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掌控权
好在新创业系在众多的银行系统中的信用评级极高,也比较容易获得大额的贷款。信用额度,也正是应该用着这个关键的时候。
在谈成了赎回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价钱之后,林棋既以新创业电子(香港)集团公司、新飞电子、新创业出版集团多家公司的名义向汇丰、中银、高盛、花旗、渣打等等银行团申请总额3亿美元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30股权款项。
另外2亿美元现金则是林棋以新创业出版集团公司的3900万股股权作为抵押,私人借贷2亿美元,购买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股权。
虽然,上市股票质押,存在这么一点不稳定性的风险,比如,股价暴跌,跌破40港元以下,他又筹集不到资金或者股份去增加质押金额,贷款的银行有权利抛售质押股权,确保债务能够拿回。极端的状况,林棋可能失去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不过,这也是目前的权宜之计,等到手中现金充裕,林棋首先会偿还这笔质押贷款,拿回质押品。
经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之后,新创业(日本)分公司的股权逐渐由四大股东持有,分别是新创业电子(香港)公司将会持有日本分公司60股权,新飞电子科技公司持有10,新创业出版集团持有10,另外,林棋私人持有10股权。
名义上是四大股东,但实际上,跟林棋私人控股,也没有什么区别,毕竟,这几家公司都是新创业系的企业,实际控制人都是林棋自己。
……
1984年10月15日,东京。
新创业电子正式宣布,出资5亿美元,完成了对日本分公司的股权赎回。
当然了,这个宣布对外是很低调的,只是对新创业电子日本分公司内部的员工进行宣布。
“从今以后,新创业日本分公司,将会我们新创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林棋表示说道,“日本的员工的福利和待遇,将会全面和母公司接轨,与此同时,优秀的员工,也将全面享受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回报……与此同时,回归母公司怀抱之后,日本业务范围也将会获得极大的扩展……日本分部不再仅仅是一家以营销为主的公司,今后,也将会参与游戏和各种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一款成功的产品,将会通过母公司的全球发行渠道卖给全世界的消费者,而研发的团队,也不再仅仅拿固定的薪水,也不是死板的年功序列制,我们不排资论辈,我们提倡英雄主义,我们认为,一名优秀的天才,制作出一款全世界大卖的产品,尽管他不是社长,也不会高管,但是能赚一个亿美元,也是里所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