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横祸


  她不该在这么晚的时间回家的。

  按理说凭报社给的那点薪水,委实不够让她卖命到半夜。伏案工作到天黑了去,她就把玻璃台灯打开。绿宝石色的灯罩透出柔和的光,让她一点也没觉得疲惫。待她再抬起头,墙上的挂钟都挪到一点一刻去了。

  凌晨的一点一刻。

  有这样不要加班费的好编辑在,社长做梦都要笑醒,若不花报社的电费便更好了。但她属实不算爱岗敬业的人,留到现在是有些私心在。之前也没有留到这么晚的,可有风声说公安厅那边准备结一个案子,她又抓紧从档案室拿来资料。这些东西是不能带走的,她只能留在这儿看,一看就看到了现在,却也没什么眉目。

  天越来越冷了,夜里时不时刮起冷风。若不是窗外的树枝被牵着拍向玻璃,她指不定要坐到什么时候。不看时间还好,这一看可不得了。眼开始不聚焦了,颈椎止不住发酸,腰疼背疼哪里都疼。于是她将纸制品都叠着,竖起来在玻璃桌面儿磕了又磕,直到声音显得清脆整齐才摆到一边。她只拿了办公室的钥匙,和报馆正门的钥匙,资料库的东西只能明天还。

  这会儿她才觉得冷了。平日里办公室五六个人,热热闹闹,忙起来更是熙熙攘攘。只有一人的时候,她意识到原来这里也可以这么宽敞。外衣原本披在肩上保暖,把双手伸进袖套就算穿好了。小包一拎,台灯一关,屋里就彻底没一点光亮。好在她对这儿的每一处布局都稔熟于心,摸黑走也轻车熟路。

  厚底儿的鞋在走廊里咔哒作响,甚至还有回音。冬天终归是快来了,天色也是暗得越来越早。虽说一年四季,哪个月份的一点多钟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整个报馆都安静得很,她并不害怕。她向来不信什么怪力乱神,这地段的治安也还算过得去。反正她在这儿独自生活了四五年,除了丢过两次荷包也没出过什么大事。现在她学聪明了,买了小皮包挎在肩上,至少人挤人的时候目标够大,不至于让谁顺走。包里有另外的钱夹、公寓钥匙、各种证件,另外还有手绢、唇膏、发夹这类姑娘都会有的东西。听说早些年还有嚣张的劫匪会在街上抢包,跑来割了包带就一把夺走,一气呵成。她来工作时,据说公安厅大换血,空降了不少高层的人,现在是个女厅长坐镇。曜州城很大,很复杂,她不好说这人是来历练还是来镀金的。但据本地人讲,治安确实好了更多。

  话说这么说的……锁上报馆大门,将钥匙收进包里的时候,她还是左顾右盼了一番。她看的案子就发生在她住的公寓,是桩命案。不到三个月,竟然就说要结案了。凶手已经抓到了么?这是她办公室消息最灵通的记者所言。他跟她一般大,两人前后脚进的报社——甚至还是同学。但也不是同班的,工作以后两人才发现了这场巧合。与她不同的是,年轻的记者是本地人,去外面上了学又回来工作。人家是靠本事找的工作,她却是家里托关系才来的大城市。一开始是有点受排挤,但她写东西确实不错,工作也不马虎,人缘才慢慢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