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9 章 豹尾的用处

 埃尔维斯的身体僵硬,连着伸出的手一起怔在原地。

 他很久没听见迟星牧这样叫他。

 轻快有些上扬的语调,似乎还是迟星牧没失去记忆的时候,是他们青涩悸动、初识爱情滋味的时光。

 那些日子仿佛已经很遥远了,他从皇子成长为帝王,身边见过的美人无数,但哪个都不如迟星牧好。

 埃尔维斯很少流泪,因为泪水会暴露他的脆弱。

 多年的磨砺让他成长为一个内敛的男人,再剧烈的心理活动不过动一动眉眼,但越是这样的男人,动情时就越让人动容。

 埃尔维斯喉咙酸哑,心里闷闷的疼。他伸出手,捞着迟星牧温热细腻的脖颈,颔首埋在他的肩头。

 “小牧……”,埃尔维斯低低的唤。

 迟星牧感到后颈湿润起来。他看不见埃尔维斯的脸,但能听见埃尔维斯沙哑的声音里藏不住的哽咽。

 房间里鸦雀无声。

 只剩下男人有些沉重的呼吸。

 几名医师擦掉眼角的泪水,轻手轻脚离开房间。

 迟星牧试图安抚埃尔维斯,却发现埃尔维斯的身体颤抖,似乎失而复得的喜悦超过了埃尔维斯的理智,嘴里翻来覆去念的都是他的名字。

 “小牧,我的小牧……你终于回来了。”

 迟星牧觉得自己心里酸胀,软成一团,被埃尔维斯环在怀里。

 就算成年以后,埃尔维斯也比他高出许多,从后面抱着他时,几乎把他笼进宽阔的胸膛。埃尔维斯的声音有些哑,嗓音低沉如大提琴,每念一遍迟星牧的名字,都让他心底滚烫。

 迟星牧眼睫轻颤,如鸦羽落在水面,他沉静多年的理智在埃尔维斯一声声低唤中,即将失去控制。

 在迟星牧的默许下,埃尔维斯吻上他温热的唇。

 半掩的门扉前,两人唇齿交缠,埃尔维斯的吻霸道而强势,带着压抑许久的思念和占有/欲。

 再笨的男人在这种时候也能无师自通,迟星牧也有些忘情,手臂缠在埃尔维斯肩上,跌跌撞撞进门。

 窗帘没拉严,漏出来的阳光如融化的蜜糖沿着空隙流淌出来。

 当浴缸里的水漫过胸膛,迟星牧按住埃尔维斯想帮自己的手。

 “我有些紧张。”

 迟星牧坦诚自己的感受,指节因为紧张而攥得发白,咬着嘴唇看埃尔维斯:

 “我想要耳朵和尾巴。”

 他此时不再是与精神体融合的样子,头发恢复成黑色,一双眼睛蒙着水雾,比窗外盛着阳光的金槐还要诱人。

 埃尔维斯几乎没有迟疑,收起雪豹进精神领域。片刻后,一条黑白相间的豹尾探出水面,在迟星牧怀里滚过一圈。

 迟星牧舒了口气,轻轻摸着豹尾。

 待迟星牧精神放松,脸颊被热水蒸出红晕,尾巴在他面前调皮一晃,代替埃尔维斯的手指,探回水里。

 “埃尔维斯!”

 迟星牧几乎跳出来,被埃尔维斯牢牢按进怀里。

 这个诡计多端的男人,豹耳轻轻颤抖,那对圆乎乎、毛绒绒的耳朵,对迟星牧有致命的吸引。

 仅仅一个愣神,迟星牧就猛得一颤,豹尾绕过腰身把他跟埃尔维斯相连,紧紧贴在一起。

 迟星牧现在才知道,原来雪豹的尾巴也和猫一样,越接近根部就越粗,尾尖才是最细的地方。

 那条黑白相间的尾巴,根部是雪一样的白,尾尖是深黑色,细长的豹毛像一把小刷子,刷在迟星牧最柔软的地方。

 迟星牧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只在阳光下被迫打开的蚌,所有秘密被人剖白,任人宰割。

 埃尔维斯努力地转移迟星牧的注意。

 粗长的豹尾孜孜不倦,为接下来的幸福努力,可爱的豹耳就没这么好的运气,被迟星牧拢在手心。

 时轻时重的力道把豹耳呼噜得微微发红,触感滚烫灼热,但对快乐的向往像勾住大猫的小鱼干,只能做出弃耳保车的选择。

 眉间隐忍着难耐,俊脸上滚着汗水,埃尔维斯把猫科动物的忍耐力发挥到了极致。

 迟星牧欲哭无泪。

 诚然,他喜欢尾巴,诚然,他喜欢耳朵。

 但他从来没想过,耳朵和尾巴长在雪豹身上,和埃尔维斯身上的用处会有这么大区别。

 甚至更可气的是,这项能力还是他自己帮着开发出来的!

 埃尔维斯以前可没有和雪豹融合的本事。

 迟星牧欲哭无泪。

 恨恨锤了下埃尔维斯。

 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感觉,从尾巴向指尖蔓延。

 先是细微沉闷的痛,然后是无法压抑的痒……迟星牧觉得,就算电视里被抓进牢里的俘虏,也没受过这样的酷刑。

 和毛绒绒的尾巴在软肉里摩擦的感觉相比,羽毛挠脚心都是再逊不过的手段。

 埃尔维斯一直观察着迟星牧的表情。

 感觉头顶耳朵传来的力道减轻。

 一声接一声的怒斥也换做故意压抑的闷哼,埃尔维斯知道,到了采摘果实的时候。

 尾巴从水面探出来时,尖端有些湿润,在暖黄色的灯光下一晃,涂着亮晶晶的颜色。

 迟星牧脸色爆红,劈头盖脸丢过去一张毛巾:“快点擦干净!”

 沾了水的尾巴更像鸡毛掸子,故意在迟星牧面前晃了几圈,埃尔维斯长臂一伸,把迟星牧抱起来,迟星牧猝不及防下忽然腾空,身体下意识做出反应,等真正圈住埃尔维斯以后,迟星牧才明白,雪豹为什么没事总要自己骑在它身上。

 大开的蚌壳让豹尾有了可乘之机。

 重新钻进迟星牧怀里。

 一米多长的豹尾,除去尖端还有剩余,迟星牧攥着尾巴往前拽,却扯得自己更难受。

 埃尔维斯笑他:“看不出来小牧你这么急,是为夫有些偷懒了。”

 迟星牧恨不得咬死这不要脸的豹子。

 但又打不赢。

 迟星牧重新躺回睡了几天的被窝,枕头绵软舒适。

 在迟星牧过去几天少见没有沉睡的日子,埃尔维斯一直在帮他晒被子。

 窗帘确实没有拉好,阳光钻进来。

 晃在迟星牧身上,如瑞雪映红梅。

 和迟星牧相比,埃尔维斯是个极有情调的人,这体现在他会在阳光很好的下午,准备自己和迟星牧喜欢的下午茶,除了配茶的点心有讲究外,他还会精心选择桌布和茶壶的颜色。

 龟毛、细致、穷讲究。

 ——这是猫科动物身为贵族特有的习惯。

 在小声问过迟星牧同意后,埃尔维斯取出自己早就收藏的锦带。

 他一直觉得,红色很衬迟星牧。

 当第一条锦带缠过腰间,顺着腰窝向下,迟星牧忽然反应过来,脸一下子像充了血似的红,“等、等一下、埃尔维斯你要做什么!”

 埃尔维斯理所当然:“穿衣服啊。”

 “难道你洗完澡不穿衣服?”

 “但——”

 迟星牧的眼睛睁大,小尾巴被人抓住,他不敢反抗,更不好意思指责埃尔维斯给他穿错了衣服。

 哪有人洗完澡出来会穿这种东西!

 迟星牧觉得自己沉睡这三年,埃尔维斯一定跟人学坏了。

 “这是你亲口答应的。”

 埃尔维斯表情无辜,摊手给迟星牧看他手上剩的锦缎,轻轻一扯,就让迟星牧软了手臂,攥紧一旁毛茸茸的豹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