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5章 会被执行部落法(第2页)

 

萧志严听后想要反驳,却发现萧卫国正在瞪着他。

 

他咽下自己想说的话。

 

萧卫国转头问老乔道:“安山,这个事情没有缓和余地?”

 

老乔道:“老领导,刚才电话你也听到了,他的话已经说了,如果赔偿他经济损失,他可以让厄立特里亚法院处理这个事情,否则就要执行阿法尔部落法。按照我对他的了解,这真的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了。”

 

萧至峻听后道:“乔叔,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乔安山道:“如果是厄立特里亚法院处理,大使馆出面还能保住这些人的命。”

 

像这次涉案的龙国人在厄立特里亚是以"外国人"的身份生活活动,那么外国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本质上是外国人和所在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问题。

 

这里不单纯是指犯罪,包括外国人开设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都是属于这些"权利和义务"之中。

 

所以说一个人在另外一个国家,会受到双重管辖同时也会受到双重保护。

 

简单说像萧鹏这样在厄立特里亚生活,既要遵守本国法律也要遵守当地法律,同样道理,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会受到双重保护。

 

他还会受到自己国籍国的外交领事保护以及厄立特里亚的法律保护。

 

这也就是为为什么在海外的龙国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首先都要找大使馆的原因。

 

外国人也是一样。

 

比如说"我的很大"当年在接受宣判的时候,加拿大大使馆成员就坐在法庭全程旁听。

 

这是因为探访受监禁的本国公民以及给这些人请律师本身就是领事官员的职责之一。

 

这一点是全世界共同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矩是联合国在1967年通过了一份《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世界各国之间只要有大使馆存在就都要遵守这个条约。

 

如果不遵守这个条约会怎么样?

 

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拉格朗案"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1982年的时候,德国人"拉格朗兄弟"在漂亮国参与武装抢劫银行,导致一死一重伤,两人被捕后在1984年12月14日被漂亮国以"一级谋杀"罪名判处死刑。到了1999年2月24日和1999年3月3日分别对兄弟俩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