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动心思(第3页)

 

不是单纯的动心,而是一种利益上的需求——

 

沈婳说自己会彻底治愈他。

 

但,万一呢!

 

阿史那曜从小就被亲爹送到京城做质子,最先遭受到了亲情的背叛。

 

在京城二十年,身边充斥着纨绔、恶少,还有姜砚池这样动辄杀人的疯子,他也没有得到真正的友情。

 

至于爱情,就更没有了。

 

阿史那曜的长相偏胡人,让人一看就是“异族”人。

 

在天朝,自古都讲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更不用说,草原上还有阿史那氏的突厥王庭虎视眈眈。

 

大盛朝的边军将领好几个,可唯独阿史那雄把嫡长子送到了京城。

 

诚然,这是阿史那雄主动要表示自己的忠心。

 

但其中,未必没有阿史那雄是诸多节度使中唯一的胡人的原因。

 

阿史那曜的胡人长相,让他在京城,不能说饱受歧视,却也不受贵女们的喜欢。

 

哪怕被他俊美的皮相所吸引,也不敢赌上终身的嫁给他。

 

阿史那曜呢,又因为扮猪吃虎,故意做出吃喝嫖赌的败家子模样。

 

还有他经营的九重楼,本身就是销金窟。

 

轻佻、好色、纨绔、废物,还有着异于常人的长相……Buff几乎要叠满了,严重阻碍了阿史那曜的桃花运。

 

所以,一直到阿史那雄起兵,阿史那曜年近二十,都还没有娶亲。

 

阿史那曜满腹野心,更有着一雪前耻的决心,只想着早些坐上高位,根本无心情爱。

 

虽然,这一两年里,太和、阿史德嫣还有那位中州刺史家的女郎,都与阿史那曜有过婚约。

 

此次来中州,除了赈灾、抗疫,阿史那曜也是来迎娶那位女郎的。

 

但,阿史那曜却从未见过这些女子放在心里。

 

更谈不上喜欢。

 

对于沈婳,阿史那曜应该也谈不上爱慕,他就是想像姜砚池一样,能够将救命的人,时刻放在自己身边。

 

如此,阿史那曜才能真正的安心。

 

“……其实,我与万年公主,若是‘联谊’,亦是皆大欢喜的好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