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第3页)





陆明珠唔了一声。




多年后,郭霖以华侨身份回国,看到孟家小姐佩戴自己原配夫人的翡翠镯子,追查到底也没用,孟如玉已死去十几年,他就以故意杀人的罪名将孟小姐和一帮同伙送入监狱。




他当时是往内地投资的外商,内地很给面子。




"你要和他相认吗?"明玥问孟如玉, "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纽约找他们。"




孟如玉摇头: “没养在跟前,哪有什么感情可言?他有儿




有女总共七八个孩子承欢膝下,我就不去凑热闹了,还是你不打算要我了?"




“当然要你。”明玥露出灿烂的笑容。




她和孟如玉十指交扣, "你不是孟家的孩子,郭家未必容得下你,你就跟我姓明,叫明如玉,跟我吃香的喝辣的,好好过日子。"




“好。”孟如玉格外干脆。




他本来就喜欢在他危难之际伸出援手的明玥,此时更甚。对于姓氏,在一见钟情面前一文不值。现在他本不姓孟,抛弃得更加干脆,只记得祖父母的教养之恩即可。




明玥对贺云说: "外公,我想在如玉爷爷的百日里把婚礼办了,不然就要等一年,他是孙子,也是爷爷的衣钵传人,不能不守孝。"




贺云颔首: “没问题。”




他答应了,并叫人拿一份见面礼给孟如玉。




上官红也取来陆明珠说的翡翠手串和翡翠项链,偏于蓝色调的正绿色,珠子极大,圆润光滑,晶莹剔透,绿得均匀一致,目测没有任何瑕疵。




陆明珠把54颗尺寸稍小的圆珠项链送给明玥,18颗尺寸稍大的圆珠手串送给孟如玉。这块料子取不出镯子,就全部车珠子了。




在翡翠界,珠子的地位仅次于镯子。




明玥和孟如玉各自双手接过,“谢谢小姨妈。”




他们结婚,最高兴的居然是明辉。




恰好,刚拿到分红还没来得及分配,他立刻豪掷百万,让香江大酒店采购名贵食材做喜宴,再花百万置办聘礼送给孟如玉,包括88万聘金。




他财力不及谢家,给孟如玉花两百万左右已是极致。




亲儿子结婚才花百万呢!




但是,他给明玥很多东西。




两栋独立大屋、一栋七层的工业大厦,连过去珍藏且存放在银行里秘不示人的很多名贵珠宝古董都拿出来了。




别说明玥,贺萱都没见过。




怪不得他明明没有投资生意,只养几个女人,分红却一直不够花,原来如此。这些东西价值在千万以上。




贺云见状,索性当甩手掌柜,让明辉给明玥操办婚礼。他很会办事,事事亲自过手。




明玥乐得清闲,除了上班就是带孟如玉出门逛街买东




西,全记在明辉账上。




陆明珠得知后哈哈大笑, “明辉以前那么看不上阿玥,结果他的大部分财产不还是阿玥的?结婚尚且如此,要是阿玥真生个儿子,他给得更多。"




谢君巉从衣柜中拿出一条淡紫色连衣裙, "明天参加婚礼,穿这件行不行?"胸口以下比较宽松,不会勒着肚子。




陆明珠坐在床上, "行啊,你连首饰也替我搭配好。"




“你戴翡翠还是戴钻石?”谢君烧觉得玉石灵气足,但钻石更闪耀,无比璀璨。“随便,都行,要是戴翡翠就选紫罗兰翡翠。”陆明珠比较喜欢首饰和衣服颜色和谐的打扮,“我记得有一串特别漂亮的皇家紫珠链。”




“不要戴项链,戴项链容易让宝宝脐带绕脖。”谢君烧现在特迷信。




陆明珠掩口失笑, “行吧,你看着办。”




于是,第二天出席婚礼时,她穿着淡紫长裙,戴一对紫色钻石耳钉和一枚紫色钻石戒指,陪伴在她身边的谢君穿黑色西装,打淡紫色领带。




和裙子是一个颜色。




别人见了,都赞他们越来越好看,只有和薇薇安一起进来的李青云脸上不大高兴。他已经知道薇薇安不是钻石大王的千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