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五九灵棺入陵宗(第2页)
明珠看出了他的想法,幽幽地叹道:“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人类与妖族本应是势不两立的,你我的缘分算是一个特例。我们也没什么肉身观念,同族之间啃食尸体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爹爹把它送给你,本就不在乎他自己的身体了。而且这对你是有大作用的,又是我们交易的一部分,你尽管使用就是,我知道,它对你是很有用处的。”
用处自然是很大的,它是炼制道引晶魂丹的主材料,关系着方柔的复活呢。
唐逍想了想,道:“要不这样吧,这块虎髓晶我先收着,如果以后能再得到别的虎髓晶,我就把它还给你,不管你自己吸收还是留作纪念都行。若到了我需要的时候还没替代品,我就用了它,到时候再看给你什么弥补,你看可以吧?”
明珠感动得热泪盈眶:“公子啊,你这么傻,你的小情人她知道吗?”
唐逍对她这么好,她自然是要投桃报李的,四肢一屈,道:“上来吧!”
唐逍一愣:“什么?”
“我给你当坐骑啊,别说你不喜欢!”明珠白了他一眼,“有上古仙兽一族飞天虎族当坐骑,你不知道要艳羡多少人呢!还不上来,等着我反悔啊?”
唐逍嘿嘿一笑,搔搔后脑勺:“这怎么好意思呢?”
明珠摇摇尾巴:“你要再不上来,我就自己跑了啊,我数一、二、三!”
唐逍一纵身跃上虎背,顿时又换来明珠的两个白眼。
“对了,公子,我既然跟着你了,怎么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啊!”
“哦,我叫唐逍,怎么样,这名字很不错吧?”
“不错?普通得很,你爹起名字的水平,跟我爹一样的差……”
说说笑笑之中,一人一虎,消失在了茫茫的丛林之中。
“老虎来啦,快逃命啊……”
靳城,当明珠驼着唐逍慢慢走进城中的时候,立即就引起了一片鸡飞狗跳。
唐逍急得连连拱手:“不要急,不要跑,这是我饲养的家虎,用来当坐骑的!”
“家虎?拉倒吧!你看这老虎都没有配鞍,明显就是你刚从野外抓来的,野性未驯!小子,你要注意着,要是惊扰到了哪个大人物,有你的好果子吃!”
唐逍望着逃得空荡荡的街道,叹了口气:“看来还得给你配一副鞍辔啊。”
“配就配!”明珠嘟囔道,“驼了你一晚上,不知什么东西,硬硬的,顶得我很不舒服!有了鞍辔,至少我不用与你直接接触了,不知要少受多少罪呢!”
唐逍连忙声明:“什么硬硬的,那是因为我乃是宝剑之体,骨头硬,可不要想歪了!”
他们在靳城只呆了一个上午,到各大商行转了一圈,没有找到需要的东西,便只在明珠背上垫了一个厚厚的棉花包,好让唐逍乘坐起来舒服一些,然后就直奔金陵城而去。
金陵城的人,可比靳城见多识广得多了,就连明珠到
来,也没引起多大的骚动。
走在宽阔的大街上,还引来不少人回头注目,甚至把麻烦都招来了。
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带着一大群家丁奴仆,当街把唐逍和明珠围了起来。
那少年像极了引吭高歌的公鹅,两眼望天,双手倒背,一言不发。可惜这一套却没收到什么效果,唐逍耷拉着眼皮,明珠则是干脆低下了脑袋。
她怕自己一个不注意,露出了眼中凶光,会不会把这少年给吓跑了。
一个头戴瓜皮帽的中年大步走过来,伸手一指:“那小子,下来,滚!”
一个麻布钱袋扔过来,当地落到地上,露出里面的一大锭黄金。
有旁观者立即惊叫出声:“天哪,那么大一块黄金,至少也有几十两吧?”
另一个旁观者冷哼道:“几十两黄金算什么?你没看看人家是谁?最受‘千帆商行’大董事黄老先生看重的孙子,从年初到现在不过四个月,接连跨越了四个境界,从宗师一路攀升到凝气境,被誉为千帆商行第一天才!人家每个月的零花钱都是几百两黄金!”
“那小子有福气了,几十两黄金,就算买一头二阶妖兽都够了吧?”
“看着吧,那小子不像是很通世故的人,恐怕有好戏看了!”
旁观者都有点小兴奋,因为唐逍稳坐在虎背上,根本就没朝那锭黄金看上一眼。
瓜皮帽皱皱眉头,右手已经搭到腰间刀柄上。他虽然只是聚气境,境界还比不上黄少爷,却是千帆商行里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哪能受得了唐逍和明珠这样的轻视?
“小子,你只有最后一次机会了!要是……”
话音未落,明珠突然抬起头,张开血盆大口,便是一声威势十足的咆哮!
只是它嘴里冲出来的气浪,就把家丁奴仆掀翻了好几个;另外十来个则被吓得脚酥手软,横七竖八倒了一大片,就连那瓜皮帽也吓得噔噔直往后退,呯地把那锦衣少年撞翻在地。
“胡休,你在做什么,敢伤了本少爷,老子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