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花自向阳(191)一更(第2页)





她要表达的意思是:我恨你,恨不得你死。你就是真的快死了,那我也只有拍手称快的份。




孙静真的是:“……我之前每月按时给我妈钱,后来我看她跟我爸的情况糟糕,我就再没给过!我爸的工资一直就是分四份,他自己留四分之一,四分之三给我妈。我妈要养我们呀!一直就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我爸的退休金和补贴,他留四分之一,四分之三在我妈手里。我就想着我不给我妈钱了,叫她知道知道……她花钱大手大脚那花用的大多数都是我爸的……”




总想着有这个前提,两人哪怕谁也不搭理谁呢,可好歹不至于闹的太过分。




可谁知道竟然到了这个份上。




孙静问图全:“有没有可能,子女做主叫父母离婚的!或是起诉离婚,找律师,起诉!”说完又问刘主任,“或者,我爸是病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可以由我们做子女的做主,替他起诉,跟我妈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只能是夫妻双方的事,谁也不能代替!




刘主任就说:“这事组织上一定会管的,你们先等等。”




孙静抚着肚子,在外面等桐桐出来。




桐桐一出来,她就问说:“工资得去财务上领,是吧?”




当然!工资不是存折,是现金。直接去财务领就可以了!




“能代领,对吧?”




当然!夫妻、子女,只要当事人同意,这个钱就可以委托对方来领。就像是有些老人瘫痪了,那这工资不还得子女来领么?




孙静‘嗯’了一声,“回头我爸的工资我领!”




桐桐:“……”也是个办法!老孙的工资和补贴都很高,而苏晓梅她的退休工资现在有一百没有?差不多就是一百零几块吧。




要是她一个人的话,吃穿肯定是不愁的。但要想有太好的物质生活,那不大可能。这个工资就属于会心疼电费,会心疼水费,会在买菜的时候斤斤计较的工资。




如果子女不补贴,那就只能这样生活。




但是,也不能说子女不赡养,因为大病之类的,还得子女掏钱。单位会报销,但报销比例不一样。老孙花多少钱,国家都管。她作为普通的职工,就属于报销一部分那一类。




单位知道了当然要管了,张红的妈张主任现在已经退休了,就是那个当时不同意桐桐要二胎的那位阿姨。




她是人老心不老,妇女工作嘛,小年轻搞不定,她亲自上马。




苏晓梅说:“家里坐吧。”已经被她怼回去几拨人了。




但是这位老张主任可不进去,人家就站在院子里,“苏晓梅,你是家属,记住身份。如果老孙死了,那么,单位会给予你一些别的照顾,但是这房子是不会再给你住了……”




“凭什么?”苏晓梅站在院子里,“他就是死了,我也是遗孀……”




桐桐站在院子里,一边间苗一边叹气:冬妮的父亲没了,董母只在那楼里多住了一个月,适应了适应,马上就搬走了。为什么的?名不正言不顺呀!




当然了,要是非赖着不搬,也确实不好撵人。就是不体面而已!




“这地方是给功臣的……”




“他的功劳有我一半!没有我,他的孩子长的大?男人不在家的苦,我一个人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