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咬狗正当防卫案(第2页)

  【但是如果这只狗价值不菲,它咬你,然后你又把狗咬死了,这又该如何定义呢?】

  【这个叫紧急避险啊同学们!】

  ......

  “???”

  各朝古人头上缓缓冒出来几个问号。

  不是,同样是狗,为什么还会因为贵贱程度不一样,案件性质还不一样呢?

  难道是因为案例一中的狗是野狗,野狗不会去官府告状?

  而第二个案例中的狗是达官贵人饲养的狗,狗主人会去官府状告咬狗之人,所以才会有紧急避险这个说法?

  ......

  【再或者,张三放狗咬你,你又把狗给咬死了,问成不成立正当防卫?】

  ......

  各朝古人嘴角一阵抽搐。

  好家伙,有狗你是真咬!

  谁家好人一直逮着狗咬!