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烽火戏诸侯
第九百零六章 补缺(第2页)
还有几户人家会走门串户梦夜饭?
毫不夸张的说,家乡百姓十去九空了,几乎早就都搬去了州城那边,用一个高价、甚至是天价卖出祖宅后,都成了龙州治所的有钱人,以前是除了福禄街和桃叶巷之外,除了那些龙窑老师傅,老百姓见几粒碎银子都难,在那段做梦都不敢想的发迹岁月里,家家户户,是那见颗铜钱难,谁兜里还揣铜钱呢,多跌价。
只不过将近三十年过去了,真正守住家业的,就没几个,钱财如流水一般来又走,其中半数都还给了赌桌,青楼,酒局,很快就糟践完了家底,不少人连州城那边的新宅子都没能守住。不然就是心比天高,喝了几两酒,认识了一些所谓大户人家和官宦子弟,胡乱跟人合伙做生意,什么钱都要挣,什么买卖都觉得是财路,什么偏门财都敢挣,可是小镇出身的,哪里精明得过那些人精儿,一来二去,也就听了几个响,打了水漂。
冬末的阳光,晒在身上,让人暖洋洋。
小镇有个老话俗语,要是转为大骊官话,意思约莫就是日头窟里,或者说是日头巢里。
李槐走过螃蟹坊和铁锁井后,停下脚步,以前这里有个算命摊子。
小时候有次跟着姐姐李柳上街买东西,李柳在店铺讨价还价的时候,李槐不耐烦,就一个人跑出铺子,在这里顺便求过签,主要是想要求一求明年的学塾课业简单些,背书不要再那么记不住了,挨板子到还好,只是经常被骑龙巷的那个羊角辫子笑话,难受。谁还不是个要面儿的大老爷们啦?
反正李槐当时就是一通乱晃,结果从签筒里边摔出一支竹签,年轻道士一惊一乍的,说是一支上上签。
李槐当时年纪小,听不懂签文内容,记也记不住,李槐只听那个年轻道士,信誓旦旦说这是最好三支好签之一了,可以不收钱。
因为担心道士反悔,要跟自己讨要铜钱,李槐得了便宜就跑路,找姐姐去了,真要钱,找我姐要,钱不够,认姐夫总成能了吧?
所幸那个年轻道士只是双手笼袖,坐在摊子后边,笑得还挺像个未过门的便宜姐夫。
回家一说,把娘亲给高兴坏了,一顿晚饭,大鱼大肉,跟过年差不多了。
果然是好签。
隔了几天,因为又想啃鸡腿了,李槐就又偷摸去一趟算命摊子,假装自己是第一次来,结果又是一支好签,年轻道士说又是那三支好签之一。
李槐再屁颠屁颠回家跟娘亲一说,油水比上次稍微少点。
在那回家路上,还有只在李槐身边乱窜的小麻雀,差点被孩子一个蹦跳捞在手里,带回家一起那啥了。
妇人在饭桌上问了一嘴,算命花钱不?
李槐摇摇头,我哪来的零花钱,都存着了。
以后李柳要是嫁不出去,估计就得靠他那只从老瓷山那边捡回来的储钱罐了。
只是这种话没必要说,李柳再嫁不出去,总也是自己的亲姐姐,而且娘亲确实太偏袒自己了,哪怕年纪再小,李槐也觉得这样不太好。
妇人就有些怀疑,转头跟自己男人聊,那个姓陆的年轻道长,该不会是个骗子吧?
李二咧嘴一笑,反正也没能骗着钱,骗不骗的无所谓。
妇人揉了揉眼角,晓得了,那个听说喜欢嘴花花、摸小媳妇手儿的年轻道长,估摸着是瞧上自己的姿色了,打算拐弯抹角,放长线钓大鱼呢。妇人既得意,嘴上又不饶人,真是个不学好的色胚玩意儿,既然认得些字,怎也不去福禄街那边给有钱人家当账房先生。
李二只是埋头吃饭,不搭话,还是几棍子打不出个屁的德行。
妇人倒是没啥歪心思,自家男人再窝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点道理,要是都守不住,会被街坊邻居和嘴碎婆姨,拿闲话戳断脊梁骨的,她只是想着还能不能给娘家人的一个女孩,当个媒人。
再说了,李二只是别人嫌弃挣不着钱,她不嫌弃啊。
妇人就跑去那算命摊子一瞧,瞧着年纪轻轻,细皮嫩肉的,得嘞,一看就不顶事啊,身上就没点腱子肉,真能下地干农活?关键还穷,听说一年到头,只能借住在扁担巷一个喜事铺子旁边,好像隔壁就是毛大娘的包子铺。
不然也不至于摆个长脚的摊子讨生活,谁家女子嫁给他,日子长久着呢,能落着好?算了,还是不祸害娘家那个丫头了。
李槐带着嫩道人,再去了一趟小镇最东边,孤零零杵着个黄泥房子,这里就是郑大风的住处了。
其实李槐从小就跟郑大风很亲近,郑大风经常背着穿开裆裤的孩子乱逛,那会儿李槐也没少拉屎撒尿。
郑大风在家乡的时候,混日子,得过且过,反正就是缝缝补补又一年,有钱买酒,没钱蹭酒,还好赌,赌技又差,哪有正经姑娘,瞧得上这么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
如今郑叔叔不在家了,反而春联对联样样不缺,也打扫干净得不像多年没人住的地方,
李槐知道缘由,肯定是郑叔叔留了钥匙,给落魄山的那位暖树小管事。
想到了粉裙女童,就跟着想到了陈平安,李槐笑了起来,双手抱住后脑勺,晃荡起来,去找董水井吃碗馄饨去的途中,随口说道:“咋个还不是大剑仙,太不像话了。”
————
大骊京城,一条小胡同。
林守一回到家中后,来找父亲。
林守一来到偏屋,站在门口。
父亲盘腿坐在炕上,案几上隔了一壶酒,一只酒碗,几碟佐酒小菜,都不用筷子,自饮自酌。
双鬓微霜的男人,斜眼门口,单手提着酒碗,神色淡漠道:“有事?”
林守一点头道:“有事!”
看那男人的架势,这个儿子要是没事,就干脆别进屋子了,而且要是没大事,在门口站着说完就可以走。
若是有外人在场,瞧见了这一幕,估计能把一双眼珠子瞪在酒碗里打旋儿。
生了林守一这么个“麒麟儿”,任你是上柱国姓氏的高门,不一样得好好供奉起来?
林守一的父亲,是昔年骊珠洞天那座督造衙署,一个极其不起眼的佐官,管着些胥吏,而且先后辅佐过三任督造官,宋煜章,藩王宋长镜,曹耕心。只是当年的小镇百姓,老老小小的,对官场都毫无概念,甚至都分不出官、吏的区别。加上督造署的官吏,一年到头只跟那些龙窑、窑工瓷器打交道,跟一般老百姓其实没什么交集。
但是师伯崔瀺,曾经为林守一泄露过天机,自己的这个名字,都是父亲开口,请师伯帮忙取的。
一个督造衙署的胥吏,能够让大骊国师帮忙给儿子取名?
傻子都知道这种事情,绝对不合情理。
何况是自幼早慧的林守一,更不觉得父亲就只是个督造署的芝麻官。
男人问道:“是不是需要我光脚下地,跑去大门口,把你一路迎进来?”
林守一这才跨过门槛,斜坐在炕上,只是没有脱了靴子,学父亲盘腿而坐。
担心又要挨几句类似刻薄言语。
林守一问道:“陈平安父亲那件事,你当年到底有没有参与其中?”
男人扯了扯嘴角,提起酒碗抿了一口酒,“翅膀硬了,不愧是当了山上神仙的,飞来飞去的不着地,口气就大了,怎么说来着,餐霞饮露?还是在外边认了野爹,教你的为人子之道?”
男人离开窑务督造署后,就离开家乡,在大骊京城兵部车驾清吏司任职,只不过是车驾司下边的一个附属衙门当差,官七品,还带个“从”字,由于不是科举正途出身,所以是个浊官,加上也非京城本土人氏,如今年纪又大了,所以别说是混个郎官,就是摘掉那个“从”字都难了,这些年,勉强算是管着一个清水衙门的驿邮捷报处,这还是因为一把手,是个不太管事的世家子弟,平时见着了男人,都是一口一个老林。各州郡驿递奏折入京,得到皇帝朱批后,兵部钉封驰递去往地方,都要通过这个不起眼的衙署,此外由京城分发给地方的邸报,也是此处管辖。想必那些衙署同僚,都无法想象一年到头的闷葫芦林正诚,会是那个名动两京林守一的父亲。
林守一从小就怕这个爹。
其实这些年也好不到哪里去。
离乡多年,远游求学,辛苦修行,好像就是为了在男人这边证明一事。
有没有你这个爹,我有没有这个家,林守一都可以混得很有出息。
娘亲偏心,宠爱弟弟。父亲冷漠,万事不管。
只是到了弟弟林守业那边,再没个笑脸,总好过在林守一这边的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就是刻薄言语。
所以林守一的整个童年岁月,一直到离乡远游,都是名副其实爹不疼娘不爱的。
曾经伤透了少年的心。
以至于当年一起求学大隋,沉默寡言的清秀少年,林守一首次与陈平安吐露心扉,就有那么一句“不是天底下所有为人父母的,都是你爹娘那样的”。
但是今天的林守一,好像不太一样。
林守一沉声道:“要不是因为我,陈平安在查询本命瓷碎片这件事的真相上,绝对不会故意绕路,刻意绕过我们林家,甚至上次陈平安都到了京城,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爹,你今天得给我一个交待,因为我也得给自己朋友一个交待!”
男人看了眼这个儿子。
林守一神色沉稳,眼神坚定,就那么与父亲直直对视。
是件破天荒的事情。
男人倒是没有恼火,点点头,“终于稍微有点带把爷们样子了,不然我还一直以为生了个女儿,愁嫁妆。”
林守一有些茫然。
这能不能算是一种夸奖?
男人抬了抬下巴。
林守一疑惑不解。
男人问道:“你不是会喝酒吗?还是个元婴境修士,如今身上就没件方寸物,搁放酒壶酒杯之类的杂物?”
林守一有些尴尬,“一直没有方寸物傍身。”
男人纹丝不动,却问道:“那我这个当儿子的,是帮你这个爹去拿酒杯,还是酒碗啊?你发个话,免得我到时候拿错了,当爹的不高兴。”
林守一深呼吸一口气,默默起身,脚步匆匆,离开屋子去别处拿来一只酒碗。
这个男人,要么不说话,一开口就喜欢戳心窝子,历来如此。
宅子里边,是有几个婢女的,不过都是膀大粗圆的,而且都是娘亲使唤,父亲这边,大事小事,从来都是亲力亲为,从不让婢女仆役伺候。
林守一回到屋子后,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都没敢倒满,默不作声,双手持碗,一饮而尽。
男人提了提酒碗,只是抿了口酒,捻起一颗盐水花生,轻轻一拧,丢入嘴中嚼着,缓缓说道:“如果说你跟陈平安是朋友,那么我跟陈平安的父亲,也算是朋友,嗯,不能说什么算不算的,就是了。”
林守一点点头。
陈平安的父亲,是一座龙窑的窑工,手艺极好,为人又厚道,是个没是非的老实人,原本如果不出意外,过不了几年,就可以当那龙窑窑头师傅。
而林守一的这个父亲,负责具体的窑务监工,管着烧造成果,鉴定瓷器勘验品相,由于早年督造官宋煜章,又是个最喜欢跑窑口的勤勉官,所以林守一的父亲,要跟着那位主官上司一起外出,经常需要与窑工师傅们相处。
林正诚缓缓道:“两个男人,除了聊些枯燥乏味的窑务正事,还能聊什么,等到各自有了儿子,再喝着小酒,不过就是聊些各自家常了。”
“其实早早都说好了的,要是我跟他两家人,刚好是一儿一女,就定个娃娃亲。好巧不巧,都是儿子,就没戏了。”
林守一疑惑道:“陈叔叔也喝酒?”
林正诚点头道:“也喝,能喝,就是不好酒,所以每次被我拉着喝酒,在龙窑那边还好,大不了倒头就睡,要是在镇上,他就跟做贼似的,我当年也纳闷,他又不是那种妻管严,那个弟妹,是出了名的性情温婉,总觉得不至于,一直没机会问,总觉得将来有的是机会,结果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
“那会儿,我是吃公粮的,我们林家比不得那些福禄街和桃叶巷的大姓,也算家底殷实,比他有钱多了,可只要是喝酒,我请了一顿,他肯定会掏钱,回请一顿,而且不会刻意买多好的酒,就是个心意。”
“老实人,不是笨。本分人,不是呆板。分寸感一事,光靠读书是读不出来的,即便在公门里边修行,熬也未必熬得出来,不是多吃些亏就一定能有分寸感的。”
“我那会儿说自己儿子聪明,早慧,一看就是个读书种子,说不定将来长大了,当个教书先生都没问题。他就说自己的儿子懂事,而且模样、性子都随他娘亲,以后跟你一起去学塾念书,读书识字了,将来要不要当烧瓷的窑工,看孩子自己的意思。”
林守一听得聚精会神。
除了父亲是在聊那些从未提起的过往故事。
更是父亲第一次跟自己聊天,说话不那么难听。
林正诚轻轻放下酒碗,“是有人给他泄露了本命瓷一事的内幕。”
男人眯起眼,“此人用心险恶,肯定是故意只说了部分的真相。不然所有孩子诞生起就拥有本命瓷一事,在我看来,并非全是坏事。甚至说得难听点,在当年那么个形势之下,只有保住本命瓷,有那修行资质,才有一线生机。”
“后来泥瓶巷那两场白事,我都没有露面,不合适。这里边有些事情,你不用知道。不过杨家铺子那边,我是暗中打过招呼的,只是后院那个杨老头的规矩重,我能帮的,毕竟有数。在这件事上,我是有愧疚的,的确是我这个当朋友的,心有余力不足,没能照顾好他的儿子。”
男人叹了口气,皱着脸,又脸色舒展,多说无益,一口喝完碗中酒水,准备赶人了。
林守一说道:“我准备闭关了。”
“缺不缺钱?”
“之前有一百颗谷雨钱的缺口。
毫不夸张的说,家乡百姓十去九空了,几乎早就都搬去了州城那边,用一个高价、甚至是天价卖出祖宅后,都成了龙州治所的有钱人,以前是除了福禄街和桃叶巷之外,除了那些龙窑老师傅,老百姓见几粒碎银子都难,在那段做梦都不敢想的发迹岁月里,家家户户,是那见颗铜钱难,谁兜里还揣铜钱呢,多跌价。
只不过将近三十年过去了,真正守住家业的,就没几个,钱财如流水一般来又走,其中半数都还给了赌桌,青楼,酒局,很快就糟践完了家底,不少人连州城那边的新宅子都没能守住。不然就是心比天高,喝了几两酒,认识了一些所谓大户人家和官宦子弟,胡乱跟人合伙做生意,什么钱都要挣,什么买卖都觉得是财路,什么偏门财都敢挣,可是小镇出身的,哪里精明得过那些人精儿,一来二去,也就听了几个响,打了水漂。
冬末的阳光,晒在身上,让人暖洋洋。
小镇有个老话俗语,要是转为大骊官话,意思约莫就是日头窟里,或者说是日头巢里。
李槐走过螃蟹坊和铁锁井后,停下脚步,以前这里有个算命摊子。
小时候有次跟着姐姐李柳上街买东西,李柳在店铺讨价还价的时候,李槐不耐烦,就一个人跑出铺子,在这里顺便求过签,主要是想要求一求明年的学塾课业简单些,背书不要再那么记不住了,挨板子到还好,只是经常被骑龙巷的那个羊角辫子笑话,难受。谁还不是个要面儿的大老爷们啦?
反正李槐当时就是一通乱晃,结果从签筒里边摔出一支竹签,年轻道士一惊一乍的,说是一支上上签。
李槐当时年纪小,听不懂签文内容,记也记不住,李槐只听那个年轻道士,信誓旦旦说这是最好三支好签之一了,可以不收钱。
因为担心道士反悔,要跟自己讨要铜钱,李槐得了便宜就跑路,找姐姐去了,真要钱,找我姐要,钱不够,认姐夫总成能了吧?
所幸那个年轻道士只是双手笼袖,坐在摊子后边,笑得还挺像个未过门的便宜姐夫。
回家一说,把娘亲给高兴坏了,一顿晚饭,大鱼大肉,跟过年差不多了。
果然是好签。
隔了几天,因为又想啃鸡腿了,李槐就又偷摸去一趟算命摊子,假装自己是第一次来,结果又是一支好签,年轻道士说又是那三支好签之一。
李槐再屁颠屁颠回家跟娘亲一说,油水比上次稍微少点。
在那回家路上,还有只在李槐身边乱窜的小麻雀,差点被孩子一个蹦跳捞在手里,带回家一起那啥了。
妇人在饭桌上问了一嘴,算命花钱不?
李槐摇摇头,我哪来的零花钱,都存着了。
以后李柳要是嫁不出去,估计就得靠他那只从老瓷山那边捡回来的储钱罐了。
只是这种话没必要说,李柳再嫁不出去,总也是自己的亲姐姐,而且娘亲确实太偏袒自己了,哪怕年纪再小,李槐也觉得这样不太好。
妇人就有些怀疑,转头跟自己男人聊,那个姓陆的年轻道长,该不会是个骗子吧?
李二咧嘴一笑,反正也没能骗着钱,骗不骗的无所谓。
妇人揉了揉眼角,晓得了,那个听说喜欢嘴花花、摸小媳妇手儿的年轻道长,估摸着是瞧上自己的姿色了,打算拐弯抹角,放长线钓大鱼呢。妇人既得意,嘴上又不饶人,真是个不学好的色胚玩意儿,既然认得些字,怎也不去福禄街那边给有钱人家当账房先生。
李二只是埋头吃饭,不搭话,还是几棍子打不出个屁的德行。
妇人倒是没啥歪心思,自家男人再窝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点道理,要是都守不住,会被街坊邻居和嘴碎婆姨,拿闲话戳断脊梁骨的,她只是想着还能不能给娘家人的一个女孩,当个媒人。
再说了,李二只是别人嫌弃挣不着钱,她不嫌弃啊。
妇人就跑去那算命摊子一瞧,瞧着年纪轻轻,细皮嫩肉的,得嘞,一看就不顶事啊,身上就没点腱子肉,真能下地干农活?关键还穷,听说一年到头,只能借住在扁担巷一个喜事铺子旁边,好像隔壁就是毛大娘的包子铺。
不然也不至于摆个长脚的摊子讨生活,谁家女子嫁给他,日子长久着呢,能落着好?算了,还是不祸害娘家那个丫头了。
李槐带着嫩道人,再去了一趟小镇最东边,孤零零杵着个黄泥房子,这里就是郑大风的住处了。
其实李槐从小就跟郑大风很亲近,郑大风经常背着穿开裆裤的孩子乱逛,那会儿李槐也没少拉屎撒尿。
郑大风在家乡的时候,混日子,得过且过,反正就是缝缝补补又一年,有钱买酒,没钱蹭酒,还好赌,赌技又差,哪有正经姑娘,瞧得上这么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
如今郑叔叔不在家了,反而春联对联样样不缺,也打扫干净得不像多年没人住的地方,
李槐知道缘由,肯定是郑叔叔留了钥匙,给落魄山的那位暖树小管事。
想到了粉裙女童,就跟着想到了陈平安,李槐笑了起来,双手抱住后脑勺,晃荡起来,去找董水井吃碗馄饨去的途中,随口说道:“咋个还不是大剑仙,太不像话了。”
————
大骊京城,一条小胡同。
林守一回到家中后,来找父亲。
林守一来到偏屋,站在门口。
父亲盘腿坐在炕上,案几上隔了一壶酒,一只酒碗,几碟佐酒小菜,都不用筷子,自饮自酌。
双鬓微霜的男人,斜眼门口,单手提着酒碗,神色淡漠道:“有事?”
林守一点头道:“有事!”
看那男人的架势,这个儿子要是没事,就干脆别进屋子了,而且要是没大事,在门口站着说完就可以走。
若是有外人在场,瞧见了这一幕,估计能把一双眼珠子瞪在酒碗里打旋儿。
生了林守一这么个“麒麟儿”,任你是上柱国姓氏的高门,不一样得好好供奉起来?
林守一的父亲,是昔年骊珠洞天那座督造衙署,一个极其不起眼的佐官,管着些胥吏,而且先后辅佐过三任督造官,宋煜章,藩王宋长镜,曹耕心。只是当年的小镇百姓,老老小小的,对官场都毫无概念,甚至都分不出官、吏的区别。加上督造署的官吏,一年到头只跟那些龙窑、窑工瓷器打交道,跟一般老百姓其实没什么交集。
但是师伯崔瀺,曾经为林守一泄露过天机,自己的这个名字,都是父亲开口,请师伯帮忙取的。
一个督造衙署的胥吏,能够让大骊国师帮忙给儿子取名?
傻子都知道这种事情,绝对不合情理。
何况是自幼早慧的林守一,更不觉得父亲就只是个督造署的芝麻官。
男人问道:“是不是需要我光脚下地,跑去大门口,把你一路迎进来?”
林守一这才跨过门槛,斜坐在炕上,只是没有脱了靴子,学父亲盘腿而坐。
担心又要挨几句类似刻薄言语。
林守一问道:“陈平安父亲那件事,你当年到底有没有参与其中?”
男人扯了扯嘴角,提起酒碗抿了一口酒,“翅膀硬了,不愧是当了山上神仙的,飞来飞去的不着地,口气就大了,怎么说来着,餐霞饮露?还是在外边认了野爹,教你的为人子之道?”
男人离开窑务督造署后,就离开家乡,在大骊京城兵部车驾清吏司任职,只不过是车驾司下边的一个附属衙门当差,官七品,还带个“从”字,由于不是科举正途出身,所以是个浊官,加上也非京城本土人氏,如今年纪又大了,所以别说是混个郎官,就是摘掉那个“从”字都难了,这些年,勉强算是管着一个清水衙门的驿邮捷报处,这还是因为一把手,是个不太管事的世家子弟,平时见着了男人,都是一口一个老林。各州郡驿递奏折入京,得到皇帝朱批后,兵部钉封驰递去往地方,都要通过这个不起眼的衙署,此外由京城分发给地方的邸报,也是此处管辖。想必那些衙署同僚,都无法想象一年到头的闷葫芦林正诚,会是那个名动两京林守一的父亲。
林守一从小就怕这个爹。
其实这些年也好不到哪里去。
离乡多年,远游求学,辛苦修行,好像就是为了在男人这边证明一事。
有没有你这个爹,我有没有这个家,林守一都可以混得很有出息。
娘亲偏心,宠爱弟弟。父亲冷漠,万事不管。
只是到了弟弟林守业那边,再没个笑脸,总好过在林守一这边的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就是刻薄言语。
所以林守一的整个童年岁月,一直到离乡远游,都是名副其实爹不疼娘不爱的。
曾经伤透了少年的心。
以至于当年一起求学大隋,沉默寡言的清秀少年,林守一首次与陈平安吐露心扉,就有那么一句“不是天底下所有为人父母的,都是你爹娘那样的”。
但是今天的林守一,好像不太一样。
林守一沉声道:“要不是因为我,陈平安在查询本命瓷碎片这件事的真相上,绝对不会故意绕路,刻意绕过我们林家,甚至上次陈平安都到了京城,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爹,你今天得给我一个交待,因为我也得给自己朋友一个交待!”
男人看了眼这个儿子。
林守一神色沉稳,眼神坚定,就那么与父亲直直对视。
是件破天荒的事情。
男人倒是没有恼火,点点头,“终于稍微有点带把爷们样子了,不然我还一直以为生了个女儿,愁嫁妆。”
林守一有些茫然。
这能不能算是一种夸奖?
男人抬了抬下巴。
林守一疑惑不解。
男人问道:“你不是会喝酒吗?还是个元婴境修士,如今身上就没件方寸物,搁放酒壶酒杯之类的杂物?”
林守一有些尴尬,“一直没有方寸物傍身。”
男人纹丝不动,却问道:“那我这个当儿子的,是帮你这个爹去拿酒杯,还是酒碗啊?你发个话,免得我到时候拿错了,当爹的不高兴。”
林守一深呼吸一口气,默默起身,脚步匆匆,离开屋子去别处拿来一只酒碗。
这个男人,要么不说话,一开口就喜欢戳心窝子,历来如此。
宅子里边,是有几个婢女的,不过都是膀大粗圆的,而且都是娘亲使唤,父亲这边,大事小事,从来都是亲力亲为,从不让婢女仆役伺候。
林守一回到屋子后,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都没敢倒满,默不作声,双手持碗,一饮而尽。
男人提了提酒碗,只是抿了口酒,捻起一颗盐水花生,轻轻一拧,丢入嘴中嚼着,缓缓说道:“如果说你跟陈平安是朋友,那么我跟陈平安的父亲,也算是朋友,嗯,不能说什么算不算的,就是了。”
林守一点点头。
陈平安的父亲,是一座龙窑的窑工,手艺极好,为人又厚道,是个没是非的老实人,原本如果不出意外,过不了几年,就可以当那龙窑窑头师傅。
而林守一的这个父亲,负责具体的窑务监工,管着烧造成果,鉴定瓷器勘验品相,由于早年督造官宋煜章,又是个最喜欢跑窑口的勤勉官,所以林守一的父亲,要跟着那位主官上司一起外出,经常需要与窑工师傅们相处。
林正诚缓缓道:“两个男人,除了聊些枯燥乏味的窑务正事,还能聊什么,等到各自有了儿子,再喝着小酒,不过就是聊些各自家常了。”
“其实早早都说好了的,要是我跟他两家人,刚好是一儿一女,就定个娃娃亲。好巧不巧,都是儿子,就没戏了。”
林守一疑惑道:“陈叔叔也喝酒?”
林正诚点头道:“也喝,能喝,就是不好酒,所以每次被我拉着喝酒,在龙窑那边还好,大不了倒头就睡,要是在镇上,他就跟做贼似的,我当年也纳闷,他又不是那种妻管严,那个弟妹,是出了名的性情温婉,总觉得不至于,一直没机会问,总觉得将来有的是机会,结果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
“那会儿,我是吃公粮的,我们林家比不得那些福禄街和桃叶巷的大姓,也算家底殷实,比他有钱多了,可只要是喝酒,我请了一顿,他肯定会掏钱,回请一顿,而且不会刻意买多好的酒,就是个心意。”
“老实人,不是笨。本分人,不是呆板。分寸感一事,光靠读书是读不出来的,即便在公门里边修行,熬也未必熬得出来,不是多吃些亏就一定能有分寸感的。”
“我那会儿说自己儿子聪明,早慧,一看就是个读书种子,说不定将来长大了,当个教书先生都没问题。他就说自己的儿子懂事,而且模样、性子都随他娘亲,以后跟你一起去学塾念书,读书识字了,将来要不要当烧瓷的窑工,看孩子自己的意思。”
林守一听得聚精会神。
除了父亲是在聊那些从未提起的过往故事。
更是父亲第一次跟自己聊天,说话不那么难听。
林正诚轻轻放下酒碗,“是有人给他泄露了本命瓷一事的内幕。”
男人眯起眼,“此人用心险恶,肯定是故意只说了部分的真相。不然所有孩子诞生起就拥有本命瓷一事,在我看来,并非全是坏事。甚至说得难听点,在当年那么个形势之下,只有保住本命瓷,有那修行资质,才有一线生机。”
“后来泥瓶巷那两场白事,我都没有露面,不合适。这里边有些事情,你不用知道。不过杨家铺子那边,我是暗中打过招呼的,只是后院那个杨老头的规矩重,我能帮的,毕竟有数。在这件事上,我是有愧疚的,的确是我这个当朋友的,心有余力不足,没能照顾好他的儿子。”
男人叹了口气,皱着脸,又脸色舒展,多说无益,一口喝完碗中酒水,准备赶人了。
林守一说道:“我准备闭关了。”
“缺不缺钱?”
“之前有一百颗谷雨钱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