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千金归家 十一 二合一

    于父说到“只多一个”时,忍不住看了一眼楚云梨。

    说起来,他也没好到哪儿去,就是比胡兄多了个女儿。如果没有这个女儿,他没发现姜氏对庶女的冷淡,对妻子毫不设防的话,说不准现如今还躺在床上头疼。等他越来越虚弱病逝之后。这于家还不知道会如何呢。

    楚云梨颔首:“那管事如今手底下铺子多么?”

    于父和胡老爷交好,但胡老爷早就没了,他这些年也忙,只知道那管事不太对……其他的,他也管不着啊。

    说到底,他就算有心相助,也得胡临安上门来求。否则,他一个外人,怎么好插手别人家的事?

    不过,他还是派人探望过胡临安两回,也好让那个管事知道,有人在管胡临安的死活。

    “若不是我派去的人,临安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楚云梨颔首:“爹是这个世上最善良最聪明的人!”

    于父瞪她一眼:“少在这给我灌**汤。”耽搁了这么久,什么事都没干成,他重新看向手里的账本。

    看了一会儿后,他皱了皱眉,抬眼狐疑地盯着楚云梨:“新兰,以前你不是爱听别人家闲事的人,今日怎么有兴致?”

    楚云梨头也不抬,张口就来:“刚好碰见了而已。那胡临安长得挺好看。”

    于父的脸当时就黑了:“好看不能当饭吃。”

    他有意在女儿走出罗家的阴影后,重新帮女儿另寻良人。但只要想到有个人对女儿比他这个爹对女儿还要亲近些,他心头就不高兴。

    “那小子,下次我不借他银子了。”

    楚云梨摇头失笑:“爹,你挺疼爱胡公子的啊。据我所知,你就没有白借过银子出去。”

    生意人,手头的银子白白放一段时间,那都是亏了本。于父以前借银出去,都是要和人分盈利的,还得占足了便宜才肯借。

    今日他就听了胡临安的打算,觉得挺靠谱,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分银子的事就将银子给了。可见胡家父子在他眼里是不同的。

    于父又瞪了过来:“我那是看在旧友的份上帮他一把。我自己的孩子还疼不过来呢,哪有空疼别人的?”

    反正,他不高兴!

    楚云梨笑着上前哄了几句。她很会说话,于父也不是真的恼,很快又喜笑颜开。

    *

    罗大江那院子租了一年,这一年里他可以住着。但他心里明白,在这城里长住,首要得有一家人的花销。每天睁开眼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衣衫可以穿旧的,但这肚子可不能吃头天的。

    罗家老两口第一回来城里,第一回见识城里的繁华,也是第一回知道一顿饭能吃掉几两银,这里的肉菜比乡下贵了一倍不止。两人买了两天的菜,心疼得直抽抽,催着儿子回家。

    回去之前,老两口有些不甘心,想让儿子再试一试,看能不能挽回儿媳。

    罗大江这些日子已经试了多次,于新兰始终不假辞色,他故意在雨中等她,想让她心软。结果,那女人就跟没看到他这个人似的,直接就让马车走了。

    漫天的雨幕里杵着这么大一个人,除非是瞎子,否则是一定看得见的。偏偏车夫没停……也就是说,哪怕他淋雨生了重病。于新兰也还是一点都不心疼。

    这根本就不像是以前将他放在心上的妻子,活脱脱一个陌生人。

    这都是陌生人了,就更指望不上了。

    罗大江摆手道:“不去!要去你们去!”

    如果爹娘有本事能够劝得于新兰回心转意,他也愿意回头和她好好过日子。

    罗家老两口不是没劝过,但每次刚靠近府门,护卫就拎着棍棒鱼贯而出。他们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打。

    万一没了命,也忒不划算了。

    老两口见儿子这样,满心恨铁不成钢,忍不住轮番劝说。劝了半个时辰,罗大江还是那句话,他不去!

    罗母压着脾气:“就再试一次……”

    罗父看儿子倔成这样,叹了口气:“不去就算了,稍后你去找东家把这租金退了,然后把你买来的东西收拾收拾,我跟你娘去找个便宜点的马车。明儿咱们就启程吧!”

    罗大江不愿回乡下,但城里留不住,他也只得认命。

    好在,乡下不少亲戚都跑来城里借过银子,前后加起来有十多两。对于城里人来说,那些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乡下庄户人家,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银子。

    有了这些,家里的宅子可以翻新,省着点还能买下两亩荒地。荒地养养就肥了,再者说,不买地的话,那些银子放在手里能让人过得很滋润。

    罗大江想得挺美。事实上,羽毛愿意跟着他回乡下,也是看在那些银子的份上。她这两天旁敲侧击想要打听一下罗大江在这几个月以来到底攒了多少银子,但他都说没有。

    其实她不太相信……就算没有,那些乡下人跑来借的银子可以还给罗家,在乡下有房有地,还能有十几两银子,也算得上是殷实人家了。她嫁了也不亏!

    羽毛想明白后,对一家人都格外贴心,做事麻利得很,处处都以长辈为先。

    老两口本来不喜欢她,看她这般有眼色,也开始和颜悦色对她。

    听说好多人家都愿意娶大户人家放出来的丫鬟……那样的丫鬟见识多,知道规矩进退,特别会养孩子。老两口渐渐觉得,羽毛虽然是个丫鬟,但在于府长大,而于新兰是在乡下长大的。无论怎么看,前者都比后者要懂事的多。

    两人嘴上没说,心里都接受了这样一个儿媳。

    就在他们收拾东西时,又有人来敲门。罗母以为是邻居……无论如何,大家相识一场以后,兴许再也见不上面。罗母觉着,这最后两天大家好聚好散,说几句赔笑的话结一份善缘也可。

    就算回乡下再不回城里来,一辈子也用不上这份善缘。也没必要闹得鸡飞狗跳人憎狗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