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家有淑女 6
当初余韵接受了义父义母的恳求,来到市里的达非书画学校学习并住在义父的家里时,不仅是爸爸想了多天才痛下决心,就是余韵自己的心里也有一段十分压抑的过程,这倒不是她不适应义父家的环境,她从小不仅是爸爸的掌上明珠,也是义父义母心目中的宝贝,这当然是跟爸爸和义父有着生与死般的考验有关系,还有余韵本来就是个既聪明又懂事的姑娘。纪云朋过去时常对爸爸说让他带着余韵去市里生活,两个人的一切他全包了。可爸爸却是个死犟的人,他对纪云朋说我这个样子去了那里能干啥?你有钱不假,可我向你要钱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义父对此直摇头叹息,可余韵却觉得她爸爸身上那股子气节真让人敬佩,她觉得她有着一个了不起的爸爸,就光是他在生死之间对他的朋友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就是一条真正的汉子。
义父见余壮生死守田园靠卖字画赚两个小钱却落个逍遥自在,也知道人和人的路子不同,做出对生活的选择也就大相径庭,可余韵长大了,他却动起了真格的了。他从小就让余韵管他叫义父,按照纪云朋的想法,这个孩子就由他抚养得了,可余壮生决不答应,现在他却一本正经地对余壮生说:“你这辈子怎么样,能不能成名,我可没有什么办法,也帮不了你了。可是对于我的干女儿我可是有责任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都要把她带走的。我的家你也知道,我对余韵的感情你也看得出来,我是不会让她受到委屈的。”
余壮生苦苦地想了几天,他怎能让余韵离开他,即使暂时的分别也让他受不了。可从余韵自身的角度讲,他觉得凭着自己的实力和理论水平已经不能对余韵有丝毫帮助,城市里的各方面教育毕竟是这个村子里没法相比的,他如果不成器,他就是死在这里也无撼,可让女儿和他一样,那是无论怎样都是不可以的,于是就对纪云朋说:“那你就把她带走吧,可是,你可不要太惯着她。”
余韵作为两个家庭的女儿,同时享受着关心和疼爱,可她打小就懂事,在爸爸的耳濡目染下她几岁的时候就喜欢随便抹上几笔。很快余壮生就发现女儿在绘画方面的特殊才能,这要比他自己成名还有使他兴奋。余韵也懂事,见爸爸喜欢看她涂涂抹抹的,也就认真地学起画来。当她在十五岁的时候的一幅画在省里的中学生比赛中获了奖,就暗自决定一定要做一个有名的画家,让爸爸为她而骄傲了。
从家里出来住在义父家开始时有些不习惯。这里的一切都是讲究的,高档的,而她的那个家却是简陋的,寒酸的,义父义母对她可谓无微不至,可她时刻都在惦记着自己的爸爸,如果有时间她就回去看爸爸一眼。她的懂事更加赢得义父义母的喜爱,却时常饱受和她同样年纪的阿音的数落和白眼。但她从来对阿音都是忍让,阿音的盛气凌人和无理取闹时常被义父一顿臭骂,这更让阿音对她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