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气跑杨蜜(第3页)

这大叔其貌不扬的,瞧他那喝咖啡的样,不会也是跟那些小姨的追求者一样吧?

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小姑娘问:“大叔,你是不是都没工作啊,我怎么瞧你这么有空啊?”

陈平生天天来,都跟她有些小熟悉了。

“你怎么能怀疑我没工作,难道就没有一种可能,我是大老板所以不用工作?”

噗嗤一声,小姑娘笑了,“大叔,你可别逗了,大老板哪还会天天跑我们这小咖啡店来喝咖啡啊。”

“你肯定也是看上我小姨了,大叔我得提醒你,虽然我小姨挺漂亮的,但她是不会喜欢你的。”

“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很差吗?”

“也不是啦,主要就是我小姨说了,要为我小姨夫守灵五年,这五年她是肯定不交男朋友的。”

未亡人?

陈平生突然就想到这么一个词,再看前面那位身着黑色紧身连衣裙的女人,头扎一个低马尾。

两边掉下一缕八字刘海,瓜子脸目测三两半胸怀。

确实挺诱惑的。

陈平生看着她说,“守灵五年,你小姨对你小姨夫挺好的。”

“那当然啊,她们大学就在一起了。”

小姑娘不太想跟他在这话题上多聊,当然,陈平生也没兴趣追着人家问这种东西。

他美女可见得太多了。

“姑娘,我看你们这的咖啡也不便宜啊,都是二三十一杯,味道还没有隔壁的啵啵奶茶好喝,怎么就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呢?”

“哼。”瞧他这话说的,都直接将人小姑娘惹毛了,还是第一次听人在她们店里说,咖啡还没隔壁八块一杯的奶茶好喝。

“大叔,你不会是被我拆穿真面目之后,恼羞成怒才这么说的吧,你怎么能拿咖啡跟奶茶比呢?”

“不能比吗?”

陈平生反正觉得差不多的,一个就是有点苦,一个就是比较甜还多奶罢了。

认真说起来,他还喜欢喝奶茶一点。

不过这童泽兰说了,能把咖啡店搞起来。

估值至少百亿,甚至都能高达几百亿。

他要是搞出个几百亿的企业,再用金手指大爷进行随机增幅。

这敢想?

“当然不能比啊,奶茶那都是卖给年轻消费群体,咖啡可都是卖给有品质的客户。”

在小姑娘眼里,咖啡跟奶茶最大的区别明显就是档次不同。

陈平生想想也是,“你再给我打包三杯,我带去给同事喝。”

“行。”小姑娘也就下午三四点比较闲,等到五点又要开始忙了。

附近的那些企业都下班后,不少人都会顺带来她们这边点杯咖啡喝一下的。

她一进去,还跟她小姨说了一下这个怪大叔。

说她们不好喝,还天天来喝。

真是够奇怪的。

小姨起初只是瞧了两眼,没太注意。

后面趁店里反正不忙,也就想着过来问问,到底是哪的口味不合他心意。

认真的说,陈平生就没觉得哪款咖啡是好喝的。

他认为这会是他干咖啡的最大难点。

“先生,能不能问问,你是觉得我们的咖啡哪不合你的口味?”

“哦~你可能误会了,我就是单纯品不出咖啡的好罢了。”

陈平生如实道,“有个朋友建议我干咖啡店,但我却喝不出它的好来,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很难将咖啡店干好?”

小姨秦雪微微一愣,似乎没想到会得到一个这样的答案。

要是一般人,这种时候肯定是要请他出去了。

因为这不是明摆着来打探她们的消息吗?

秦雪坐到他对面,淡笑道,“你挺真诚的。”

“那是因为我没有必要欺骗一个小小咖啡店的老板娘。”

好吧…秦雪在这话里面感觉到了一股自信,同时也是对她自己的藐视。

在他眼里,自己并不是他的竞争对手。

秦雪道,“我在大学时期才喝到第一杯咖啡,那时候还是跟着同学一起去星巴克喝的,她们都说好喝,我却觉得一点也不好喝,但为了不让人看出来,我还是告诉她们这杯咖啡很好喝。”

“你能如实的说出自己喜好,证明你并不需要刻意的通过这些东西来获取认同。”

“其实…我真正觉得咖啡好喝还是在大学毕业之后,上了班才知道它的好,那时候很多同事都喜欢,我跟着她们也买了几次后,才慢慢喜欢它的味道,先苦后甜需要慢品,更是一种习惯,当你习惯喝它的时候也就很难再戒掉了。”

咖啡与奶茶最大的不同,秦雪认为是有瘾。

就像湖南那边的人都喜欢吃槟榔一样,你将这东西拿给外地人嚼。

他们会觉得什么怪味。

嚼了伤害口腔不说,还怪不舒服的。

但湖南人就特别喜欢,因为它有瘾。

就算你想戒掉都很难。

这跟咖啡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习惯它的人每天都要喝一杯。

不习惯它的人,只会觉得划不来。

恰好,那些企业白领阶层都喜欢喝它。

陈平生明白了,似乎也理解了他不喜欢喝的原因。

没有成瘾,也就谈不上喜欢。

跟槟榔那玩意一个道理。

咖啡比奶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客户粘性高。

复购率同样也是非常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