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3页)

 那时候同样一起来的肖戈,一身素衣,小麦肤色。重要的是他总是臭着一张脸,不正眼看人,一副吊炸天的样子,让人本能的忽略他完美的长相。反正就是很不讨喜,洛晓看见他都是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为了讨好追求这个俊秀的知青。洛晓每天都会从家里顺很多好东西给他,时不时的刷着好感度,李昂都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的。

 她那时候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还傻不愣登的给吃的不够,被他哄得给钱给票,还越给越多。

 家里人没一个能看得上李昂的,庄稼人得壮实要能干活,这么个弱不禁风的菜鸡,嫁给他能干什么?虽然是城里人,不还是得下乡干活?

 洛晓一听这个就不干了,缠着大队长爹就给薅了个计分员的活计。美其名曰:我李昂哥哥可是要拿笔杆子的,怎么能和那些糙汉子一样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干农活?这是绝对绝对不行的。

 大队长一家是实在没招,家里祖上几代就出这么一个闺女,所有人疼她跟眼珠子似的,闺女从小到大没什么要求,他们怎么能不答应?闺女喜欢,他们也只能帮衬着。于是,因着洛晓的关系,李昂下乡以后从来没下地干活,就在办公室里写写画画,记一记大队里人每天的工分,就轻轻松松每天都拿满工分。

 就在前不久,洛晓不小心落了水,是当时路过的肖戈把她救上来的。在当时那个年代,男女离得近了一点都是要被说闲话的,更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