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5 章 钻空子(第2页)





而许多年后的翁行云也目睹了人族的受欺,更看见了六界的分化。她也想点一把火——一把不成章法的星星之火。可人界已经选择了方家王朝这把火苗,他们不允许别的火苗存在。




于是引火烧身,星火岛彻底熄灭。




或许,第一任人皇也是有过一些真心的吧。在他与火中火的契约中,方家皇室中人的命运、嫡系皇族的魂魄同样被用来做了火绳。死后魂魄燃尽,归于火石之中,再无轮回,也算是一种不得超生。这个男人用一种专制决绝的方式为那时没有出路的人间选择了一条尚有明天的路。只是数千年后,这条路最终成为了把其他人架在绞刑架上烤的火。




而且或许这份契约的代价不止是契约本身。这些年来人间灾祸的猖獗,是否也和火苗付出的代价有关?




除此之外,在这样的契约前提下,人皇不得不设置了监天司,让监天司的人来协助守护与使用火中火。初代监天司国师是人皇的弟弟,监天司的国师立誓绝对忠于方家皇室,在方家嫡系命脉被火中火挟持的情况下,他们的存在或许算是一道保险丝,或许也算是一道保护伞。




火石不能被分割。从它身上切下来的部分一点用都没有。因此宁明昧必须带走整块火石。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要命的点:即使宁明昧带走了火石本体,火中火也不能为宁明昧所用。




除非宁明昧和它建立新的契约,给火中火规定新的燃烧规则与新的燃烧执行人(燃烧之主)(火绳),让火中火找到新的燃烧地点与新的燃料。只有这样,火中火才会认宁明昧为主,并为宁明昧所用。




而且这还得有一个前提条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约者(火绳)之间的契约已经终止。




当初,初代人皇给出的承诺是会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条命脉之火、生命与死后的魂魄,来换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灵魂火能的能力。考虑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诺的代价范围内,所以人皇将契约的执行者定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




——顺便还把方家皇室的命脉写定,绑在火中火的契约上。虽然这过程中会有许多无辜的皇室早夭、死难者,但也算是一种有远见的千秋万代行为吧。




也就是说,在方家继承人这个条件上,只要方家还有一个身为凡人(或修为低微)的、可继承皇位的、活着的后裔,这契约就可以继续维持。




——这是必要不充分条件。宁明昧在心里将其记下。




在契约不破除的情况下,宁明昧是没办法使




用火中火的。如果宁明昧试图通过攻击的方式硬抢,火中火也会狂燃,使用它的燃料来对抗宁明昧。而偏偏火中火的燃料还是天下万民的性命。




——先不说打不打得过的问题。火是取得了,但天下的凡人也都死了,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宁明昧因此总结了一下,想要夺取火中火,首先得破除方家和火中火的契约,并在火熄灭之后,在其他人报价之前抢先给出足够让火中火动心的报价,从而获得火焰的使用权。而且想要点燃火中火,需要强烈的点火源。一个合格的点火源应该有挖掘潜力、牵涉足够多的因果,点火之人也要有足够坚定的决心、足够大的影响范围。




决心这点很好理解——签约意志不够坚定、灵魂力量不够强大,都会被火中火视为无效竞拍人。对于影响范围这点,宁明昧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