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回:义父(第2页)

  她记得莫惟明烧纸的那处墓碑,上面清清楚楚刻着“吾弟”,名字是“莫恩”。

  这样简短。仅此而已。

  沿着小路慢慢走着,鞋子在湿润的土壤上踩出水渍,又不至于陷进去,就好像泥土在呼吸。路边的草地上也开满婆婆纳、二月兰和紫菫。更大片的绿色植物是苜蓿草,他们再晚一两个月,也会开出紫色的花。

  这些花草,梧惠都认得,都是从书里看到的。她随手掐一把路边一株微微发白的高草,草上带着细小的绒毛。她闻了一下手,沾染了浓郁的艾香。她将沾着碎叶的手放到莫惟明脸前,他只嗅了一下,脸便狠狠向后仰去。

  “啧,拿开!”

  “你怎么跟鬼似的?这玩意辟邪也能辟你。”

  莫惟明嘴角的弧度好像抬高了一点,她终于觉得,这时候的笑才算是发自真心。自打上次蚀光的事以后,他总是显露出一种深沉与凝重,以至于常有的笑淡去。但是她没法问,一系列事件成了一系列谜团,笼罩在梧惠心头挥之不去。她偶尔也觉得生气,因为不管是施无弃还是莫惟明,都没人给被牵扯进来的她做进一步解释。

  直到前两天,她下班后又在楼梯口看到他,才鼓起勇气问,清明有没有时间和报馆的朋友们一起踏青。莫惟明只说,自己要去扫墓,梧惠才想起一两个月前是他弟弟的祭日。

  “那,带上我吧?”

  莫惟明那时候的表情有点惊讶,但没有拒绝。想来,他也一定知道,梧惠是想追问那些没能解释清楚的事。到了现在,不必她开口,莫惟明便主动说:

  “我怀疑那条狼狗,吃了虞小姐的一部分。”

  “谁?”梧惠隐隐想起,当天他就提到这个称呼,“你是说,那女孩是虞家的大小姐?”

  “嗯。她的脸和另一只手的皮肤都经过风吹日晒,唯独另一只手很白、很新。”

  “……怎么可能,你这说的也太荒唐了。”

  “你别忘了,施掌柜说过,她正是如今的天权卿。你应该记得,我曾告诉你,我小时候见到的琥珀的效用。不论她受到何等程度的伤害,都能凭此复原。”

  “你这么一说……我记得,当时她嘴里确实说了什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那几个穷小孩,是叫嚣着,要吃狗肉来着?可就算是这样——”

  “我知道信息太少。但我当时想不了太多,只顾得上去抢狗的尸体。”

  “所以它那时候就死了,不是你没救回来?”

  “不如说,它死了才好办一些。我必须剖开它,看看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结果它肚子里的东西,都消化得差不多了……”

  “是啊。而且那只是——只是普通的肉而已。说真的,我当时还有点期待,如果剖开它的皮毛,它也能像二十多年前那样复原……幻想中的蓝光都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怎么可能呢?它当然死透了。如果真的能像那只猫一样,在我抱起它的时候,应该还有呼吸才对。”

  两人说着,又走到一排坟墓前。这边的墓,应该是陵园里最早的一批。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墓碑上的字迹浅淡,坟前的树也长得很高了。有些大约每年依然有人维护,有些则是杂草丛生。过不了多久,再无人续交管理费,它们都会被迁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