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六零怀了大佬的崽儿清春是金色锁链

第 120 章 反派魔头心尖宠5(第2页)


何雪樱笑眯眯地说:“那怎么行?”

“……出门在外得体体面面的,你可是未来的武者呢!”她一路将他拉进了堂屋。

按说这时候两个小的应该收拾收拾睡觉了,但堂屋摆着一桌子菜呢!全是好吃的,他们怎么可能睡得着呢?虽然何雪樱一人盛了一碗让他们吃了,但一碗哪够啊,心思全在外面桌子上摆的盘子里了。

程简泊一回来,何文和何小姜就嗖地从屋出冲出来。

何文还不满地对着程简泊大吼道:“姓程的!你怎么才回来!你故意的是不是?你不回来二姐就不让我们吃饭,害得我和妹妹饿了一晚上肚子!你是个什么东西,摆什么谱?练个武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还让我们等你!可恶至极!”

程简泊还没出声,何雪樱已经听着火冒三丈,直接抽出了旁边柜子上的鸡毛掸子满屋追着何文打,她骂道:“小兔崽子你说什么?什么姓程的?这是你简泊哥!”你魔头哥!真是活腻歪了!

“看看你这一脸没家教的样子,还说别人是什么东西,你是什么东西?你简泊哥晚上没吃饭一直在外面做工,赚了钱回来就交给我,这才回来晚了,你呢?你在摆什么谱!天天白吃白喝的人是你,以为姓何就了不起了?还会骂人

了,我看你才可恶至极!你再敢这么对简泊说话,你就给我出去!”


被何雪樱撵着打了两下,尤其还是在程简泊面前,何文委面子里子都没有了,作为在孩子堆里说一不二的孩子王,他委屈,他不服!哪怕是从小带着他的二姐,他也委屈,他也不服!

他梗着脖子道:“凭什么!凭什么让我出去,我是何家的男丁,这房子有我的一份,我凭什么出去!要出去也是你们出去,你们才是外姓人!”

何雪樱呵地一声气笑了:“好啊!我们明天就搬走,出去租房子住,你就自己光杆在这里住吧!这房子都是你的,行吧?”

何文见二姐说的真的一样,他终于憋起嘴,一个半大小子竟然呜呜咽咽哭起来了。

何雪樱本来对何家两小的就没什么感情,谁穿过来会对原身的弟弟妹妹情深似海?要不是她这个身份限制,这世道也不好,她也不会留下来。

现在不用她照顾了,那更好呢!她才懒得管。

何文一哭,何小姜也跟着哭,小孩子过来抱着何雪樱憋着嘴呜哇:“不走,二姐,哥哥……”

最后是看程简泊在旁边手足无措,他从来没见过何雪樱维护过他,竟然还为了他打起何文,这让他心里像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何文以前没少欺负他,但何雪樱一次都没管过,甚至欺负完他,她还奖励何文好吃的,夸赞何文,没想到有一天她会为了自己打骂何文……

何雪樱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既敲打了何文,让他以后聪明点,好对魔头放尊重点,别她在前方努力挽回魔头仇恨值,他在后面一直追加仇恨值……

另一方面也是做给程简泊看的,让他清楚看到她的改变。

她跟以前不一样了,她不断维护他,赞美他,体贴他,都是为了覆盖书中何雪樱曾经的的恶,用美好盖住恶行,盖到他再也想不起来以前的何雪樱,那就成功了。

这个覆盖的过程得一点点扭转,得有个过程。

她半生气半演戏,直到程简泊为何文说情,支支吾吾道:“……别打架,怪我,是我回来晚了,害你们也没吃饭。”

他以前无论什么时候回来何雪樱根本不管,也不理,所以他没想到她们会不吃饭等着他。

程简泊一开口求情,何雪樱立马用眼尾看了他一眼,当即给他面子地甩了下帕子,声音缓和一些,对着何文道:“好了,都大小伙子了,还哭鼻子,难不难看!你也在书塾学过两年书,就没听夫子说过吗?待小人不难于严,而难于不恶!你想想你那么欺负人家,人家简泊却能包容你,不憎恨你,还替你求情,心胸多宽广,人品多好!相比之下,你呢?你人是小,难道就真是个小人?”

何文被二姐这么一紧一松地骂了一顿,终于虎着脸抽着鼻子不哭了,最后一抹泪,还回了一句:“我才不是小人!”

“好,你不是小人,那以后就要做个君子,行了,别哭了,桌上这么一桌子菜还等着我们吃呢,赶紧坐下来吃饭吧。”

教训了一通后,也就罢了,都是小孩子,他们懂什么?对这种半大孩子也不能一直训,特别容易叛逆,何雪樱只得转移他的注意力,转移到桌上好吃的上面。

果然好用,见到好吃的何文很快抹干眼泪,跑到桌前凳子上坐下来。

何雪樱将抱她腿的何小姜也抱到了她哥旁边的凳子上。

然后回头笑脸相迎地将程简泊拉到自己身边坐下。

边递给他递子边跟他解释道:“……我们去年在黑莲教

那儿领的太岁还记得吗?它变颜色了,我就让何文去黑莲教换银子,换了三十两,现在家里银钱还算充裕,发了笔小财,我就买了些肉和菜做了一桌好吃的,咱们四个人庆祝一下。”


说完她对两个小的道:“今天桌上的吃的,随便吃,都吃完了别剩下,好,敞开肚皮吃吧。”然后她从鸡肉盆里挟了根大鸡腿放在了程简泊碗里。

何文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瞪着程简泊,还不忘飞快地从里面将另一个鸡腿挟到自己碗里。

可怜何雪樱身边的何小姜小姑娘人矮手短,够不着,一直急得扯着二姐,何雪樱只好哄小孩一样在里面挑了嫩的几块鸡肉挟给她,让她慢慢啃。

桌子上何雪樱整治了八道菜,她买了只鸡,炖了道大盘鸡,油足足的,看着就香。

做了家常的木耳炒鸡蛋、红烧茄子,肉丝炒蒜苔,红烧肉。

还去了熟食铺买了卤好的猪头肉,切好装进盘里。

又炖了两个猪蹄,顿得烂烂糯糯的

买了些小鱼,炸了盘酥鱼,还有一道鱼汤,她买的小鱼,反复油煎后熬成奶白色的汤汁,将鱼肉里的脂肪熬出来,再加点切好的小青葱和盐,这样就已经很鲜美了。

何文有了好吃的,自然就将之前和二姐的不愉快给忘记了,吃得起劲,嚼得飞快。

二姐做的红烧肉甜甜的,入口即化,香得要死,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吃了一块又一块。

何雪樱除了自己吃,一直在旁边用公筷时不时地给程简泊碗里挟菜,挟红烧肉,炸鱼,红烧茄子,这都是油多,较香的菜。

程简泊到底是个十三岁的少年,他也就比何文大两岁,他好多年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食物了。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何文就很能吃了,程简泊更能吃,一开始他还拘束,放不开,只吃自己碗里的米饭,不敢挟菜,直到何雪樱帮他挟,越挟越多,他见她是真给她吃的,这才不作声地埋头苦吃。

一时间,在堂屋桌子上暖色的油灯下,桌子四个半大不小的少年少女和孩童,正奋力的往嘴里扒着饭,一大锅米饭,一碗又一碗。

好吃所有人的都说不出话了,专心恰饭,在何雪樱的生命里,这不过是有了银子后随意做了一餐吃的,拉拢几个人罢了,把大家聚在一起表示我们都是自己人。

人很简单,衣食住行只要满足了,就有好感。

可对程简泊而言不同,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疲累不堪的他回到何家,迎接他的是何雪樱盈盈的笑脸,在那间正屋正堂,在那一盏暖色油灯下,一屋大小四人坐在一起吃饭的场景。

那不是简单的一餐饭,那是他人生希望的开始,就像灰暗的天空突然照进一束光,像奇迹一样。

何文跟比赛似的,恨不得将桌子上碗盘里的汤汁都划拉到自己碗里,泡米饭吃。

何文不知道二姐厨艺什么时候变成这么好了,肚子都撑起来他也不肯放筷子。

何雪樱见吃得差不多,她心里开始谋算起来。

目光移向程简泊,然后扯着袖子用公筷优雅地给他挟了一块猪蹄肉,跟他温声细语地商量着道:“泊郎……”

程简泊立即停下筷子看向她。

只见她笑面如花地望着他,捏着帕子温柔地抬了下他握筷子的手:“继续吃啊,愣着做什么,我的说的事儿你听着便是。”

她轻声慢语地跟他商量道:“泊郎……你看今日咱们家里得了三十两银子,街坊邻居都知道了,这可不是什么好

事儿,今儿个就有不少人打听银钱的事,还绕着路打量着咱家,家里现在只有我们四个,何文还小,小姜就更不提了,小短腿跑都跑不快,大哥又在帮派里混,整日不见影儿,不提他也罢,什么忙也帮不上……”


“我寻思着,人得影儿,树得名儿,咱家又不是只有大哥能撑场子唬人,还有你呢,你可是武馆里头的人!”

“与其让别人惦记这点银子,不如明儿个我再整治一桌子菜,泊郎你请你武馆里关系不错的学徒,把他们请到咱家来,三两个不嫌少,七、八个不嫌多,一是感谢他们这些年在武馆对你的照顾,二也是给那些街坊邻居看看,咱家是有人的!”叫人过来给何家添加点人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