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买房

 郭嘉的这一系列操作,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孙大华的这把火,烧的很严重!

 因为,放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郭嘉也知道。

 纵火后如果后果严重,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拐了这些个弯,郭嘉就是想把孙大华弄到里面去,判个无期徒刑。

 这样前世里被孙大华后面害的家破人亡的几个无辜家庭就可以免受无妄之灾。

 对于郭嘉自身来说,也可以报了前世里孙大华的仇。

 不让他再在暗处里坑害自己。

 只要孙大华不进去,永远就是个变量。

 郭嘉又不能365天,每时每刻都提防孙大华给自己挖坑。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郭嘉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上万斤的粮票,4000多斤的瓜子,价值600多元钱的烟酒,还有一处住宅,加上所有生活用品。

 郭嘉相信这些一定够放火罪的严重后果量刑标准了。

 于是不再管这边的事情,向电影院方向走去。

 他让四姐郭英传话,叫胖子等人继续来县城售卖瓜子,那么拖拉机现在一定是停在电影院前的小广场的。

 黑子、柱子、大龙还有张胜利都已经骑着自行车回到各自的“领地”售卖瓜子。

 胖子守着拖拉机,在电影院这边卖散记的瓜子。

 郭嘉和胖子汇合,胖子趁着卖瓜子的空档,把自己办的事情都向着郭嘉说了一遍。

 听的郭嘉不住点头,胖子现在是可以完全独当一面了。

 “胖子,干的不错,那个孙大华估计是要把牢底坐穿了。

 你们继续卖瓜子,我去附近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民房,租一个。”

 郭嘉抬身要走。

 “嘉哥,你要住县城里了?”

 胖子急忙问道。

 “瓜子都在县城库房,我家又失火了没法再住,在这边租一个民房正合适。”

 郭嘉刚刚在公安ju那里就在考虑这个问题。

 现在的县城和四十多年后不一样,除了工厂单位等自建的家属楼,还是有很多个人住的民房。

 这还是县城,就像孙淑琴所在的镇上,更是以民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