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狼牙(第2页)
里面传来一句:“再不走腿给你打折。”
夜奴吓得转身就跑。
陆九莹瞧着少年现在长得越发灵气,不似多年前那般无神伤感,她便说道:“你捡到夜奴的那年他才十岁,转眼五年过去了,他的家人可有寻到?”
“没有。阿父这些年坚持赴西行商,为的就是替我和夜奴寻一寻家人,我还有些微末记忆,他是什么都不记得的。”
“这些年,你还有梦到他吗?”陆九莹突然这么一问,萧明月替其倒茶的手微缓,点了点头。
茶汤冒着热气,在两姊妹间氤氲出缕缕香气,萧明月看着升起的白雾,说道:“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我失散的兄长。”
萧明月此时又起身,走至木柜处取出匣子中的东西。
那是一颗镶嵌绿石的狼牙。
狼牙的根部凿了洞,系了根打磨后的羊皮绳,绿石于暗处会泛出幽光,很像狼的眼睛。
“阿父遇见我的那天,说我死死地拽住这颗狼牙,多年后我在西境时听闻,有些部族信仰天狼,但我一直没弄清楚这个狼牙究竟从哪个部族而来。”
“会是你失散的兄长留下的吗?”
萧明月摇摇头:“当时发烧后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梦里的人究竟是不是我的兄长,也很难确定。”
陆九莹看着案上的狼牙,陷入沉默。
萧明月此时诶了声,语气欢快:“找不见便找不见,若哪一天真找着了,我阿父和师父,还有阿兄,可不得一番吃味。再说了,西境那般远,我回去了你怎么办。”
“阿渺,若哪一日你找着回家的路,哪怕万里我都会跟你一起去的。”陆九莹眸光真诚,言语发自肺腑,“但如果寻不到,我此生一无所有,唯有陪伴。”
萧明月心头温热,含笑点了点头。
为了化解难过的氛围,陆九莹移开话头,她说起金府的琐事:“金二叔从家中搬出去了,秦氏闹了几日也无用,倒是少淑生病还累了她。听说凌氏跟老夫人讨要药铺的经营,但是老夫人没有同意,老夫人那日还来问我的意见。”
“那你如何说的?”
“当时凌氏就在旁侧,我自然不会说什么,这毕竟是金府的家事。可事后老夫人叫朱管家过来传话,让我帮着秦氏一同打理药铺。”
萧明月能想象出凌氏那张气的青紫的脸。
“但是我以要为崔夫子备礼而拒了秦氏。那日我与文姬阿姊相见,听闻夫子不问政事归心乡野,便想着给夫子赠予些什么,所以今日我来同你相商,何物才能得夫子的欢喜。”
“崔夫子嘛……”萧明月想了想,果真想到一样,“我之前去县令府见孙氏时,听她家小仆收了卷《食物志》,说是前朝大儒所著的粮食作物等,听着便弥足珍贵。不如我去讨来,阿姊抄一份赠予崔夫子。”
“你去找孙氏,她怕是要追问你那件事情办得如何了。”
萧明月倒是笑吟吟的,她说:“巧了,明日癸酉日,我就能打听到那个外室是谁。”
***
萧明月去县令府向孙氏求《食物志》十分顺当。
府内管理书籍的小仆带着她去了案室,很快便将六卷竹简打包好,她在要离开案室的时候,突然探目朝里面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