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大丘丘病了二丘丘

第三百二十一章.我从不受人威胁(第2页)





说着,林朝辞竖起食指。





“第一:奉还那枚十万年魂环,及那枚十万年魂骨,作为交易,也是作为谈判,我可以做主,取得修罗神剑,让你的罗刹第九考顺利通过。”





说罢,林朝辞又竖起中指。





摆出了一个“耶”的手势。





“第二:吊销一部分人的通缉令,免去对一部分势力的打压,作为交易,也是作为谈判,我可以做主,将部分高端魂导器的制作图纸、魂骨、魂环、仙草,乃至于部分秘境的进入名额,送给你们,就当是我买下这些通缉令的筹码。”





末了,林朝辞竖起无名指。





算上食指与中指,正好成三指。





“第三:若贵殿想与我结盟,则,应当按照我的意愿拟定结盟契约,不得探查我手下任何势力,不得私自扣押我的任何手下,不得询问我为何要如此做,不得于谈妥的基础上临时变卦,作为交易,也作为结盟契约上的硬性规定,我可以做主,在结盟契约生效后,对你们开放所有我所掌握的东西,只不过,兑换这些东西需求功勋点,这是不能违反的规则。”





乍一听,第二与第三疑似重合。





可仔细听听,就能听出二者的不同。





第三是开放“所有我所掌握”的东西。





而第二只是“部分我所掌握”的东西。





一个是所有,一个是部分。





这里面的水分可就大了去了!





可真正让比比东意外的,却是那离奇的第一条——舍弃十万年魂环与魂骨,换得林朝辞配合她一次!





几个意思?





我吃了你,你还觉得亏了?





又不用你负责!





合着你还嫌弃上我了!





只是,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若将这句话拆分并细细品味,不难发觉到一丝丝不对劲,若再将这一丝丝的不对劲与小舞莫名的敌意结合……





“原来如此……”





比比东长出一口气。





玫瑰色的紫眸中蓦然闪出杀意。





怒极反笑,呵斥道:“我说怎么把这条规则放在最前面,原来,这里还坐着一只当年在我手下狼狈而逃的十万年化形魂兽柔骨兔啊!”





此言一出,恍若一石激起千层浪!





小舞粉红色的瞳孔蓦然一缩!





连千仞雪与胡列娜都止不住的看向了小舞,就更不用说早就嗅到相思断肠红花香的月关及存在感一直很弱的鬼魅了!





小舞努力的绷着脸。





直勾勾的盯着比比东。





比比东也没害怕。





直勾勾的盯着小舞。





真就好似天雷碰地火。





会议室里蓦然便充满了火药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