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故事:爱在河滨公园13(第2页)
平志慢慢擦拭着指关节上的血污,权衡着这事的利弊。擦干净最后一根指头的时候,他抬起头:“十万,我还欠十万。”
“我只能借你五万,打欠条。”
“看来你是真打算借我钱。”平志打量着森一的脸,晃了晃脑袋。
两人回到茶室,森一写起欠条,打算一会儿让平志签字。
“我那天早晨跟债主在一起,你说八点五十到九点零五是吧?我就是跟债主在一起,西门口那里。”
“把你债主电话给我。”
“你是不是有病?让债主知道我报警了啊?我命要不要了,鱼有鱼路,虾有虾路,谁都别坏了谁的规矩。”
“那你要怎么证明你当时跟债主在一起?”森一停下写字的手。
“不顾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死活,就是你们这些蜜罐里孩子的一贯风气。我告诉你我不能找债主让他给我作证,我还要命,为了你们这帮青天大老爷断案,我陪上命不值当。钱我不要了,拿着你的钱,自己想辙去吧,啊。”说完,平志两手插兜向外走去。
临出门,他被茶室老板叫住了:“孩子,把你表姑欠的账平一下。”说着,把赊账条子递给他:“也不多,三百元儿。拿钱吧。”
“我来。”森一挡到平志身前,把钱付了,顺手接过赊账条子。
赊账人叫窦秀玲。
“这是你表姑?”森一问平志。
平志没回答,留给森一一个后脑勺。
“就是他表姑,还老师呢,三天两头欠账,没钱就别喝茶啊。”老板接过钱,拿着抹布擦桌子去了。
森一又仔细看了看赊账条上的消费时间。其中一条像惊吓盒子一样瞬间触动了森一的神经:四月二十六日早晨八点半。
“方姨出事那天,平志表姑来消费过?”
“那我记不清了,条子上写啥时间啥金额就是啥时间啥金额。”
“她平时在这里呆多久呢?”
“没俩小时不挪地方。”老板撇撇嘴。
“她和谁一起,中途有出去过吗?”
老板叹了口气,双手撑在吧台上开始认真回忆:“最近一次来,好像真就是水塘命案那天,和谁那倒没和谁,她一直就是自己来,拿本书装模作样的。我老早认识她,我们隔壁车间钳工他妹妹,钳工跟厂走了把他妹妹硬塞进学校当老师,实际上啥也不会,教人收拾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