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七章:假期(第2页)




    林年推开铁丝网的门走了进去,直接走上球场,在走到近处篮筐下时那群黑人男孩就发现了他,持球的身高大概有一米八三的一个寸发剃有闪电刻痕的黑人男人当时就停下了运球的动作,单手持着球仰头看向林年这边喊,“这里满场了,不接受外人加入。”



    “不是来打球的,问个问题。”



    林年直接走进了球场里,那些还在对抗的男孩们也都停下了分散着站开让位置,为首的那个寸发男人也双手把球丢了出去走了过来,“嘿,你是来找事情的么?”



    “看情况。”林年见他走了过来,自己倒是也不再往前走了,等到对方走到自己跟前。



    那男人贴到林年面前正想搞点传统来个脸贴脸威慑嘲讽什么的,但在跟林年对视上的瞬间他忽然心率慢了少许——别误会,不是一见钟情吃了这个亚裔男孩的颜值什么的,虽然他承认对方的确长得欠爹妈几个响头,但黑人兄弟可是最恐同的人种没有之一。



    他只是在跟这个男孩视线对上的时候似乎被那眼底一闪而逝的阳光折射给刺到了眼睛,胸口闷起了口气,感觉跟对抗的时候被人肘拐打到胸一样顺不上气来,有种很累很累的感觉,什么脾气都没有了,只想快点息事宁人。



    “你想要什么?”男人皱了皱眉问。



    “一个人,一米六八左右,身上黑衬衫白条纹t恤,休闲裤配运动鞋,特征是长得很让人印象深刻,至于怎么样的印象深刻估计见过的人都会明白我的意思...你见过他吗?”林年言简意赅。



    “他是你什么人?”男人忽然挑了挑眉。



    “见过?”林年看他的反应微微颔首,看来自己运气不错。



    他能找上这儿的原因很简单,打篮球的人一般一打就是几个小时,同时这种野球场的人总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丢进个好球就会扭头看向场外,总希望路过的人能看见自己耍帅的一幕,很有可能瞥见过他想找的人。



    “见过。”男人也直接点头了,“还进来玩了两把球。”



    “他进篮球场打了球?”林年觉得自己的困惑一定压不住地浮现上了脸,不过片刻他又皱眉问,“你们让他进场了?”



    男人瞥了林年一眼说,“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满脸写着找茬,那家伙看起来...很有意思,就让他玩了几把。”



    “他打得怎么样?”鬼使神差的,林年问出了这个问题。



    倒也没别的什么意思,只是单纯的好奇自己素未谋面的学妹的哥哥的篮球技术,如果妹妹有血统能加入卡塞尔学院,那么哥哥也没理由会是个庸人,除非是异父异母的重组家庭。



    “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但身体素质可以,上对抗撞人一撞一个准,可身高是硬伤投篮也不准,没玩几把他就说他忽然想起来还有事,要去找什么人就走了。”



    “往哪边走了?”林年摸了摸额头,觉得自己要找的这个男孩还真是...有个性。



    “南地铁站入口那边,他走之前说他钱包丢了,还向我借了100美元。”



    “你相信他的话借他了?”



    黑人兄弟耸了耸肩说,“当然相信,因为我捡了1000。”



    林年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穿科比球衣的黑人兄弟。



    有良心,但不多。



    也没想着帮人追回剩下的900什么的,林年摆了摆手就准备离开了,那黑人兄弟倒是忽然看着林年的背影说,“你认识他,要不要试试把他丢的钱要回去?”



    “你会给吗?”林年站住脚步侧头问。



    “可以,但得看你技术了。”黑人兄弟招了招手示意队友把篮球丢过来,左手运球右手摊开向后面半场退,“fightball,100一颗,玩不玩?”



    “我赶时间。”林年说。



    这句话刚刚说出口,球场边的围观的小伙子们就开始倒嘘了,那黑人兄弟也抓着球摊开双手一副无奈的表情,“赶着上瑜伽课吗?(梗出自于fightball的名言:如果你不喜欢这项运动,那不如去上瑜伽课)”



    “我是说,我赶时间,100一颗太慢了,1000一颗,一把定胜负。”林年抬起左手遮了遮向阳的方向。



    场边的嘘声瞬间变成了起哄,大概是因为林年说出这句话实在是太流畅了,从神态到姿势都没有任何勉强或者挽面子的感觉,就像是他本来就准备这样说一样,在年轻气盛追崇效果刺激的黑人小伙子们眼里只能用“装到位了”来形容。



    这下轮到黑人兄弟呆住了,不过很快就反应回来拍了一下球,吹了声口哨,坐席那边一个穿热裤的黑人女孩就放下了手机抓了一件衬衫过来,黑人兄弟从衬衫口袋里摸了一卷美钞丢在了场边上,于是起哄声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