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舞会

安铂馆里的气氛古怪,每个人都在佯装镇定,可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住的投向大厅餐桌尽头的那对室友,或者说那个男孩。

在场的每个混血种都穿着的光鲜亮丽,龙血的加持让他们无论是五官还是气质都流露出非人的吸引力来,与他们相比,路明非就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瘦弱男孩。

“刚刚他是怎么把安德森打出去的?我压根看不见他的动作啊。”

“是时间零啊,据说他是校长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他们连言灵都一模一样。”

“天哪,校长居然有这种私生子,校长在我心里的地位降低了。”

“据说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从小被人寄养,所以脑子才会……”

即使说话者有意压低了声音,但这些话路明非其实也听得见,只是懒得计较罢了。

芬格尔也没有因为路明非忽然动手就离他而去,实际上如果不是他努力的活跃气氛,现场的氛围会更加尴尬。

两个人充分发挥了吃货风格,坐在餐桌的角落大快朵颐。

凯撒是个大方的主人,他不但准备了丰盛精致的自主菜肴,还为在座的每一位宾客都准备了一只澳洲龙虾,这些浑身赤红的大家伙趴在冰上,后背打开,露出一身晶莹的白肉,着实令人心动不已。

一身白色西装,面容如同古希腊雕塑一般英俊的凯撒悄无声息的走到路明非身边坐下,语气彬彬有礼:

“路明非,我对我们学生会成员的失礼感到抱歉。”

路明非头也不抬,应答道:

“没关系,下不为例就好了。”

“但你不觉得因为一个小小的挑衅,就把一个男人的尊严踩在地上有点过分吗?”

凯撒直视路明非。

他并不是容忍不了世界上存在比他血统更强的人,也不是鄙夷路明非的精神状态或者心理素质,而是他讨厌路明非的态度。

在凯撒看来,路明非把原本所有人都应该在乎的东西,例如人的尊严,人的生命,看做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在“自由一日”时选择以从自己身上拔枪的方式来羞辱自己;才会在所有人都为了拯救执行人员而努力时自由散漫;才会在只是别人挑衅他一下时他就大肆羞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