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章 辞别(第3页)
与小贩口中一样,那条小巷窄的吓人,赵宝珠不得不控制着墨林慢慢儿走,才能不让新买的马车边缘蹭到墙上去。幸好小巷不算太长,在快要接近巷尾的时候,喧杂的声音渐渐加剧,待他们终于穿出小巷,人声如同一道音墙般席卷而来。
赵宝珠在忽然浓烈的阳光下不适地眨了眨眼睛,眼前的白光散去之后,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顿时出现在他眼前。
小贩说的不错,贯穿京城的朱雀大街两边此时站满了人,鲜花与各式香囊手绢简直是漫天飞舞,但透过这么一幅繁荣的景象,赵宝珠还是一眼就看到了走在队伍最前方的着红衣的男子。
叶京华高高坐在马上,头戴状元帽,身上穿着赤色描鹤罗袍,玉白侧脸在漫天的花瓣间一闪而过。
他身披日曜金光,宛若彗星穿云而来。
红色比赵宝珠所想象的要更加适合叶京华,他站在人群中,紧紧盯着男子挺拔的身影,胸中满是骄傲。在他心中,叶京华的风华从来都是配得上万人敬仰的。
仿若一柄稀世宝剑终于重见天日,从此谁与争锋!
赵宝珠远远地凝视叶京华的身影,气体在胸口膨胀,充满了他的心,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跟在后面的榜眼和探花是谁,只一直睁着眼睛,直到眼球干涩,才缓缓收回了目光。
叶京华的身影已经远得有些看不见了。
赵宝珠知道一甲前三名还要回宫里去参加晚上的琼林宴。宴上往往有本次春闱的一众考官,皇子皇孙,甚至还有一些旁的朝廷大员参加。之后叶京华大概会去翰林院,圣上对他的青睐有佳,大概一两年就会放他出来做官。
少爷会去何处做官呢?赵宝珠想道。不管怎么说,应当都是留在京城做京官的。
他这一去,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赵
宝珠看着状元游街的人马远去,
怔愣间忽得想起一句诗来。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这是前朝一位杜姓诗人之作,还正好应了叶京华的名讳。
不知为何,想起这句诗,赵宝珠心中忽然涌现出一阵急促的悲伤,仿佛是心尖被毒虫狠蛰了一下,刹那间疼痛难忍。
短暂的疼痛之后是一阵更加绵长的失落。
他抬起眼,踮起脚再次隔着人群努力向叶京华望去,却已经看不清了。
此时,墨林偏过头来,往赵宝珠脸上喷了口热气,用力跺了跺蹄子,似是不满主人一直在原地呆站着。
马蹄掀起灰尘,让赵宝珠猛地呛了口气,拍着胸脯咳嗽起来。
他猛地回过了神,忽然从方才的失落之中抽离出来。不、事情并不是这样。少爷是「冠盖满京华」,他却不是「独憔悴」,他身负父老乡亲的好意一路上京,考上了进士,还被朝廷派了任,如今皇帝需要他到青州去,做当地百姓的父母官。
考中进士,为民做官,报答父母,不负皇恩。
这是他毕生的愿望,现在终于有了做官机会,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又有什么可憔悴的呢?
赵宝珠握紧了墨林头上的缰绳,感受着其粗糙的表面摩擦在手心。虽他在这几月中随着叶府见识了凡人一生不可企及之权势财富,但赵宝珠从来都很清楚,自己与少爷终究是不同的,他自有他的去处。
而无论今后是否还能再相见,少爷都定会明白的他的心。
赵宝珠最后朝叶京华去的方向看了一眼,便转过身坐上车去,正巧是与状元马队相反的方向,一路朝城门走去。
待出了城门,京城的喧嚣似乎被他远远抛在了身后,眼前只余橙天粉云,两边儿树林葱绿,京道平整宽阔,没了各式酒肆摊贩、行人过客。春末夏初的风已然带了些许暖意,夹在着青草的香气扑到面上,十分清爽宜人。
赵宝珠一人,一马,一车走在官道上,黄昏从身后照来,在地上落下一片阴影。
墨林乖得很,不用打也知道加快脚程,溜溜荡荡地走在路上,时不时从鼻子里喷出一点儿热气来。赵宝珠摸了摸它脖子上的短毛,闭上眼,细细感受着春风中若有若无的香味,只觉心胸开阔,仅存的那点郁气也消散了。
走出去数里地后,赵宝珠才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
京城背着光,城墙的轮廓成了一片黑影,磅礴而巨大地盘踞在土地之上。虽已在其中住了许久,但猛地从外边儿这么一看,赵宝珠依旧为京城之巨大而感到惊讶,正如他初来乍到之时,认为这座繁华的城池像是头笼中的巨兽。
他在京城数月,兀自想起,却宛若数年一般。
南柯一梦,终有梦醒之时。
赵宝珠将京城的样子深深映入眼中,回过头,脸上挂起一个大大的笑容。他的前程不在身后,而在脚下!
·
另一边,游行的车队中。常守洸已过了最开始的那股新鲜劲儿,开始有些疲倦了。毕竟他们人是一样的,周围看热闹的百姓确实换了一波又一波。虽然都很热情,但那灼热的眼神能往你身上戳出一个洞来,等最开始那点得意劲儿过了,就觉得自己像是大街上耍戏的猴似的。脸都要笑僵了,偏生这么多双眼睛看着,还不能轻易挂脸。
怪不得古有「看杀卫玠」一说,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受的了的。
到这儿常守洸才开始羡慕起叶京华来——这小子从一开始就冷着脸,现在
倒是便宜。
常守洸便抬眼去前面叶京华的背影,就在此刻,叶京华忽得顿了一下,偏头向某个方位看去。
常守洸顺着看过去,什么都没瞧见,他见叶京华长久地凝视那个方位,便问道:“怎么了?(笔趣阁*小说)[(.co)(com)”
“……没什么。”叶京华收回目光。
他刚才恍然若有所感,像是有人在用极炙热的目光看他,或许是错觉。
马队继续前进。幸而大部分路途已走完,剩下的就是回宫的一小截路。到了皇宫近处,四周的百姓渐渐少了些,常守洸将身上零零散散的荷包手绢等的都摘了下来,拿了满两手都没处放。抬眼一看,叶京华果然是两袖清风,清清爽爽一个人坐在马上。
这么一圈儿下来,常守洸倒是真有些佩服这姓叶的了。不管他是真清高还是假清高,这得了状元竟然能从头到尾脸上半点儿喜色都没有;状元游街如此大的阵仗,众人簇拥仰慕之下也无半点儿骄傲,从头到尾都冰冷自持,淡漠如水,心性确实不同于常人。
然而就在他们快要行至宫门前之时,略显稀疏的人群中忽然抛出一只荷包,那人力气极大,荷包竟直直朝叶京华面上去了。
幸而叶京华反应迅速,一手抓住了荷包。
“什么人!”这一变故让护送在队伍后头的御前侍卫厉喝出声,怕是什么有心之人趁乱暗害几位老爷。
然而侍卫刚出列,叶京华便已瞧见了那扔荷包的人——正是邓云。他立即出声叫住侍卫,道:“是我家的下人。”他朝侍卫点了点头:“麻烦您了。”
“不妨事。”见是叶府上的下人来凑热闹,侍卫将出鞘的刀收了回去,后退一步回到队伍中。
另一边,常守洸听到是他们家的下人,还以为是赵宝珠凑热闹来了,结果顺着叶京华的目光一看,却见是另一个在科场外头见过的小厮。此人身量极高,在人群中鹤立鸡群,正涨红着一张脸,朝叶京华比划着什么。
倒不像是来凑热闹的样子,看着……倒是像有些着急?
常守洸疑惑地移过目光,果然看到叶京华缓缓蹙起了眉头,半响才回过头,将那荷包收入了怀里。
无论如何,马队还得继续前进,邓云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人群之中。众人回到宫里,在马官儿的服侍下下了马。
远方火烧般的黄昏笼罩了皇宫,离天黑还有不到一个时辰,宫中的琼林宴还在准备之中,三位老爷被请到一边儿的偏殿里暂作修整。
入了偏殿,三人立即被宫女服侍着将身上的沾满了脂粉味道的衣服换下来,还得焚香沐浴,好好梳洗一番准备晚上面圣。
常守洸走出来的时候只觉浑身清爽——那些姑娘小姐实在热情,就是脂粉的味道太冲了。
然而他刚走出来,就见叶京华已先一步换了衣服出来,正坐在案旁,略低着头。
只一眼,常守洸便觉出些许不对,侍候在叶京华周围的小宫女一个个噤若寒蝉,脸也不红了,眼睛都不敢抬一下。
常守洸略挑了挑眉,缓步走过去:“叶二公子?”
像是听到了他的声音,叶京华略微一动,抬起头来。常守洸立即被他的眼神刺了一下,甚至下意识有种想退后的冲动,他的瞳孔略微收缩,眉尾一抽,道:
“你又怎么了?”
干什么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只见在内殿昏黄的烛火下,叶京华一双眼眸此时暗若深潭,面皮绷得极紧,似是在压抑着什么极其激烈情绪。
他右手握成拳放在一旁的矮案上,手边儿有一打开的荷包,里面隐约能看到一张写着墨字纸条。
作者有话要说
京城对于宝珠来说其实就是与叶京华的相遇。给叶二取这个名字也是因为他在宝珠心目中代表了京城的样子。
宝珠跑路,作者酱累鼠。明天停更一天休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