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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金庸武侠版权(第3页)

 

仅以商家价值而言,即使是后来日本最热门的《海贼王》、《火影忍者》之类的超人气民工漫,但其综合商业价值也未必能抵得上金庸版权。

 

毕竟,金庸版权可以无数次循环利用,从各种角度去开发,其价值也很难被榨干。

 

“没错!”林棋笑道,“10个亿!若是金庸老爷子愿意把武侠版权买断出售给我们,无论是出版,还是各种改编权利!那么,我可以出10亿!不……若是金庸老爷子真的愿意把其武侠版权买断给我们独家开发,那么,上限可以到20亿!”

 

“噗!”黄锡照完全是被林棋的把钱不当钱给吓傻了,10个亿!

 

目前,香港电影行业仅计本地票房的话,全年票房总额也不到10个亿!

 

电视行业市场也差不多,香港的电视台和电台一年的市场大概也就10个亿!净利润而言,已经成为香港最大的电视媒体的星辰台,一年大概能赚3个亿,这些利润相当一部分还是海外版权和vcd销售获得。仅计香港市场利润的话,星辰台在本地的业务还是亏损的呢。

 

金庸的明报集团如果报价10亿元,可能都高估了。毕竟,《明报》仅是一份在香港发行的报纸。十多万份的订阅量,虽然不低,但是,一年《明报》的利润也就几千万元。

 

林棋给出金庸武侠小说版权的估值远远超过《明报》报业公司,这并不是开玩笑,而是很客观的估值。

 

《明报》作为香港当地的知名媒体,却很难进行业务拓展。因为,内地并未开放媒体业务,进军海外又没有内容优势。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明报》这份资产都不像是什么优质资产。金庸作为一个商人,只能算二流商人。香港商人里面,金庸是最会写作的。

 

但是作为一个作家,香港找不到第二个比金庸还成功。未来几十年内各种的金庸版权开发,就充分证明了其价值远超《明报》。</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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