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侦探陆用顺手牵虎
第134章 江宁案(7)(第3页)
“民女当时还以为民女遇见了好人!可是没过多久,民女就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
“民女父母在三日之后,在应天府燕子矶被找到,只不过两人已经抱在一起,双双溺水身亡。大人可以亲自去查验,就是去岁之事,民女看到江宁县出了告示,便找方大掌柜带着民女去一下,方大掌柜没有同意,说是药铺很忙,他可以出银五两,叫上人去陪民女处理此间事宜。”
“不过,借钱之时,需要民女写上借据,签字画押即可。”
“民女虽也读书认字,可是没想到那方大掌柜,竟然将借据折了一半,待到民女签字画押以后,民女当时还不知道,这折起来的一半是要付利息的,五两银子,一个月三两利息。”
“民女当日租了马车,在方大掌柜安排的道法大师帮助之下,处理了父母丧事之宜。”
“民女父母溺亡,尸身已经有些发了,民女自是无法将尸身送回安庆府,只能在官府的帮助下,火化过后,骨灰放在了殓事房存着,民女那时想着,待到回安庆府之时,再把父母骨灰带回。”
“可是民女回了江宁以后,就再也无法回去安庆府了,因为民女弟弟那时候已经不见了!”
于韩氏说到这里,放声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