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花自向阳(70)二更(第2页)

    “就是跳芭蕾舞的!高中毕业刚进舞蹈团没几天,地震的那天,是舞蹈团的老师要带她们几个学生,到京城这边参加选拔比赛,早点五点半的过路火车,得他们得四点在火车站广场集合。他爸爸凌晨三点起来,骑着自行车载着她送她。谁知道三点半不到四点,地震了。他爸爸是被倒下的电线杆给砸了,她是侥幸,这是摔了,当时受了惊吓……后来我们碰上她了,她家在一楼,家里还有她妈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全埋在最下面……”

    那么多天过去了,绝无生还可能。

    一家子五口,就剩下她一个人了。

    桐桐就问:“没有亲戚或是……”

    “姑姑家、舅舅家……全都遇难了。就剩下她一个人了!”

    可怜是可怜,“但其实,都十六了,没必要寄养在亲戚家!她都是能工作的年龄了,那边要重建,百废待兴的,工作马上就能安置……”带回来干什么?

    林枫:“……”咋给她说呢?

    桐桐一愣,“怎么就那么巧,这都能碰上远房亲戚?常勇怕不是居心不良吧。”

    也不是居心不良,就是一个动了恻隐之心,想要怜香惜玉;一个可能是因为突然无依无靠了,有个人出现,毕竟不是坏事。

    只是一个二十了,一个才十六,需得等两年人家成年了才能说婚事。

    桐桐就觉得,“常勇就是个二百五。”

    怪不得他妈那脸色那么难看呢!叫她去资助这个女孩两年,直到她成年,她都能帮!一个月拿出十块钱来,常勇的妈都不会犹豫。但是要说叫儿子娶这姑娘……怎么可能愿意嘛!

    林枫:“……”你管人家呢?你情我愿的事,谁也不能胁迫谁。这更不是说想带走一个人就能带走的,没有这个姑娘跟人家沟通,各种证明怎么开?

    孤儿,带走是需要办手续的。

    没有这样的证明材料,你带人去了,你的户口怎么办?没有户口,粮油关系过不去,你吃什么?

    桐桐:“…………带回来是要以投亲的名义住家里吗?”

    那当然了。

    “可要是这么着……以后两人结婚,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亲戚……人家让结婚吗?”

    啊?

    桐桐看他:“不对吗?你们没想过,户口在一个本上的人,结婚不大容易吧。”

    结婚管的那么严吗?不会吧。

    那谁知道呢?我也没结过呀。

    但是常勇还是找了林楠,帮着给落户。

    林楠也提醒他:“……要是真想跟她结婚,其实还是不迁户口最好。”

    她家剩她一个人了,怎么生活?

    “这个政府会管!”那么多孤儿,她都已经是十六岁的人了,可以独立生活了,“如果真的不放心,可以以亲戚的名义将人接出来暂住!就说突然没了家里人,精神上需要一个缓冲,接过来生活都是可以的。”不是非得落户。

    常勇手里捏着证明材料,推着自行车犹豫了一瞬,还是道:“先落户!剩她一个人……怕是她活不下去!落到户口本上,她心里踏实。”

    那行吧!只要你的证明符合要求,那就能落户。

    因是地震孤儿,手续办的很快,这个叫杨央的女孩,以养女的身份,在常家落户了。

    然后桐桐就很多次碰见常勇带着这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