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起义(第3页)




说完,王一也是把腿架在桌子上,身子靠在椅背,双手抱头,闭目养神起来,将时间交给张亦和马锋这对师兄弟。



显然,王一说的这些话语,张亦确实听进去了,脸色阴晴不定,他在纠结。



因为这种事他也必须纠结,若是早些年镖局被迫解散那会,那他说不定就已经答应了。因为那时候他没得选,只能一条路走到底,但现在,曹瑛虽然不得人心,可他也没打算在曹瑛手底下干一辈子,借助曹瑛为跳板,跃入北洋嫡系是迟早的事,他的才能胜过曹瑛十倍,只不过不像曹瑛那么运气好罢了。



可王一也告诉自己,北洋一系没几年能蹦跶了,这时候还在北洋一系里面打拼,真的有种辛亥前入宫当太监的黑色幽默。



一旁的马锋也是用希冀眼神看着自家师兄,他已经被王一说动了,他恨不得替自己师兄答应下来。如果南边真如王一所说,那他给自己师兄当马前卒,去闯一番大事业都不是什么问题。可这个选择,他没法替自己师兄做。



“如果我不答应,你会怎样?在这杀了我?”



“没那么严重,只不过这样一来,我就只能采取下下策,自己来跟你头顶那位曹大帅掰掰手腕了。而作为这位曹大帅的心腹爱将,张上校,我想到时候你我都做不了主彼此的生死了。”



台阶递了,刀子也拔了出来。



王一这番话直接让张亦脸色一黑,大爷的,修为高了不起是吧?



还什么做不了主,就刚才他在营前亲眼见证王一挡下子弹这一幕,张亦就知道自家那个曹大帅没啥胜算。



刚刚王一也说了,当兵领饷的士兵和为了某个信仰,某个目标而作战的士兵,二者间战斗力是不相等的。很不凑巧,曹瑛手下这些兵就是前者,哪怕是他自己掌管的这三千兵,之所以刚才还能护在自己身前,纯粹是因为他平日里奖罚分明,训练有素的结果。



王一只要把他刚才在自己面前展示的手段展现在曹瑛大军面前,打出第一轮死伤,这些为了钱财而聚集在曹瑛麾下的兵痞就不会有再战之心。一堆溃兵,能拦得住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脚步?



异人之所以在热武器时代落幕,退出时代舞台。



无非就是因为异人相对于全世界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人口基数少,其次,火器的成建制化,飞速发展,直接抹除掉了异人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



正面战场上,面对荷枪实弹的军队,异人只有败亡和逃走两个选择。



虽然也确实有修为高深的异人能玩单人冲阵,但那是建立在兵多枪少,部队没超过一个阈值。



很不凑巧,他那个上司曹瑛虽然兵过万,也有枪,但大多数是汉阳造,小部分毛瑟步枪,再配上五挺轻机枪,十门迫击炮。



这样的配置打一场小规模战斗没啥问题,但用来对付王一一个人,就是高射炮打蚊子,偏偏这只蚊子却能叮死人!



只是王一不想将这场普城危机演变成由他这个名叫王一的异人行侠仗义故事,这样是下下策,没有一点作用,才会有今夜这一行。



这个想法,王一不会表现出来,他只能通过迂回,策反张亦的方式来间接达成自己的目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张亦也不是什么不识趣的主,而且,王一的话也确实说动了自己。



如果能换个活法,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活着,有什么不好?



而且,他真的怕自己有朝一日,变成他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这种煎熬的日子,他受够了!



习武之人就是这点好,想好了就做,不带一丝拖拉。



“好,那就请王少侠教我,告诉我,该如何换个活法!”



听到张亦给出的回答,王一笑了。



这事,成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