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朱皇帝给的前程,叶大人不屑一顾(求追更)(第3页)





按照《大明律》的规定,各地方行政单位,每年都要向朝廷户部,呈送钱粮税款的账目。




而且户部与各地方行政单位的账目数字,必须做到完全相符,才可以做结项处理。




但凡有一项对不上数字,整个账册都会被打回去重新填报,关键是还要重新盖上地方官府的相关权利印章。




要知道这时候的首都在应天,全国各地的相关官吏,都要亲自跑去应天报送账目。




而这时候上的税,还不能全部用宝钞,宝钞只能占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的税款还是粮食和布帛。




在这个讲究吃饱穿暖的时代,粮食和布帛才是最大的硬通货,远比那未来贬值极快的宝钞值钱。




尤其是丝绸,更有‘一两丝绸一两金’之说!




也正因为大部分都是用实物纳税,所以出现一些路途损耗,就是在所难免的,也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尤其是云贵川以及两广地区,他们要经历长时间的跋山涉水,才能把粮食和布帛送到应天城去。




以现在的交通条件,要让他们不出现路途损耗,那就是绝对的难为人!




但他朱元璋就是这么一个认死理的人,愣是要人家回去重新造册,这么折腾两次,一年的时间也就浪费过去了。




所以,他们为了方便,为了不来回折腾,这才有了事先备好空印书册的做法。




而且这也是一直流传下来的惯例,大明朝开国以来,也没有出个明令禁止的行文!




可朱元璋就因为这件事,直接就下达了一个,一杆子打死一船人的命令“主印官员全部处死,副手及其以下,杖责一百再充军。”




不错,




他叶青也相信,必定有人趁这个机会中饱私囊,但也完全用不着一杆子全部打死!




就这件事来说,罪有应得的人不少,但白白冤死的人也不在少数。




且不说这个时代各方面的物质条件,都比现代都市差,就凭他朱元璋的这个做法,这种为朱元璋打工一辈子的前程,他也完全不屑!




想到这里,叶青就立马看向了吴用,眼里还尽是责备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