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这个杀手不太冷
梵风把身上的黑色刺青洗涤掉,漏出来了英朗的面颊和猩红鬼手。
梵风抽出来了屠戮之刃,在自己的鬼手铁链上,轻轻摩嚓,刀刃和铁链之间冒窜出璀璨的火花。
梵风的眼角散发出淡淡的杀意,此时此刻,梵风心中酝酿着一个行动,一个,刺杀行动,亦或者说,棒打鸳鸯行动。
鲁迅说过,时不待我,我不怠时。
自己误打误撞居然来到了亨利·爱德华的订婚晚宴,这是阿拉德女神的庇佑,才会形成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对于女神的保佑,如果我不做点什么,那岂不是对不起这次美丽的邂逅?
刺杀亨利·爱德华!
就在眼前!
可是,梵风打得过爱德华吗?要知道梵风之前被歌德骑士长勒格恩一剑劈到了维纳河里去了。
败给勒格恩,这是事实,但是这也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试问lv20一转菜鸟面对lv30+的骑士长精英怪,那怎么可能打得过!
勒格恩虽然厉害,但是他毕竟只是凤毛麟角,李狗剩曾经说过,他是西海岸公认的三大高手之一,这也就是说,除了勒格恩之外,其他的西海岸骑士也就lv25左右的蓝名怪水平。
这么一来,梵风还是很有把握的。
而至于为何刺杀行动又叫棒打鸳鸯?
这个很好理解,只要杀了亨利·爱德华,宰了新郎官,那么罗莉安·科纳洛小姐就自由了,这不就是最直接最暴力的棒打鸳鸯吗?
等等,这个好像已经算是棒杀鸳鸯了!
不过,不管是棒打鸳鸯,还是棒杀鸳鸯,结果都是一样的麽!
想到这里,梵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失声笑了出来。
梵风自恋的用手捋了一把额头上的护额,自言自语,我他么就是个天才!今晚是刺杀注定要成为一个载入贝尔玛尔公国历史的伟大刺杀!
想象一下吧,以后史学家会赞颂我,伟大的冒险家梵风在银色飞鱼号上刺杀了爱德华八世,被誉为超越最强刺客西北风哈雷斯的存在……
就在梵风放飞自我最嗨的时候,突兀的卫生间的门被推了开来。
梵风回头,看到了一个身着红色晚礼服的金发女孩,她站在门后,小心翼翼的朝外看着。
女孩身材窈窕,金色发髻高高盘起,戴着白色的礼服纱织手套,不住的低声道,“没有跟过来,喔,太好了,终于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