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你管这叫谋士?千里江风
229. 229(二更+40w营养液加更) 刑……(第2页)
但齐周自从跟着刘虞来到长安以来,很觉自己一个幽州荒僻之地的州府从事,一跃而成九卿的属官,在行动之间绝不能有任何的错漏之处。
起码不能留下让人针对陛下的把柄。
这样一来,他就将这次前往益州授官就看得尤其重视。
他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这位搭档可能就是来游山玩水的。
可琢磨了一番乔侯让出大将军位置的举动,这种只派了个应付差事的人同往,也不难理解。
齐周想到这里,不由叹了口气。
看来和刘焉打交道的事情,只能交给他了。
李儒远远望见他的这个表现,摇头笑了笑。
既是要在乔琰麾下做事,他显然不能再用李儒这个名字,但也不必像是乔琰所说的改儒为猛。
他在出行之前敲定了那个蒙字,取的就是个蒙混过关的意思。
贾诩觉得李儒要等一个合适出手的机会,是态度消极的表现,要李儒自己看来倒也未必。
就比如说乔琰要借着让位刘焉大将军,从而给自己谋求更高的位置,让“大司马骠骑将军”变成名副其实的大司马,李儒就当即接下了往益州一行的任务。
与他同来的乔亭问道:“老师为何让我以这等戴着帷帽出行的方式跟随,而非改扮男装,让自己变得更不起眼一些?”
李儒漫不经心地回道:“你此番前来就是多看多学,我要做的也是一击即中之事,就当我们是这队伍里的累赘就好,没必要非要看着像是个本事人。”
乔亭不太明白李儒在打什么算盘,不过既然他说了是让她多看多学,想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算起来,她拜李儒为师还是个意外。
贾诩原本是想再试试激将法,让李儒别真拿乔琰说的种田之名当幌子,继续过他的田园生活。
结果李儒对贾诩说,他要是觉得无聊呢,也不是没有别的打发时间之事。
比如说可以由贾诩教导乔岚,由李儒教导乔亭,一年之后分出个高下来。
按照李儒的小算盘,教导乔琰的同宗姐妹还得算是个正儿八经的活计,这样一来他起码可以再得到一年的赋闲。
但在收到乔琰的信后,李儒又没法安稳教学了。
这好像正是他等待的时机!
但本着种菠菜种不过贾诩,教学不能教不过的好胜心,李儒干脆把乔亭给带出了门。
反正她们迟早也是要出去东奔西跑的,就当先提前适应适应好了。
何况——把人带出门去,按照实战经验来学习,谁又能说不是一种教学之法是吧?
李儒一边想着此事,一边也想着乔琰交给他的两条消息。
一条是,刘焉在最开始提出州牧制度的时候,想给自己谋求的并不是益州牧的名号,而是交州牧。
但是绵竹人董扶精通谶纬,有占卜之能,彼时正在洛阳担任侍中的位置。
他和刘焉交好,便对刘焉说“京师将乱,益州分野有天子气”。
在刘焉成为益州牧后,董扶此人也跟随着刘焉入蜀,成为了蜀郡的蜀国都尉。
另一条是,在郭大贤率领的商队从益州方向回返的时候,虽然没有和乔琰碰面,却将一个听说的消息带给了她,也被乔琰转告给了李儒。
刘焉此人在去年年初悄然制作乘舆车具。
有此两点,足以看出刘焉此人想做的绝不是什么大司马大将军,而是有图谋不轨之意。
但放在去年,或者说在他刚提出州牧制度的时候,这个举动还不算太奇怪。
汉灵帝刘宏治下民生多乱,后来的刘协又处在董卓的胁迫之下,还有刘辩在邺城称帝。
刘焉必然会想,既然幽州子民因刘虞治理有方的缘故,想要让其即位天子,我这益州在知名方士的口中说有天子气,我又为何不能为之?
只可惜刘协失踪,乔琰在北面虎视眈眈,同时奉迎了刘虞为天子,可算是将刘焉的小算盘给打了个稀烂。
李儒毫不怀疑,即便刘焉在去年有过打造乘舆的僭越举动,在刘虞正式称帝后,起码也会做出一番隐藏,绝不会被前来宣旨的齐周发觉其中的问题。
不过,大凡是有所动,必定留下痕迹。
等找准了机会,将事情给捅出来就是。
齐周若觉得他是来混日子的,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何况,听闻益州美食佳肴,美景名胜不在少数,可要比去长安城中办事舒坦!
他都已经享受过被乔琰从马上给掀翻下来的待遇了,总不能让这把骨头再断一次。
说起来,在他经过长安的时候,那头最近在忙什么来着?
李儒揉了揉自己有好一阵子没用的脑袋。
“是法令。”乔亭听李儒嘀咕着这话,便回道。
“对,法令,这可是个需要斟酌尺度的东西。”李儒一边想着,自己果然是应该趁着往益州一行好好复健一下,一边又觉得,乔琰的胆子大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居然敢这么快就想从法令条例调整,往修正汉律上发展。
要知道,像是田畴在与刘虞配合屯田的时候所提出的法令,其实也只是对幽州地盘上的盗窃惩处、婚姻嫁娶、财物分配、互市贸易等细则,提出适配于幽州的修正。
乔琰提出的却显然不是。
但李儒也不得不承认,在乔琰手握刘虞这个挡箭牌的时候,这种举动还真不能说全然不妥。
长安朝廷初立,凉州和关中又是相对法令废弛之处,需要尽快建立秩序听起来也是顺理成章。
刘虞的贤名,又让有些听起来容易为人所诟病的倡议,有了个居中缓解的余地。
在元月初七的五日一大朝上,乔琰提出了两条堪称惊人的奏表。
其一,将《汉律》之中的《刑名》提到律法篇章的第一篇。
其二,以劳役刑为主体设置五刑。
按照乔琰的说法就是,在大汉的桓灵二帝当政期间,屡次出现大赦天下之事,也有对各类罪行的赎死之法。
每年以金赎死、以缣赎死者不计其数。
可实际上,这种宽容对待刑徒的方法,并不能真正改变这些人的做派,也丝毫没有让犯罪违例之事有所减少。甚至还有人专门赶在平均一年就有一次的大赦之前犯案。
要不是因为黄巾之乱中的俘虏被充作戍边,度辽将军营与护乌桓校尉营中可能都没有几个刑徒。
这种宽宥的法令制度,做出改变的时间宜早不宜迟。
写下了《四民月令》的崔寔,在他的另一本更出名的著作《政论》中提到:夫兵革国之大事,宜特留意,重其法罚,敢有巧诈辄行之辈,罪勿以赦赎除,则吏敬其职,工慎其业。1
这句话也成为了乔琰用来引用的说辞。
故而在她上表之中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大赦,权时之宜,非常典也。”2
大赦是权宜之计,赎死也同样是权宜之计。
天子刚登基的大赦天下也就罢了,但在随后的数年中她并不建议再出现此事。
虽不能叫做严刑峻法,但越是动乱之年也越需要框定规矩。
将《刑名》一则提前,并对刑罚做出对应的标准划定,正是乔琰赶在农耕忙碌之前提出的诉求。
刘虞的贤德之名,必定会让相应的律法推行,只要没有超过一个度,就要相对来说容易得多。
起码要比乔琰自己提出此法的推行容易。
至于度是什么?
在乔琰给刘虞的奏表中写道,文景时期所提出的废除肉刑,当年如此,今时也如此,此为绝不能倒退回去的东西,肉刑的耻辱性特质,实为旧日陋习。
那何为这新明确的五刑?
便是将罪行按照轻重,划分为笞、杖、徒、流、死五条。3
之所以取五这个数目,乃是因为昔年汉章帝在位时期,班固在《白虎通》中写道,刑法以五为数,正对应了五行,虽然在汉律中没有明确的五刑之名,但现在可以有了。
不过在对罪行的具体框定中,可以应对当今时局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不必过分从严。4
至于在细则上的划定,可以令专擅此道的贤才进行制定。
这封奏表详细到了明确的五刑划分也就算了,连实行此事的人才都已在其中做出了推荐。
这让接到这封奏表的刘虞很难不怀疑,乔琰是不是还只是在并州做州牧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这件事了。
不过这个时候问这种问题显然没什么意义。
刘虞听着乔琰已说到了推荐执行此细则框定的人。
崔寔的侄子崔钧。
陈纪的儿子陈群。
荀爽的侄子荀悦。
前两人都已身在长安,唯独第三者尚在隐居状态。
但她与荀攸和荀彧都打听过此人,此二人都对他推崇备至,且提到他对刑法与时弊都自有一套自己的见解,这样的人正适合参与到此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