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文娱香港大亨
第66章 光刻机和CD专利(第2页)
坦率来说,索尼公司获得cd专利授权之前,飞利浦公司未必多么重视这个专利,仅把cd视为ld技术的小型化。
但随着索尼公司把cd音乐播放器的产品做了出来,而且,是跟飞利浦公司的的标准不兼容的产品。索尼卖出的cd唱片机,只能读取索尼生产的cd。其cd的尺寸,跟飞利浦公司完全不同。
飞利浦旗下的宝丽金唱片公司,拥有大量的音乐版权,却因为技术标准不兼容,而吃不到这一块蛋糕。
可想而知,飞利浦公司有多么的震怒!
未来索尼公司还会搞md标准,更小型化的cd,跟cd争市场呢……当然了,md从来没有成为主流技术标准,毕竟,它适合音乐播放器。
而cd技术标准,除了适合音乐播放器之外,还适合电脑光驱、vcd、dvd等等市场。
“如果把cd专利授权给我们,我们在cd音乐播放器标准上,完全跟飞利浦公司的标注兼容!”林棋断然做出保证,“我们会保证,拥护飞利浦公司标准成为市场主流技术标准!”
没错!
仅是cd音乐播放权跟飞利浦公司的标准兼容。至于,cd-rom,或是vcd、dvd之类的升级产品,那就要看林棋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