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什么?让我嫁给赵龙?


                 “女儿自然是想要的!”

  丽嫚说道,“可是,女儿不知道能做什么?”

  她心说,我又不能做官,也不能打仗,那还怎么立功?

  “有些事情,你自然做不得,不过有些事情,却是别人都不如你的。”

  嬴政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要发挥自己的优势。”

  嗯?

  我自己的……优势?

  丽嫚听了,稍稍一阵困惑。

  我能有什么优势?

  “丽嫚也十六岁了,该嫁人了。”

  嬴政一脸慈爱的说道,“你的几个姐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育有子女了。”

  什么?

  听到嬴政的话,丽嫚瞬间脸色一变。

  不过,随即也听明白了。

  嬴政这话说的也没错,十六岁,在现代看来,嫁人的确是太早了点。

  但是,放在古代,放在大秦,女子十三四岁,就得嫁人。

  当然,这不是大秦的情况,而是春秋战国,都是这么来的。

  就连孔子,昔日鲁哀公问孔子,孔子就说,男二十,女十五,当可婚。

  嬴政的不少女儿,都是十五岁都选择婚配出去的。

  而且最可怕的是,十五岁,在秦汉时期,不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最高年龄。

  没错,汉朝都也是如此,女子结婚不能超过十五岁!

  比较经典的就是汉昭帝,他有那个六岁的皇后……

  一般人,过了十五岁这个最高年龄,你还不让你女儿婚配,你是要交罚款甚至被判刑的。

  拿律法来规定你,谁敢违抗?

  而丽嫚,却是在嬴政的身边,多留了一年。

  而贵族的女儿,也早早的就许配了婚姻,不过,身为皇家的女儿,最高的年限,可以拖到十九岁。

  “父皇,您不是说,不这么着急让女儿婚配吗?”

  丽嫚听了,有些不舍的说道。

  “哎,朕自然是这么想的。”

  嬴政说道,“不过,比起你的姐姐们,你已经多留了一年了,难道,这还不够吗?况且,现在是事发特殊,不得不如此。而且……”

  说着,嬴政继续劝说道,“朕并非定要你嫁这个人,他也并非是什么歹人恶人,你们大可以了解一番,这也是你其他姐妹,未必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