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讨债这种业务,她可熟练得很呐

    展一峰怎么也没想到,他那个一贯逆来顺受的老婆,行动力居然这么强的!

    下定决心要离婚,霍弘曦当天下午就去找了个在麓城本地颇有名气的离婚律师。

    并且,她没有狮子大开口,找展家索要巨额赡养费,只提了两个要求:

    第一,她要女儿的抚养权。

    第二,栖凤山庄别墅,要划到她女儿的名下。

    其他的她什么也不要。

    “为什么不要?小姑姑,我觉得你不但要,还要狠狠地要!”江梦筠在一边愤愤不平道。

    “江小姐说的有道理,霍女士,打离婚官司跟商务谈判其实道理差不多,讲究的就是漫天要价、坐地还价,您要是什么条件都不提,反倒是给了对方步步紧逼的机会……”律师也挺赞同江梦筠的说法的。

    虽然她并不知道,江梦筠就是纯粹看展家不顺眼、想让他们家大出血一番罢了。

    在律师和侄女的双重鼓励下,霍弘曦也壮起了胆子。

    结婚之后就被丈夫丢在老家,霍弘曦估计比展一峰本人都更了解展家在麓城大本营的祖产有多少。

    她先在房产上加码,除了栖凤山庄的别墅,还要了市区实验小学旁边的一套大面积跃层洋房,理由是为了方便孩子以后上学。

    另外还有新湖区一套市值三千多万的临湖别墅。这是霍弘曦本人向展一峰索取的“精神损失费”。

    展家人要不是眼盲心瞎,应该都知道她为什么要这笔“精神损失费”。

    另外,女儿的赡养费,根据展家的现有资产,在律师的提议下,霍弘曦提了一年五十万的额度,还“非常贴心”地表示,孩子是两个人的,所以实际上只是让展家承担了一半的花销,剩下一半,她可以用自己的嫁妆贴补。

    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霍弘曦居然把她嫁过来这几年,贴补的家用和孩子的花销,全部算了出来,让展家赔给她!

    “不是,小姑姑,展家不差这点钱吧?难道你嫁过来这几年,他们家连生活费都不给你?”江梦筠不敢

    置信地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