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贼夺鹿侯

第十一章 树仙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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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承宗是站在路边看着李鸿基走的。

    西北汉子吃饱喝足,宽阔肩膀挑哨棒,骑上那不堪重负的小毛驴,吼着词直曲高的秦腔老调,消失在漫天黄沙的苍凉古道。

    兴许是因为刘承宗知道这个人以后做了什么事,所以才对这一幕生出非凡的仪式感。

    其实他知道,李鸿基只是迎着白眼,哪怕死皮赖脸也要去借一笔永远都还不上的高利贷。

    边军在李鸿基走后没多久也启程了,为把酒铺掌柜喊回来,他是最后一个跟上队伍的。

    他们有军法,没人吃酒铺的酒,但用了人家好些柴火,看掌柜那瘸腿模样也不像有儿子帮忙劈柴的。

    富余的五斤羊肉全给掌柜的留下了。

    柴火不贵,也不值五斤肉,但这不是贵不贵、值不值的事。

    至少在刘承宗眼中,这也是个仪式。

    有这仪式在,他们是兵;没了这仪式,他们就是匪。

    遗憾的是到最后,刘承宗也没瞧见掌柜家那女娃儿究竟生的什么样。

    边军过米脂时没跟李鸿基在官道上相遇,刘承宗估摸着他还在艾举人府上死皮赖脸地借钱呢。

    后来在路上,他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在想这个人。

    他觉得自己、兄长、曹耀,即使生在更好的时代也很难安稳过完一生,他们要么做官、要么做将军、要么还是会选择当土匪。

    都是风险较大的职业。

    但如果把李鸿基放在更好的时代,没准真能以普通人的身份过完自己一生。

    可惜乱世将临,席卷天下的饥荒、战争和瘟疫面前,任何人都会被碾成一滩血肉骨头,涂抹江山。

    后面往南就都是更难走的山路了,傍晚经米脂走到绥德,边军们寻思夜里反正有羊肉吃,便又举火再走了段夜路。

    和记忆里四百年后的夜晚不同,这个时代没有光污染,每个人都像有夜盲症一样,有的人是真有、有的人即使没有夜里也很难视物。

    好在还有火把照亮,让他们经无定河转怀宁河,朝清涧又走了二十多里。

    谁知走过绥德,好半天没寻到能落脚的去处,直至二更天,饥肠辘辘的边军们才在终于在官道山脚寻到个破败的树仙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