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6章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第2页)
随着华夏代表团手中掌握的证据愈发充足,华夏代表团中的检察官和法官们在心里也渐渐有了些底气,经过华夏政府代表团首席法官梅汝璈的据理力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对日本战犯的起诉起始日,提前到了东北张大帅的“皇姑屯事件”事发日,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这一天。
此外,华夏政府代表团为提供甲级战犯名单也是作出了很大贡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后,华夏政府代表团第一批提出的日军战犯有十八名,其中就有九名战犯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入了甲级战犯名单中。
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法庭执行官宣读起诉书,诉因分为反和平罪,和平时期杀人罪、共同谋议杀人罪,普通战争罪、反人道罪三大类。检、辩双方就法庭管辖权问题进行辩论。最终法庭驳回辩护方关于管辖权所有异议。
一九四六年六月四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入到检方主张立证的阶段,六月十八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担任首席检察官的美丽国检察官季南宣布不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七月一日开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做为检方的华夏政府代表团展开了与日本在华夏发动战争有关的多项事件的指控。
华夏政府代表团的这些指控涉及“满洲事变至奉天柳条沟事件的情况”、“卢沟桥事件及其之前的形势”、“与华夏相关的暴行(普通战争罪)与鸦片输入”、“满洲建国事情”等事件。
此外还包括“日本虐待战俘”、“日本侵略法属印度支那地区”、“日本对苏联远东地区的野心”、“日美交涉”、“大东亚——太平洋战争开战”、“在缅甸及泰国的暴行”、“日荷交涉·对荷属东印度的破坏行动”、“日本在菲律宾的暴行”、“日本在太平洋诸岛的暴行”、“日本在本国的暴行”等事件。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进入到辩方反证阶段,辩方就“日本的外交协定”、“不存在共同谋议”、“满洲·满洲国相关”、“奉天柳条沟事件”、“日本占领南京及其和平努力”、“苏维埃联邦相关”、“诺门坎事件”、“太平洋战争”、“战俘及民间被捕人士的处境”等事件提交书证,并由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