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你好像是太乐观了(第2页)

 “我们是依法办事,绝不会偏向任何人。”

 负责孙大华纵火案的公安同志义正言辞。

 “别把我当傻子,来时的路上,你们的队长和郭嘉有说有笑,你们一定是一伙的!”

 孙大华越说越激动,他可不想被关进去三年。

 一天他都不想在里面待。

 在外面鬼混时,孙大华可是听“前辈”们说过,那里面可不是人待的地方。

 干活儿劳动改造还是其次,被里面的头头打也是其次。

 还要给里面的头头们解决某些需要,这是孙大华想想都菊花一紧的。

 “要说是一伙的,我们和遵纪守法的华夏公民确实是一伙的。

 为的就是打击你们这些目无法纪,为非作歹之人!”

 公安同志都是嫉恶如仇的,义正言辞。

 而且根据记录的档案来看,这个孙大华就是一个十足的街溜子,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经常干。

 “我要通知我的家人,我要为自己申冤!”

 孙大华现在害怕了。

 “放心吧,我们会通知你的家人,也会给你申诉的机会。

 一切都有相关部门处理的。”

 公安同志说道。

 “我就是不小心放了一把火,怎么可以判三年呢?

 我必须要申诉!”

 孙大华的双手扣在凳子上,开始剧烈的挣扎。

 “我们已经去通知你的家人了,这点你可以放心。

 至于判三年?

 你好像是太乐观了!”

 公安同志收起记录好的本子,正常的笔录已经做好。

 “你这话什么意思?”

 孙大华听出话里的意思,愣愣的看着对方。

 “之前我已经说了,纵火后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面最轻的标准是三年,情节严重了可能就是十年!”

 这名公安对孙大华这样的人,毫不怜悯。

 “我这一定是情节最轻的,对不对?”

 孙大华又挣扎着要站起来。

 “你听好了,我说的只是未造成严重后果,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造成的后果很严重的!”

 公安同志准备出审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