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时时离别处处逢(第3页)
不过他没有从正门口走进去,而是顺着围墙绕了小半个圆,然后翻了进去。
他发现,如果远离吞云剑,他就会感到头晕脑涨,像是被万丈高山压住了一般,同时还会痛得死去活来;而要是把吞云剑放在触手可及的身边,晕眩、剧痛都会消失不见,但只用一天,实力就能从巅峰大武师回退到武师;而手握剑柄,实力消退的速度就会慢上许多。
所以他一直没有松开吞云剑柄,就是不想让自己的鲜血被浪费了!
而且,在这个状态下的他,听力、眼力、大脑运转,都要比平常强大许多,就算数十丈外的一丁点风吹草动,他都能一清二楚,并且做出最为准确的判断。
若非如此,他也不敢贸然闯进戒备森严的镇主府中。
悄然躲开一路上的十几处明岗暗哨,他很快就摸到了一个精致的院落里。
这院落不大,人却不少,至少有十来个丫鬟往来穿梭着;院落深处有一个琉璃瓦凉亭,两三个衣着华丽的男女映着初露尖尖角的小荷,不知在做些什么。
唐逍知道,再想悄无声息地摸过去,大概是不能够了。他想了想,把吞云剑倒背在腋下,深吸一口气,大步走向凉亭:既然不能巧过,那就硬闯!
很快就被人发现了,一个丫鬟大声叫道:“喂,那是谁,做什么的?”
唐逍下意识地就要跃身而起,却见茶亭里一个女子回过头来,正好对上了他的目光。
他离凉亭其实也不太远,大概只有六七丈,他眼力又好,一下就看清了她的容颜。
她生得很清秀,淡扫蛾眉,星眸琼鼻,发似漆瀑,脸若凝脂。
偏偏她的目力也很好,隔着六七丈也看到了他,却没有吃惊、恐惧,反而朝他嫣然一笑。
唐逍的脑海里嗡的一声,原本铆足了劲要冲过去的,勇气却像朝阳下的冰山,一下子就消融了,下意识一转身,化作一道闪电掠上了旁边的屋顶。
与那女子在一起的黄衣男子也看到了他,皱皱眉问道:“大小姐,他是谁啊?”
“不知道!”那女子说话如黄鸢鸣谷,分外好听,“应该是个有趣的人吧?”
她低下头,两只纤纤素手轻轻一拨,瑶琴微颤,叮叮咚咚的琴声缓缓响了起来。
那丫鬟原本叫了一声“抓刺客啊”,却被这琴声盖过去了。
唐逍站在屋顶,这琴声便追到了他的耳中,令他微微怔了一下,然后才掠向了小院外。
小院里,丫鬟有些不满地叫了一声:“大小姐!”
那女孩一笑:“没事,只是一个走错了路的小家伙而已,不用去管他!”
丫鬟目瞪口呆,别人都闯进镇主府大小姐的院子里了,居然还只是“走错了路”?
与这小院相邻的,是另一个稍大一些的院落。那小院精巧香致,这院落则处处透着斧落大气,穿行在院子里的也多是青衣小帽的家丁,却没几个丫鬟。
一个锦裘少年躺在青石坝里的躺椅上,微眯双眼,晒着太阳。
唐逍躲在一侧的花丛里,听见一个家丁站在躺椅前低声禀报:“公子,彭喜儿死了!”
少年既没抬头也没睁眼,淡淡地问道:“怎么回事?雷少渊出手了?”
“雷少渊来了,但没出手,而是另一个褐衣少年做的,一击毙命!”
少年却还是没有在意,只是咂咂嘴道:“那可惜了,要是雷少渊出手,本爵就有借口对他出手,将他逼入本爵手下。不过,你们可曾查出那褐衣少年是什么来历?”
在炎汉帝国,一镇之主往往能授伯爵爵位,成为名副其实的贵族。而贵族的子女就可以自称为“爵主”,表示他们长大以后是能继承爵位的。
家丁答道:“没有,是突然出现在镇上的,听说曾和那女孩一同进入镇子,大概是一起的吧?彭喜儿做了布置,想东引祸水给雷少渊,却没成功,他也被那少年杀了!”
“作死的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算了,不管他!”
少年挥挥手,就像赶走一只苍蝇:“你去看看那女孩到底开了苞没有,如果开了,就送到本爵的卧室里来;如果没有,就让他们搞快点,不要什么事都让本爵操心!”
唐逍猜测他说的“那女孩”,就应该是方柔了,看来他还不知道方柔被雷少渊救走了。
家丁答应一声,转身离去,唐逍也悄然站起身,该工作了。
他倒没想杀了这少年,只是想警告他一番,不让他再敢去害方柔就行了。
只要这少镇主不出手,有雷少渊保护着,方柔还是很安全的。
但刚走了一步,却有一只小手吊住了他的手臂。
回头一看,顿时呆了:站在他面前的,居然是方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