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这就是传说中的现...(第3页)


苏清词感到恼火,又不知该怪裴景臣不知好歹,还是恨自己不争气,日复一日的热脸贴冷屁股。

转念一想,气什么呢,这不都是他自找的吗。

苏清词不信裴景臣会吃盒饭吃到撑,他胃里肯定有余地,之所以对喜爱的食物视而不见,原因只有一个。

苏清词买的。

他不是不想吃烤鸭,而是不想吃苏清词买的烤鸭。

反正不是第一回了,之前还有海鲜炒面,裴景臣端着同样的态度,苏清词一气之下把炒面全倒了,并声称不吃拉倒,以后再也别吃,于是他们家餐桌上两年没出现过面条这样主食。

面条只是裴景臣一般爱吃的食物,而烤鸭卷饼是他非常爱吃的食物,苏清词无法拿对待面条的态度对待烤鸭。

他说:“那明天吃。”

苏清词知道这盘烤鸭早晚会进裴景臣的肚子。

裴景臣出身清贫,就算如今身价不菲,骨子里却早已烙下勤俭节约不浪费的良好品德。他会赶在烤鸭变质前吃光,就算吃的心不甘情不愿也无所谓,反正他只要吃了,苏清词就赢了。

晚上九点,裴景臣还在办公,苏清词窝在沙发里眼也不眨的看他。

被视奸久了,裴景臣终于不堪其扰,转过头来。

视线交汇时,苏清词欲言又止。

然后他看见裴景臣摘下防蓝光的金边眼镜,一边松了松领带,一边起身朝他走过来。

可能是他比芝士还拉丝的目光再加上欲语还休的模样给裴景臣造成了美丽的误会。

当苏清词被裴景臣含住嘴唇时,他知道裴景臣又在尽责尽职的做“少爷的情人”该做的事。

裴景臣身上优点无数,它们灿若星辰,晃得苏清词意乱神迷了整整十年。

比明星还耀眼的颜值,比模特还优秀的身材,高洁的品质,聪明的头脑,谦虚的德行,还有最毋庸置疑令他欲罢不能的——活好。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首次尝试的风格和人设,祝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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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预收:《金丝雀死遁后》——

谢渐雪是傅家资助的贫困生,第一次见到傅九司时,傅公子身着高定的小西服,一手插兜,一手颐指气使的朝他勾了勾。

从那以后,谢渐雪成为了少爷的跟班儿。

整整十年间,从召之即来的宠物,到挥之即去的情人。

傅九司经常说“你休想离开我”、“你欠我的”、“要听话”。

后来谢渐雪的日记被傅九司看到了。厚厚的一本,前半本写满了对少爷的崇拜和爱意,后半本写尽了失望和冷漠。

傅九司笑意狰狞:“你长篇大论全是想逃跑,我问你凭什么?”

是啊,他欠傅家的,凭什么跑。

所以当一辆失控的车冲上人行道,笔直朝傅九司撞去时,谢渐雪不顾一切的用力推开他。

被撞出老远,身体都飞起来了,可落地不觉得疼。谢渐雪被人抱起,是霸道轻狂贵不可攀的傅九司:“渐雪,你别睡着了,千万撑住!”

谢渐雪薄唇轻启,大股大股的鲜血往外涌,他看到傅九司手足无措的擦鲜血,浑身发抖,泪流满面。

谢渐雪释然一笑:“我欠傅家的,还你就是了。”

*

傅氏公子,人中龙凤,在谈判席上雷霆万钧,是整个商界炽手可热的不败神话。

圈内皆知傅公子身边很干净,和他长年累月空着的副驾驶一样干净,谁也不许碰。

每天晚上,傅九司都会坐在车里一整夜,对着空荡荡的副驾驶出神,红着眼睛呓语道:“我以后都听你的话,别丢下我。”

清冷优雅美人受vs强势霸道狼狗攻

古早狗血,1v1,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