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第一次完美犯罪(上)

 深夜,卧龙街道派出所。


 除了值班室以外,就只有所长办公室亮着灯。


 宋启还在反复查看“夜枭”那封信,脑海中还原他的作案全过程。


 同一时间,某工地。


 工棚里,其他工友已经熟睡,唯有莫浮生还在灯下奋笔疾书。


 他今天刚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刑侦类书籍《侦查谋略学》。


 看完之后文思泉涌,赶紧在本子上记录下自己总结的心得。


 1、对于一个高智商犯罪分子来说,仪式感很重要。


 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而是视为一场艺术。


 根据不完全统计,有35%的凶手会回到作案现场,欣赏自己的杰作。


 往往就是这种冲动行为,导致自己露出马脚,这都是原本不该出现的纰漏。


 因此,作案以后一定不要返回案发现场。


 可以通过电视媒体新闻、以及民间传闻了解后续。


 2、雨夜最适合作案。


 因为人们不愿意在雨夜出门,街上人少车也少,暴露的风险较低。


 大雨可以模糊监控视野,还容易冲刷掉凶手的痕迹。


 而且穿雨衣或者打伞伪装自己,并不会引起怀疑和注意。


 不过有利也有弊,要注意避免留下脚印。


 3、如果要连环作案,一定不要使用相同手法,尽量变换手法,干扰侦查。


 因为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70%都是熟人作案。


 如果随机选择陌生人下手,可以极大增加破案难度。


 …………


 这个红色封皮的笔记本,是莫浮生精心创作的犯罪技巧大全,里面每一条都是精髓。


 为了充分学以致用,他的每一次作案,都要严格遵循里面的条条框框。


 他管这个叫做“一丝不苟”,讲究人。


 当初选择徐晓梅作为第一个下手的目标,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


 当时莫浮生在卧龙街道派出所吃了闭门羹。


 心里憋着一口恶气,总想找地方发泄出来。


 等公交车的时候,恰好遇到徐晓梅给丈夫崔志安打电话,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骂崔志安一无是处,连个包包都买不起,导致今天她跟闺蜜逛街丢了脸。


 崔志安在电话里低声下气,徐晓梅依旧不依不饶。


 骂他是个窝囊废、拖拉机,在床上突突两下就完事了,闺蜜老公五十多岁都比他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