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0章 努力(第2页)

 华夏政府代表团也参与起草了《判决书》,《判决书》的第八章是揭露日军“违反战争法规的暴行”,共一百七十一页之多。

 而且,由于日本侵略华夏的时间最长,《判决书》揭示日军在华夏的暴行篇幅也是最多的,关于“金陵大屠杀”更是专列一节,同时,《判决书》还列举了日军在亚洲太平洋其他地区的暴行。

 对罪不可恕的日本战犯是否判处死刑这一点,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会议中产生了很大分歧,有的法官以本国取消死刑的理由,主张一个不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韦伯庭长则主张像对待拿破仑那样,把日本战犯放逐到太平洋的荒岛之中,印度法官帕尔更是主张全体被告无罪。

 在经过华夏代表团法官梅汝璈和其它国家多数法官的努力,经过对每个被告的日本战犯进行投票,最终以微弱的多数,这才判处了日本战犯东条英机等七名甲级战犯绞刑。

 当然,除了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外,从一九四五年的年底到一九四八年的年底,华夏政府也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并在华夏的金陵、北平、羊城、沪上等十个城市设立了军事法庭,共受理日本战犯案件两千四百三十五件,判决三百一十八件,其中判处日本战犯死刑的有一百一十件,共计一百四十多人。

 一九四七年年底,除华夏政府国防部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保留下来继续审理少数未审毕案件外,华夏政府的其他军事法庭先后撤销,在一九四九年四月底的时候,华夏政府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宣告解散,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

 华夏政府在战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一件宣示主权、伸张正义的重大事件,因为,这是在美丽国和英吉利等国放弃在华夏的治外法权后,华夏政府独立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另一方面,华夏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也是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进行审判的重要配合,华夏政府方面提供的证据构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中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