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谈妥了(第2页)
听说徐风要给自己派助理,周彦一点都不意外,毕竟徐风那么忙,也不可能天天为了一点小事去操心。
其实在此之前,汤臣单纯是一家电影投资公司,工作模式也简单,老板出钱,老板娘负责组织人手拍摄,后期找其他公司协助发行。
现在有了周彦之后,模式变得稍微复杂一点,汤臣也有了经纪公司的性质,还要帮周彦这个“艺人”处理各种事务。
当然了,唱片制作他们不会做,后期周彦的专辑需要制作也是要包给其他公司制作,出品。
“那我的助理以后在哪儿办公?”周彦问道。
“既然是你的助理,当然要看你的工作安排需要他在哪儿。”徐风笑了笑,又说,“我会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他回头会联系你。”
“助理叫什么?”
“张有安,他对唱片行业挺了解的,音乐方面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涉及到电影的话,也可以跟他说。”
“好,我知道了,那我等他电话。”
“嗯。”
这边徐风挂了电话之后,也是露出了笑容,她在周彦身上看到了更多的潜力。
刚才这首曲子,做成歌曲,不说爆火,成绩肯定不会差。如此看来,周彦的曲子是有往流行歌曲发展的希望的。
这样一来,周彦的发展路线就变得更宽了。
……
跟徐风通过电话之后,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周彦家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周彦跑去将电话接起,“喂,你好。”
“你好,是周彦周先生么?我是你的助理张有安。”
听声音是个三四十岁的男人,带着浓浓的香江口音。
周彦笑道,“你好,我就是周彦,以后就要辛苦你了,梅艳芳的事情,风姐跟你说过么?”
张有安说道,“这事我已经知晓,后面公司这边如果接到华星唱片或者梅艳芳女士的电话,都会转到我这边,由我负责对接,这一点周先生放心。”
听到张有安的话,周彦点点头,徐风给他安排的这个助理,光听声音,就给人一种办事牢靠的感觉。
“你最近会到燕京来么?”周彦又问。
“我在上沪这边还有一些工作没有收尾,预计三天后到燕京,去之前,我会提前联系你的。”张有安回道。
“好的。”
“我听徐总说,你并不想把曲子的版权卖断给华星,是么?”
“没错。”
“还有其他需要在谈判中注意的么?比如费用,或者分成比例,你有什么想法?”
“没有,这些你看着谈吧。”
“好的,我明白了。”
“嗯,有问题,我们随时沟通。”
……
对于合作模式,双方的意见还没有达成统一,华星还是希望能够一次性买断《假如爱有天意》的版权,并表示可以把费用出高一点。
在华星看来,当然是要把所有版权都拿到手,那样才能安心,不然的话后面他们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他们宁愿在一开始多付一点钱。
张有安这边也坚守底线,表示不卖断是他们继续谈下去的基础。
现在音乐市场上,合作模式有很多,完全就看曲作者跟唱片公司怎么谈。
一般的不知名曲作者,基本上都是把曲子卖断了事,因为不卖断的话那些唱片公司根本不要你的曲子,而且前期还拿不到多少钱。
很多新人,为了让歌手能够用自己的歌,也为了能够早点拿到钱,就会选择把歌曲卖断给唱片公司。
有些知名作曲人,会选择跟唱片公司签版权协议,商定后续分成比例。
如果是谈的分成,那么后面这首歌只要还在卖,或者有人唱,曲作者就能分钱。
这两个选择有好有坏,前者能够尽快把自己的歌卖出去,并拿到钱,但是后者更有希望,也更长远。
周彦在写流行歌这个版块是个实打实的新人,但华星不可能把周彦当做一个新人来对待,毕竟周彦已经出过不少音乐作品。
从一开始张有安跟他们谈判的时候,姿态就不低。
我们周指导可是作品累累的知名音乐人,只是正好有一首曲子被你们家梅艳芳看上了,想要做成流行歌曲,爱要不要吧。
当然了,这事最终谈成什么样,还是要看买方的意愿是否足够强烈,也就是看梅艳芳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要这首歌。
如果梅艳芳确实一定要这首歌,那华星肯定是要做出让步的。
曲子是周彦出,歌是梅艳芳唱,但事实上,到这个时候,这件事情已经不需要他们出面,剩下的就是华星跟张有安谈就行了,周彦跟梅艳芳都只是要一个结果。
梅艳芳要的结果就是华星拿到曲子,周彦要的结果就是保住版权,尽可能拿到更多的费用。
后续双方又拉扯了两天,终于是把这件事情谈下来了。
协议做的非常细致,后续歌曲放在专辑里面怎么分成,有别人想要翻唱怎么分成,有人想要商演怎么分成……一大堆的条例,张有安都做的清清楚楚。
在这首歌里面,周彦拿到的分成比例很少,基本费用也只有一万块钱,但是让周彦满意的是,在版权这块,掌控的还是比较好的,不会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