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高衙内火化酆都城,狄寨主下令聚义厅(第2页)

 萧让是梁山第四十六条好汉,星号地文星,职务为行文走檄调兵遣将。

 征方腊前被蔡京留住,结局在蔡太师府中受职,作门馆先生。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不讲义气还是蔡太师欣赏他的书法,反正就是留在梁山的大仇人那里了。

 这两个人,可以用来伪造一切文书印信。

 古代通讯条件不发达,所以这些书信和印信是辨别真伪的唯一途径。

 他们两个在,大可以伪造。

 比如,攻取祝家庄时,吴用定计让孙立到祝家庄卧底,萧让因此制作了伪文书。

 这在攻打城池和智取一路计谋方面,就极其有用。

 至于“玉臂匠”金大坚,在梁山大聚义时,成为一百零八将之一,排第六十六位,上应地巧星,负责制造兵符印信。

 征方腊前被皇帝调走,驾前听用。

 这倒是也符合那道君皇帝的人设,酷爱金石篆刻,想来“玉臂匠”金大坚倒也是挺受用的!

 而这个“圣手书生”萧让,虽然在梁山上只是一个文书一样的头领,但是他确实有点子才华在身上,并不是一个穷酸秀才。

 在大多数时候,萧让都随军在后方做文职工作,但是在征王庆时,贼将季三思、倪慑奇袭宛州,宛州守将只有宣赞、郝思文,老弱一万,以及陈观、侯蒙、罗戬等文官。萧让摆出空城计,季三思、倪慑大乱,宣赞、郝思文趁机杀出,击败敌军。

 这按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计策了,虽然在宋江的口里,把萧让的这个计策说成了是“秀才见识”,十分的不屑,但也很能说明问题了。

 萧让还是有些韬略在胸中的,要是能够好好调教调教,没准也是一个好文官。

 而且,人家还有点武力值,逼急了还和金大坚两根杆棒和王矮虎拼过命。

 完全可以培养!

 “是!”

 “拼命三郎”石秀得令之后,立即下山去了,毕竟梁山泊离那济州城也不远,石秀今天晚上在那济州城内歇息一夜,然后便可第二天带萧让与金大坚回来。

 狄泉与众人解释了一番心中所想,“神机军师”朱武说虽然险了些,却也不失为一条好计策。

 此时那“活阎罗”阮小七在外面空地上已经将那柴堆架好了,就等着烧那高衙内了。

 “寨主,柴火准备停当,几时烧那高衙内啊!”

 “活阎罗”阮小七兴高采烈的冲了进来。

 而“丧门神”鲍旭则开口说,“如此只是烧死,太不解气,听说古时候彭越醢被为肉酱,诸侯分食其肉,古时之人,对待仇人,无不要食其肉,寝其皮,不如割了这厮下酒!”

 鲍旭这句话一出口,就让狄泉想起来了一个眼中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吃人。

 《水浒传》原著里面,这吃人肉的现象有很多,亲口尝过人肉的更是不在少数。

 书中直接描写吃人肉的,有两处情节,这两处都是一个人干的。

 这个人就是“黑旋风”李逵。

 第一次是梁山好汉江州劫法场,逮住了陷害宋江的元凶、江州通判黄文炳。

 李逵却自告奋勇要碎割黄文炳,他先从黄的大腿上开始割,割一片肉烤一块来吃,最后才剜了心肝,给众头领做成醒酒汤。

 另一处就是李逵吃李鬼。李鬼假扮李逵,按照一般江湖规矩,被杀死自然是情理之中,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李逵随后处理李鬼尸体的做法。

 李逵饿了吃饭,但只有米没有菜,于是把李鬼大腿上肉割了,现场烤了吃……

 书中这样的吃人肉情节还有很多……比如大树十字坡上“母夜叉”孙二娘与“菜园子”张青夫妇的人肉包子,梁山泊“旱地忽律”朱贵的黑店,揭阳岭上“催命判官”李立的人肉作坊,以及清风山吃人心醒酒汤的习惯,“多餐人肉双睛赤”的“火眼狻猊”邓飞……

 当然了,不能够拿现代的价值观去衡量古代人,那个时候吃人真的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赶上个天灾**,百姓就要“易子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