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第2页)





“这倒是真的。”陆父又




不是睁眼瞎。




第二天,见到陆明珠送他的宣德景泰蓝龙纹大罐,陆父眼里全是笑意。




"你运气不错,我就知道大英博物馆有一个。"他见过。




除了这只大罐,还有很多东西。




陆明珠笑眯眯地道: “见到这件东西时,第一个就想到要买下来送给您,喜欢吗?”“喜欢。”陆父立刻叫徐管家撤下多宝格上的一件青花瓷罐,换上这只。




徐管家照做。




有好东西就想着陆父,陆父真没白疼她。




看看其他人,哪怕是大少爷,也很难做到这种地步。老太太入冬以来的身体不大好,他不得不侍奉床前,寸步不离。




陆平安在旁边说道: “姑姑,我不是说我和您共同投资秀秀的研究所吗?您怎么给我转那么多钱?"




足足有2亿美金。




要知道,陆父抵给贺云的十方黄金也就这个价。




“我一言九鼎。”陆明珠道, "作为姑姑,在侄媳妇面前不能丢面子。"




停顿几秒,她笑道: “我跟你说,科研很费钱,你的钱就留着给秀秀以后花吧!”她记得,很多实验试剂都要花大价钱。




一个投稿的网友说追求985女博士,送了一只Lv包包,人家没放在心上,说试剂都是自己买的,这名网友没当一回事,结果价格让他惊掉下巴。




一克三四十万。




陆明珠印象特别深刻。




听了姑姑的话,陆平安扶额道: “早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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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爱珠宝、不穿华服,眼里心里就只有她的实验,他们认识时就是周秀秀打工攒钱买实验用的东西,被人毛手毛脚地骚扰,他自然上前帮忙,然后就慢慢地熟悉了。




陆父觉得牙疼,捂住脸。




小女儿很会花钱,没想到即将进门的孙媳妇更是个能花钱的。




他们一家子出资10亿美元才度过三年,拯救万民,而国家投入到科研的资金却是好几倍之多。




当然,后者更重要。




关乎国家安危。




陆明珠何等聪明,看透陆父的想法,眼睛一转,坐到他身边, "爸,平




安娶到这样一位聪明美丽的姑娘,带着一门出色的科学家,化铜臭味为书香气,您是不是感到特别荣幸?"




“荣幸,荣幸。”陆父很看重未来的孙媳妇。




所以,下聘时,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厚了好几倍,只比谢家给陆明珠的聘礼少了公司股份、商铺两样,黄金白银也是陆平安自己准备的。




他有金矿,陆父没有。




既然是男子,那么就得让岳家看到他的实力,而不是纯粹地靠长辈。




虽然陆父觉得那些聘礼最后会变成周秀秀的科研资金,但是陆平安喜欢,而周云韬更值得尊重,所以对陆父来说也就无所谓了。




陆明珠问起婚礼, "筹备得如何?好好说她做花童。"




“秀秀跟小舅公一起搞研究,时间不多,就说办一个西式婚礼,完成仪式后和大家一起吃个饭。”陆平安早在和周秀秀交往的时候就知道她的个性,对此没有异议, "连婚纱都没时间试,还是宁宁替她试穿,更别说拍婚纱照了。"




虽然宁宁尚未成年,但她身高腿长,和周秀秀身材比较相似。




陆明珠也没有任何意见, "科学家的时间十分宝贵,你懂得体谅她就好。她在澳城?说到澳城,你爷爷跟你说过聂云的事吗?在纽约,我忘记跟你说了。"




刚见时有周秀秀在场,她自然不会说有人想招陆平安为乘龙快婿。




不,孙婿。




不管结果如何,正牌女朋友听了会觉得不高兴。




陆平安淡淡地说道: “爷爷跟我说过,回来这么久倒没见聂云有什么动作。”“难道他知难而退了?”陆明珠不敢相信。




陆父瞥她一眼,没作声。




当然不是。




聂云改名就是明目张胆地挑衅贺云,虽然贺云十年来颇为心平气和,轻易不动怒,但不代表他就放任聂云的所作所为。




果然,聂云回澳城后立刻面临各种各样的麻烦。大大小小,让他分身乏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