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分析(第2页)
而是他在尼弗迦德城的时候,通过艾弗特森夫人寻找到尼弗加德的治安官,询问过一些问题,得知最近几个月里面,尼弗加德地区并没有被怪物袭击的案件。
有的都是邻里冲突、醉酒溺水等死亡案件,并没有什么特殊性,而且频率也不高。
如果地精的巢穴在格兰扁南部,与尼弗加德交接的地方,那么这些地精不可能只袭击格兰扁,不袭击尼弗加德。
所以里昂才会判断地精的巢穴在格兰扁南部偏东的区域,甚至还要往北一些。
“那么接下来的搜寻工作,主要围绕着这里展开了!”麦迪森用手指在格兰扁东南角画了一个大圈,并转头对身边两个队长道,“通知队伍集合,我们往这里去!”
“是!”
得到命令,两个大队长立即离开旅店来到门外召集士兵。
“都集合!该出发了!”一个大队长大声喊道。
在村子里休息的士兵立即起身,牵着马聚集在一起。
麦迪森与里昂一同从旅店里面走了出来。
“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接下来我们的工作就不会这么轻松了。
我们将面对成百上千的地精,那些杂种卑鄙、无耻,还有剧毒,一旦你松懈,它们会就张牙舞爪地朝你扑来!
所以,把你们的剑给我磨利点,一剑就把那些畜生的脑袋割下来!
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士兵们兴奋不已。
他们总算是可以去杀地精了,不是因为他们多想为格兰扁伯爵做奉献,而是击杀地精算军功!
获取军功是士兵晋升最快的途径,然而除了战争时期,军功难得,大多数士兵混一辈子,当一个小队长就已经到头了。
而现在,他们可以通过击杀地精获取军功,他们怎么能不兴奋?
除了士兵之外,附近一些散兵游勇也渐渐靠了过来。
这些人三两成群,亦或者独自一人,大多是游手好闲的混子,想要跟随在麦迪森的军队后面捞点好处。
对于这些人,麦迪森并没有驱赶,甚至还默许了他们的存在。
对他而言,这些人关键时刻还能拉出去当炮灰什么的,比牺牲自己的士兵划算多了。
当然,如果这些人不听命令,且关键时刻拖后腿的话,他不介意先把这些混子流氓喂地精。
“你!”
麦迪森扫了一眼聚集在附近的散兵游勇,忽然被一个气质独特的家伙给吸引住了。
与其他发育不良的家伙不同,这一个身材上比他都不差。
而且这家伙还穿着一身轻甲,腰间挂着长剑,还别着匕首,整个人也精神很多。
“我?”那个人显然没想到会被麦迪森注意到。
“对,就是你,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麦迪森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