿一日比一日冷。每一天都是重复的,却又有细微的不同。

    尉迟兰廷的厨艺一天比一天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捧场会让他懈怠。其实恰好相反。因为不管端上什么东西,她都眉也不皱地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