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第 211 章(第2页)

    “嗯。”陆谷答应着,把沈玄青那个空荷包塞进怀里,一人抱个孩子就往前面走,果然在人少的街边,沈玄青正在等他俩。

    “汪!”

    乖仔站在板车上,瞧见他们后就跳下来,这次沈玄青没管它。

    灵哥儿认识自家大狗,低头去看摇着尾巴蹭陆谷腿的乖仔。

    陆谷瞧见车上的猎物,还有家里那只长大的羊,笑问道:“要卖羊?”

    他俩一过来,沈玄青就牵着骡子慢慢往前走,点头说:“最近没杀猪,卖些羊肉让铺子货物多些,也热闹热闹。”

    主街宽敞,不过来往行人多,不好三人并行,陆谷和纪秋月抱着孩子渐渐落在骡车后面,乖仔走在他俩旁边,前后跟着就回去了。

    到家之后,沈玄青在后院把羊和矮鹿弄下板车,见灵哥儿抱着陆谷,他指着矮鹿对灵哥儿说道:“看,爹抓了矮鹿,我们灵哥儿和昭儿都还没见过鹿呢。”

    灵哥儿眨巴了一下眼睛,顺着阿爹的手指看向地上那头矮鹿,眼神果真有些好奇,一眨不眨看了会儿。

    “鹿。”昭儿学大人说话很快,知道那就是鹿了。

    “咩——”

    羊又叫了长长一声,昭儿便学舌,笑咯咯学羊叫。

    灵哥儿还不太会说话,但有意识在学,他看向昭儿,随后奶音小小软软,短短“咩”了一下。

    “哎呦。”沈玄青一下子眉开眼笑,高兴到下意识哎呦了一声,夸道:“学得真像。”

    陆谷更是高兴,抱着孩子眼睛都笑弯了。

    趁矮鹿还活着,沈玄青吃过晌午饭后,没有去铺子那边,到镇上酒楼和财主家问去了,看有没有要野物的。

    他在吉兴镇认识了些人,像鹿这样的野物,比起兔子野猪等,要稀罕好听的多,鹿肉寻常人吃不起,有钱人家不一样,弄个野味呼朋唤友是一种面子。

    不少人知道他是猎户,在山里的见识就比旁人强,还有人邀他一同上山打猎,他没有推拒,慢慢混开混熟了,以后猎物也好卖不是。

    他们日子比不上高门大户,但有说有笑,烦心事也有,但多数时候都是乐融融的,钱攒着攒着就有了,日子过着过着不就好了。

    *

    秋意瑟瑟,山林萧索,黄叶落了满地。

    稍开阔的林间,三只猎犬猛然从藏身之地窜出,一发力地面被蹬动出泥土,溅在身后枯叶之上,四爪奔腾飞跃,惊起落叶与飞鸟。

    沈玄青连长弓都未取下,从树后走出来,看着大灰它们撵兔子,树后地上的竹筐里,已然抓了两只皮毛染血的野兔。

    入秋后不再猎狐,他也没闲着,另找了一个挣钱的法子。

    吉兴镇有个小制笔坊,收兔皮毛好做笔,仲秋之后野兔肥而皮厚毛顺,家里养的兔子他拿去给人家看过,人家挑拣过后,看上了才要。

    不过家养的兔子要卖肉,有时来了主顾才宰杀,制笔坊只要兔皮送过去,余下的兔肉若太多,一时之间卖不完,实在可惜,于是他就上山来打猎。

    山上打的这些有时狗下嘴重,亦或是搭弓射箭一击毙命,肉卖不完也不会太心疼,要么自家吃要么送亲戚朋友,最近连狗都天天吃肉,本就是吃肉养膘的时节,大小六只狗全吃的皮毛油光水滑。

    飞速撵到兔子后,猎犬不再追逐,他吹声口哨,乖仔昂起头颅叼着野兔就跑回来了,大灰和大黑落在它后面几步。

    这回是它先撵到咬住,沈玄青从狗嘴里掏出兔子,看一眼受伤瑟瑟发抖的肥兔,他揉揉乖仔脑袋以示嘉奖。

    因只是卖皮毛,他并未拘着狗只能活捉,快些撵到才是正理,一天就能多打几只。

    乖仔吐着舌头摇尾巴,高兴又激动。

    此时天色尚早,他上山也带了干粮,稍微歇过一阵,带狗去河边喝水,继而又在山林找肥野兔的踪迹。

    翌日清晨,秋雾白茫茫的,乡下农家依旧起得早,趁着冬天还没到,要捡菌子挖甜窝根等山货,多存些才好过冬。

    沈玄青套好骡车,把这几天打到的二十来只兔子全都放上去,沈雁起得也早,坐在板车上同他一块儿去吉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