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 阿旺提布茹阿玛纳之歌【4】(第2页)

 11-23-50.如果你说这些是我快乐和痛苦的原因,那么哪里是处在这种概念中的灵魂的住所呢?这快乐与痛苦跟灵魂无关,而跟物质躯体交织在一起。如果某人的牙齿咬了自己的舌头,在这样的疼痛中,他能生谁的气呢?

 11-23-51.如果你说支配躯体感官的半神人们引起痛苦,即便如此,这些痛苦怎能作用于灵魂呢?这种作用与被作用,只不过是变化不定的感官及其主宰神只间的相互作用罢了。当身体的某个部位打另一个部位时,居于那具躯体中的人能生谁的气呢?

 11-23-52.假如灵魂是苦乐的原因,那么我们不会怪罪别人,因为苦乐不过是灵魂的本性而已。按照这种理论,除了灵魂之外,没有什么实际存在着,而且倘若我们感知到除灵魂以外的东西,那便是幻象。既然在这种概念中苦乐并不真的存在,那么为何要对自己或他人生气呢?

 11-23-53.如果我们检验所有的星宿是苦乐的直接原因的假设,那么,所有星宿跟永恒的灵魂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星宿的影响反适用于已经投生的物。而且,技艺精湛的占星家们早已解释过所有星宿只在互相引起痛苦。既然个体生物有别于这些星宿,有别于物质躯体,那他应该向谁泄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