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一个大胆的想法?

 耐克担忧的一点是陈然太年轻了。

 他出名的时间甚至比漂亮国的天之骄子勒布朗·詹姆斯还年轻了几岁。

 这意味着什么?

 这份合约结束之后,陈然才20岁半!

 如果续约的合同期限是4年的话,那么下一份合同到期,陈然也还不到25岁。

 甚至有可能更年轻!

 因为他的经纪公司开出的条件是,如果陈然和耐克方面达成新的合同,是直接在现有的合同上重签。

 这意味着剩下一年合约作废,直接以新合同替代。

 如此一来,陈然的下一份合同到期后,甚至还不满24岁。

 两份代言合同都走完,连24岁都不到,比nBA许多球星走完新秀合同还小。

 那么下下份合同,会是多大的金额?

 想想就让人头疼。

 双方都在想着利益最大化。

 华夏的体育市场是很大,经济也发展很快,但其成熟程度远远比不上美国和欧洲。

 因为华夏的职业体育太落后了,比如像CBA和中超,其实在耐克高层看来,跟草台班子没什么区别,处处透露着业余和荒唐。

 管理者更是业余到极致,经常屁股决定脑袋。

 陈然在美国和欧洲的确知名度不低,有着广大的球迷数量,但他毕竟是外来户,比不过他们本土的top级巨星。

 像姚名,或者顶尖的亚洲足球明星,他们至少是人家的国家里参加职业联赛,为那边的职业俱乐部打工服务,这性质是截然不同的。

 陈然满打满算,在北美的时间也就3月的阳光双赛和8、9月的北美赛季。

 然后再加上华夏市场。

 这个代言费,可能还能有盈利,但利润空间不大了。

 3000万美元一年的代言费,是勒布朗·詹姆斯的两倍,是科比·布莱恩特的三倍。

 要是耐克方面这同意了这个价格,那些nBA巨星也会施加压力。

 同样,还有欧洲的足球巨星们。

 因为足球是阿迪达斯的领域,而耐克也抢夺这块市场,必须溢价竞争。

 于是,双方在经过了十余天的来回拉锯之后,依然没能达成协议。

 耐克已经将价格抬到了2100万美元,而陈然经纪公司的要求是2600万美元,差额还高达5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